判決
投訴站友乃於 2010-9-22 17:33 按下「報告」掣,並具理由如下:
本人對於此文 petcity 板友以『乘機抽水,人見人僧』為理由,扣本人aPower -3 有意見,
因為本人認為本人所講的都是事實,
只是他不同意本人見解而已,希望板主可給予意見
根據投訴理由,評分站友 petcity 之評分有違反「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e 項之嫌。
本人曾向其發信了解,得到回覆如下:
有關站友就81C客量言論確實欠缺客觀及有足夠理據支持
若果只得我一人認為有問題,為何之後有關回文會有其他
站友持相近意見並加以駁斥
而有關站友經常於不同文章明確及暗示發表有關其九巴不
重視荔廠某區域言論,確實影響原有文章討論題目及意義
就有關文章一事,不難發現由其開始針對81C言論,首先
招來抨擊,二來亦引發起有關81C應否如其所言縮短言論
(有關言論曾於另文與站友發生激烈討論),所謂講來講去
三幅屁,我相信不止我一人會覺得佢借題發揮,惹人生厭
希望評分專員明鑑,若果判他言論冇問題不應扣分,相信
會令站友不服
本人向其澄清,即使評分真的被判不當,亦不代表文章無問題,
評分站友再回覆如下:
我唔係出於不同意其觀點扣分
而係出於所講缺乏理據及支持既文章扣分
敢問一句,文章有問題都不能扣分表達?
本人回應時指出,如他在評分時已言及此,
即便貼文站友投訴,本人仍可從容推卻。
其後,本人承諾於 9 月 26 日前決定是否立案,
但因事忙未能成事,並將此投訴署理本人職務的 admin72。
admin72 受理此投訴,故本人正式立案。
本人請委員決定該評分是否不符「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c 項及 e 項規定。
並在回答「有」的時候,決定評分站友之處分 (包括發出「注意」或「警告」)。
在 2010 年 10 月 5 日 23:59:59 的限期前,有三名委員對本案作出回應。
判決將依照「增值功能附例」第 3-5 條 h 項作出。
有兩名委員判評分違反「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c 項,
他們分別指評分違反「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a 項及 e 項。
另有一名委員回覆判評分不違規。
由於較多委員判評分違反「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c 項,
本人現以之為判決。
兩名判評分違規的委員分別建議停板 7 天及發出「注意」。
本人考慮到有關站友過去一年沒有違規評分紀錄,
加上是次違規非指文章無問題,僅是當時所給理由有違規,
決定只發出「注意」。
三名委員一致指出,有關評分所評的文章確實有問題,
故本人現特別聲明:是次判評分違規,不代表評分者的決定本身錯誤,
只是所表述的理由有問題;而撤銷評分亦不代表文章值得嘉許。
此外,有委員指出「人見人憎」之類的字眼有人身攻擊之嫌,
建議各站友評分時多加留意。
有關評分會被存案和撤銷。在此感謝各委員的貢獻。
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35 (238X) 謹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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