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amp;art_id=14779442
此話出自昨日覆核刑期(入獄一年、停牌三年→入獄兩年半、停牌五年)0既上訴庭法官『嚴斥』
現時駕駛者慣性在斑馬線前收慢而非停車,以等候行人路過,是時候改變他們的態度
(有關法例的版權屬香港政府所有,並經香港政府批准轉載)
參考法例─第374G章 第31條 「行人優先」
在斑馬綫上的每一名行人,當在斑馬綫上時,較任何車輛享有優先權;如車輛或其任何部分駛至斑馬綫或在斑馬綫上之前,行人已在該斑馬綫上,則該車輛的司機須讓該行人先行︰
但如在斑馬綫上有一個行人安全島或中央分道帶,則位於行人安全島或中央分道帶每一邊的斑馬綫,須分別視為一條獨立的斑馬綫。
[ 本帖最後由 JN6854 於 2010-12-19 00:0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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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狗咬流浪貓屬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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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覺得現時香港的街道環境似乎唔太適合呢種規例,街上咁多行人,係人都會想過馬路,一有人踩上斑馬綫就好容易會產生交通擠塞嘅情況 (尤其是大馬路入細街仔果 D 位).........
唔通唯一辦法就係要裝多 D 紅綠燈?? 起多D行人天橋??
[ 本帖最後由 superchan7 於 2010-12-19 02:5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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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perchan7 於 2010-12-19 02:49 發表 
本人覺得現時香港的街道環境似乎唔太適合呢種規例,街上咁多行人,係人都會想過馬路,一有人踩上斑馬綫就好容易會產生交通擠塞嘅情況 (尤其是大馬路入細街仔果 D 位).........
唔通唯一辦法就係要裝多 D 紅綠燈?? 起多D ... 香港而家都無乜斑馬線o係市區主要繁忙街道,如果讓一讓都話會引致塞車,不如做返行人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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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perchan7 於 2010-12-19 02:49 發表 
本人覺得現時香港的街道環境似乎唔太適合呢種規例,街上咁多行人,係人都會想過馬路,一有人踩上斑馬綫就好容易會產生交通擠塞嘅情況 (尤其是大馬路入細街仔果 D 位).........
唔通唯一辦法就係要裝多 D 紅綠燈?? 起多D ...
斑馬線就係為一0的不適宜設置交通燈0既道路而設,如以下地點(黃埔號對出來往紅磡碼頭)- http://maps.google.com.hk/maps?f=q&source=s_q&hl=zh-TW&geocode=&q=%E9%BB%83%E5%9F%94%E8%99%9F&sll=22.38131,114.168639&sspn=0.756818,1.454315&brcurrent=3,0x340400ddfd685b6f:0xa2dcb7a8a243b328,0,0x340400d4376c85e1:0xcab6faa04b58a8a7&ie=UTF8&hq=%E9%BB%83%E5%9F%94%E8%99%9F&hnear=&ll=22.303242,114.189993&spn=0.001479,0.00284&t=h&z=19&layer=c&cbll=22.303199,114.190064&panoid=F5oXWlr_G-HXteMutmnwyw&cbp=12,293.98,,0,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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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斑馬線前十五米內, 行人是可優先用來過馬路的;如果行人在視線範圍見到車輛駛近, 咁行人是要讓車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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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26 於 2010-12-21 13:29 發表 
印象中斑馬線前十五米內, 行人是可優先用來過馬路的;如果行人在視線範圍見到車輛駛近, 咁行人是要讓車先行
後者值得商榷
因為好似我上圖引0既地點 行人視線範圍可達二十米以上
呢個情況下行人係咪仍然要讓車先行?
[ 本帖最後由 JN6854 於 2010-12-22 19:5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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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N6854 於 2010-12-22 19:46 發表 
後者值得商榷
因為好似我上圖引0既地點 行人視線範圍可達二十米以上
呢個情況下行人係咪仍然要讓車先行?
個準則應該係,當行人一踏出班馬線,
而車輛尚未駛至斑馬線範圍(未到斑馬線前行人路旁邊的V字線)為準,
車輛就要停車...
當行人準備過路時,已見車輛駛入V字線範圍,就要讓車先行....
當然啦,無論咩情況,香港的法律都係保障行人,
撞到人,司機永遠都係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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