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投訴者乃於2010-11-13 10:47發出投訴訊息,
詳情如下:
(未知與事件無關的人能否報告違規評分?)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 ... &extra=page%3D1
#6
2-6. 以下是有關文章評分的基本規定:
a. 只可對疑似違反站規 16、17 及 18 條的文章進行 iPower 評分,
對其他文章只能使用 aPower 評分。同一站友不可同時對同一文章使用兩種評分。
b. 評分必須與文章當時的內容有關。
S3N92板友以「講完又講、好煩」等理由扣人i-power 而非 a-power, 實屬違例。
而本人審視後發現2-6b無關並改控2-7c。
本人向被投訴者 S3N92 了解,
於答辯限期內並未有回應。
本人請委員就以下事項作出裁決:
1. 在文章2113559,站友 S3N92 的評分有沒有違反以下條文?
a. 「增值功能附例」第 2-6 條 a項 (不當使用ipower扣分)
b. 「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c 項 (評分理由必須和2-7c內所列事項有關)
c. 其他相關規定
在 2010年11月19日 23:59:59 的限期前,有2名委員作出回覆。
根據「增值功能附例」第 3-5 條 g 項,
本人需根據委員回應自行判決。
一名委員指出該評分違犯2-6a,2-7c項,
一名委員指出該評分違犯2-6a,並指出B2版相關文章不多,內容亦不同。
基於兩位委員同時指出評分違犯2-6a項,
本人現跟從兩位委員意見,判S3N92違犯2-6a,
並會發出注意。
所有違規評分會被存案及撤銷。
在此感謝各委員的貢獻。
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72 (kay) 謹啟 |
|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