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者乃於2010-12-2 10:18發出投訴訊息。
詳情如下:
本人投訴板友ID=nr5800違規評分,因為現時指引是+3和-3之分,有關板友明顯違規,請板務處理.
本人向被投訴者了解,答覆如下:
佢張相影得好靚 咪+分lo , 唔知有咩問題噃
本人請各委員就以下事項作出裁決:
1. 在文章 2132632,站友nr5800的評分有沒有違反以下條文?
a. 「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a 項
b. 「增值功能附例」第 2-7 條 f 項
c.其他相關規定
2. 該文章內還有沒有其他評分?請具體說明。
在2010-12-8 23:59:59 的限期前,收到1位委員回覆。
根據「增值功能附例」第 3-5 條 g 項,
本人需根據委員回應自行判決。
該委員認為評分違犯附例2-7a,f。
本人在此不評論圖片質素與評分問題,
當評分數額越大,所列出的理據應該更多去支持評分。
雖然附例提到正評分不設硬性規限,但不代表評分者不用列出更多理由。
本人現決定將評分抵銷,向評分者發出注意。
在此感謝各委員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