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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hkitalk.net 站務資源中心 (Z) (分板已取消) 增值功能委員會案件 2010-R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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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功能委員會案件 2010-R027

 關閉 [複製鏈接]
admin35 發表於 2010-10-24 01: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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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現就文章 2090645 的評分投訴,立案調查。
案件編號為 2010-R027。

文章網址:
http://hkitalk.net/HKiTalk2/view ... p;page=1#pid2090645

評分網址:
http://hkitalk.net/HKiTalk2/misc ... 343&pid=2090645

投訴者乃於 2010-10-11 20:32 按下「報告」掣,指有人大額負評。
本人已發信向被投訴站友了解。


需判決事項已發送至各委員的板務戶口。
根據「增值功能附例」第 3-5 條 f 項,
委員回應限期為 2010 年 10 月 28 日 23:59:59。


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35 (238X) 謹啟
 樓主| admin35 發表於 2010-10-24 14:16 | 顯示全部樓層
被投訴人答辯已轉送各委員,
請各委員於 2010 年 10 月 28 日 23:59:59
或之前答辯,謝謝。

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35 (238X) 謹啟
 樓主| admin35 發表於 2010-10-31 18:02 | 顯示全部樓層

判決

本人請求各委員就以下事項作出判決:

1. 在文章 2090645,站友 wongwaisang96 的評分有沒有違反以下條文?
   a. 「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a 項 (不合理評分)
   b. 「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d 項 (違反本條規定進行大額負評分)
   c. 其他相關規定

2. 如委員於第 1 項答「是」,
   請建議對應站友 wongwaisang96 發出「注意」、「警告」,或施行處分?
   (如委員於第 1 項答「否」,則不用回應此事項)


期間本人得到評分者答辯並轉送委員。有關答辯如下:
那位叫GP7100的站友多次不禮貌對待其他站友(包括我),
這次以「眼有事」來回應#2,而看不到圖的原因為系統問題,
所以我作出apower-5的評分,警告他別再「串串貢」..。
答辯完畢


在 2010 年 10 月 28 日 23:59:59 的限期前,有三名委員作出回覆。

1. a. 一名委員判評分違反「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a 項,
      兩名委員認為沒有。
   b. 兩名委員判評分違反「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d 項,
      一名委員認為沒有。
   c. 三名委員皆不認為評分違反其他規定。

2. 一名委員判評分無違規,一名委員建議發出注意,
   另有一名委員建議暫停有關站友貼文權 7 天。


按「增值功能附例」第 3-5 條 h 項的規定,
本人需對第二事項投下決定性一票。

查有關站友曾於 2010-R017 案被判違規評分,
故是項違規的判決起點為「警告」。
惟有關站友的答辯顯得他是有心利用評分制去作出報復,
更涉及威脅成份。如不加等,無以服眾。

因此本人決定跟從建議停板的委員的建議,並再追加一等,
即判有關站友停板 14 天,即時生效。
有關評分亦會存案後撤銷。


在此感謝各委員的參與。

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35 (238X)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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