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69# 的帖子
contributory negligence其實共分疏忽
並不是指司機對事件沒有責任
根據第23章法律修訂及改革(綜合)條例
21條:有共分疏忽時法律責任的分攤
如任何人受到損害,部分原因是該人本人的過失,而部分原因是他人的過失,則就該損害提出的申索,不得因受損害者有過失而敗訴,但就該申索可追討的損害賠償則必須減少,而減少的程度是法院在顧及申索人對損害應分擔的責任後,認為是公正與公平的款額
根據相關的報導,當事人是先坐低 之後在巴士開行期間再在巴士上行走
一位73阿伯在巴士移動時上樓梯是否合理
如果根據巴士公司的指引就唔合理
當事人應該等下一站時同司機講一聲好D
但即使如此,引用的難度比現時乘客無扣安全帶的難度更大
而且相信在刑事責任方面的判決不受當事人的行為影響
[ 本帖最後由 GM 於 2010-12-27 12:0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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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TCU 出行唔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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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0# 的帖子
專營權的條例有話巴士公司要就單一妄顧乘客安全的事件罰款嗎?
九龍果間收車收左幾年 違反專營權條款都未見佢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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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TCU 出行唔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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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M 於 2010-12-27 12:00 發表 
專營權的條例有話巴士公司要就單一妄顧乘客安全的事件罰款嗎?
九龍果間收車收左幾年 違反專營權條款都未見佢罰款...
(1)影響乘客安全的行為 定 (2)開唔夠班次
邊樣野較為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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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個係專營權條款同TD的監管責任的問題
專營權的條例有話巴士公司要就單一妄顧乘客安全的事件罰款嗎?
專營權條款有否就持續開唔夠班次的事件罰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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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TCU 出行唔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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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tb234 於 2010-12-27 10:33 發表 
唔關門開車已經係死罪!
仲要有人受傷!
上到法庭你睇個官會點判?!
揸開車都知道太約結果.
司機自己亦心裡有數.
今日搭1549 @ 25C,連續兩個站都有一位老人家最後上,仲要上得超慢,第二個直頭行上巴士都唔夠力,司機都係一嘟卡就關門,前者仲夠力行上左邊車頭位(都用左半分鐘以上先坐得低),後者(即上巴士都無力既那位)直頭唔敢郁,等停左燈先行去落車門嗰行度坐低
[ 本帖最後由 EH2674 於 2010-12-27 22:5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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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H2674 於 2010-12-27 22:48 發表 
今日搭1549 @ 25C,連續兩個站都有一位老人家最後上,仲要上得超慢,第二個直頭行上巴士都唔夠力,司機都係一嘟卡就關門,前者仲夠力行上左邊車頭位(都用左半分鐘以上先坐得低),後者(即上巴士都無力既那位)直頭唔敢郁,等停左燈 ...
25A/C有個別司機係唔會等老人家即大油開車
有次塞車有老人家係車前違規過馬路佢仲比油嚇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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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smbh 於 2010-12-27 23:17 發表 
25A/C有個別司機係唔會等老人家即大油開車
有次塞車有老人家係車前違規過馬路佢仲比油嚇佢添
呢0的好似已經可以告不小心駕駛囉喎...
(有關法例的版權屬香港政府所有,並經香港政府批准轉載)
香港法例 第374章 第38條『不小心駕駛』
(2) 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本條所指的不小心駕駛。
一陣一個唔小心手掣有事自己解鎖架車真係飊前撞倒個長者就更大鑊
[ 本帖最後由 JN6854 於 2010-12-28 22:4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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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狗咬流浪貓屬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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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N6854 於 2010-12-28 22:42 發表 
呢0的好似已經可以告不小心駕駛囉喎...
(有關法例的版權屬香港政府所有,並經香港政府批准轉載)
香港法例 第374章 第38條『不小心駕駛』
一陣一個唔小心手掣有事自己解鎖架車真係飊前撞倒個長者就更大鑊 ...
我估司機心情唔好掛
佢真系再比油移前架
唔係拉手制嚇佢地
25AC/529都見唔少長者上左車架車西黎西去
寧願企定定一陣停低先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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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smbh 於 2010-12-28 23:33 發表 
我估司機心情唔好掛
佢真系再比油移前架
唔係拉手制嚇佢地
25AC/529都見唔少長者上左車架車西黎西去
寧願企定定一陣停低先揾位
再點心情唔好都放0左工/落0左地先啦
咁樣對住乘客/其他道路使用者發脾氣的話
阿sir見到隨時送張告票過去
之前冬至傍晚先有架25A因為架切線的士而塞住軒尼詩道東行三條行車線成個字(五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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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狗咬流浪貓屬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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