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dmin72 於 2011-1-16 20:57 發表 
本人剛才在改文後才發現忘記copy原有eric278站友編輯記錄。
而本人因應需要而編輯eric278站友文章,責任不在eric278站友。
加上投訴站友發出訊息的時間早於本人出文時間,
其提供的理由不會影響到立案程序。
本人會如 ...
本人質疑評分專員憑什麼理據去立案調查評分,並質疑有關專員是否選擇性調查,處事懷疑欠公正,內容如下:
1) 樓主之前的標題是"巴士大集會2011花絮",而內容根本不是大集會內的相片,只是在紅磡車站拍攝一堆SHOW"巴士大集會"電牌的巴士,與事實完全不符,
故有多位板友合理地作出扣分.本人也於晚上7時多扣分,而扣分之後,樓主以私人訊息向本人查詢為何標題已改仍然作出扣分.本人在此強調,作出扣分的期間,
樓主並未修改標題.因此,本人之扣分和扣分原因合情合理,樓主及後修改標題並不等如可以否決早前的扣分.
2) 樓主的相片本身也質素不佳,就算不以離題去扣分,也足夠以"質素欠佳"為理由去作出適當的評分.本人不見得就有關文章作出扣分之板友有任何不妥,唯一
有問題的是有板友違反最多扣3分之規定.
3) 如果是因為有板友扣了4分而要作出調查,那麼為何本人曾就早前有板友被扣4分作出之投訴,評分專員並沒有就此作出調查? 難道eric278投訴就要急急立案,
而本人眼見有板友被扣4分而走去投訴,就可以當冇事?這算是什麼道理?
有關文章網址如下: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misc.php?action=viewratings&tid=583586&pid=2165584
4) 如果是因為扣分而作出立案,更加無道理,因為本人看不出板友之扣分理由不充分.
5) 樓主在本文除了早前離題外,相片質素也是"可評分之列",如今評分專員急急發通告禁止板友評分,實在是"剝奪板友應有之評分權利,嚴重影響本板和諧".
因此,本人希望評分專員盡快處理好評分問題,並盡快恢復讓板友評分之權利,因為本人實在看不出評分有任何問題.
6) 如果是因為樓主之投訴而做一場大龍鳳,恐有失評分專員之公正性,也會被板友質疑其執法能力,希望評分專員先三思才作出任何行動.
最後,本人會在z板討論今次admin72就此事反應之問題.呢三分我就扣硬架啦!
[ 本帖最後由 FBI2 於 2011-1-16 22:1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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屎巴特色: 亂PLAN線,燒銀紙,趕乘客,保冗員,乞政府,屈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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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V5383 於 2011-1-16 21:02 發表 
我想講,係我講果句野之前你都未改標題...
所以我講果句野係唔過份
係你事前冇講過
原文的相片本身有拍攝日期(見附件例子,此為原文其中一幅相片)
故此無可能胡亂指出是大集會後拍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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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看香港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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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ric278 於 2011-1-16 22:26 發表 
原文的相片本身有拍攝日期(見附件例子,此為原文其中一幅相片)
故此無可能胡亂指出是大集會後拍攝。
你鐘意set做2047年都得架!
成件事既問題,不在於相片拍攝時間,而係相片拍攝的地方和標題+內文是否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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屎巴特色: 亂PLAN線,燒銀紙,趕乘客,保冗員,乞政府,屈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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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ric278 於 2011-1-16 22:26 發表 
原文的相片本身有拍攝日期(見附件例子,此為原文其中一幅相片)
故此無可能胡亂指出是大集會後拍攝。
老實講
標題與內容不符既個案過去實在太多
以前最多有人走法律罅玩食字同埋用類似既嘢令板友"中伏"
今次事件的確非常內容與標題不符
本文內容我真係提唔見如何與標題相符
純粹一堆普通巴士既相同show有巴士大集會電牌既車
(最離譜既係齋8200都POST咁多張 )
故眾人評分係合情合理合法
樓主冇理據提出投訴評分不公
admin72更加毋須因此而立案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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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Trident 集團主席、愉景灣之友暨 sica何洛瑤 fans:Dbay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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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1-16 10:46 PM 發表 
老實講
標題與內容不符既個案過去實在太多
以前最多有人走法律罅玩食字同埋用類似既嘢令板友"中伏"
今次事件的確非常內容與標題不符
本文內容我真係提唔見如何與標題相符
純粹一堆普通巴士既相同show有巴士大集會 ...
同意師兄睇法..
仲有想補充自己的看法:
成件事根本好清楚,
巴士大集會 2011 (A) 同
巴士大集會 2011 (A) 接駁巴士 (B)
明顯地無左 (B) 呢組詞組,根本會令人認為係 (A) 既意思,
但係樓主果組相根本係有 (A) + (B) 既意思存在 [巴士大集會 2011 接駁巴士 ],
標題不清,版友是有權利和義務去根據站規而扣分。
版友不服扣分,是可以投訴的。
可是,版友在上訴前,有否反省自己:
(1) 為何會被其他版友扣分?
(2) 為何自己事事均會被人針對? (大前提是究竟自己是否屢次都是這樣子,還是這只是個別事件而己?)
(3) 自己的發文態度、甚至自己作為一個版友的應有態度及行為?
最後想說,
italk 的版友只大致分為版主、管理員及會員,
即使自稱自己做 _ _ 首相;在信仰上自己如何虔誠也好,
在其他版友的角度,所有會員都理應人人平等對待,
而不是小小事就化大,引起罵戰;更甚就是自己自以為資深版友就可以胡作非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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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次已經唔係第一次係咁。有人每逢見到自己俾人扣分,就會按下報告掣,投訴批評佢的人,
岩岩一個月前先有一單 (標題開頭係 kmb373A),再早 d 我就廢事搵喇。坊間亦有傳某人不久前
係另一論壇發現有人貼出佢企路中心影相的相片後,反過來投訴貼文者侵犯私隱要求刪文
(但事實上張相只係影背面,樓主亦無講佢係咩人)。
我的感覺就係,有人會用盡方法去制止或消滅對自己形象有損的消息,推出一連串的藉口掩飾,
然後反指別人不對。
我亦都唔明點解站方要咁爽快地迎合佢的投訴。我認為站務人員絕對有能力係短時間內,對短短數行的
扣分原因上作出初步裁決,而毋須全面禁止評分,正中下懷。事實上我亦認為除左 -4 分一項外,
其他的扣分都相當合理;而係咪禁止評分亦對審理毫無幫助,因為評分唔同貼文,評左係無得改的,
並唔涉及「破壞證據」的問題。我認為站方應該立即檢討係咩情況先要禁止評分,避免有人繼續
利用呢個漏洞,打壓他人批評的聲音,忽視自己的問題。
如果真係有大集會內的相片,呢篇文應該會係全球第一篇關於今年巴士大集會的相片報導,可惜樓主
正正利用左大家渴求最新相片的心,騙取了大家的點擊。樓主是否為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還是甚麼原因?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很多人被你欺騙了,時間也被你浪費了。
作為一個知名網站的網主,受到不知多少小朋友巴士迷景仰的叔叔,巴士迷界最知名的基督徒,
多多少少也要付點道德責任和榜樣吧?看不見眼中的樑木,反挑別人蛋中的骨頭,如何是好?
P.S. 即管睇下我呢篇文又會唔會俾人投訴啦....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11-1-17 01:56 編輯 ] |
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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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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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想解釋一點,樓主的確在部份評分出現後修改標題,
有一大部份評分已經唔駛理會是否違規自動成立。
但本人收到投訴後,見有站友在樓主改標題後仍以相同理由扣分,
評分內容可能與當時文章內容不符,唔排除有違規的可能。
亦有其他評分明顯違規。
若樓主沒有改文,該投訴很大機會不受理;
如果樓主改文,改文前的評分會自動成立,
附例係有寫,樓主根據規則去做,本人不認為有很大問題,樓主已選擇其代價。
但最易中招的,就是評分的站友。
關於禁止評分問題,本人考慮在於我收到投訴到我立案、甚或立案後期間仍會有站友評分,
本人當時禁止評分原因係想控制評分站友既數量,因為本人粗略睇過大概知道邊堆站友要問/邊堆評分可能有問題,
為方便立案調查,本人在當時認為係有禁評需要。
如各站友認為禁止評分應該有一套處理方法,本人歡迎在Z23與各站友討論。
至於收投訴問題,如大家所言,本文有評分的確明顯違規,
本人出禁評通告前已出現FS7880的評分,
投訴者亦有投訴該評分。
本人現階段不認為有人濫用投訴機制,按附例程序,到目前為止本人認為沒有太大問題。
本主題評分問題會如期立案處理,如想討論本人處理投訴或禁止評分問題,
本人歡迎在Z23與各站友討論。
admin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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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dmin72 於 2011-1-17 08:33 發表 
本人想解釋一點,樓主的確在部份評分出現後修改標題,
有一大部份評分已經唔駛理會是否違規自動成立。
但本人收到投訴後,見有站友在樓主改標題後仍以相同理由扣分,
評分內容可能與當時文章內容不符,唔排除有違規的可能。
...
如果如閣下所言,問題乃出自評分時間的話,那麼我想問問 eric278 修改標題的時間是甚麼?
閣下如 20:16 更改了標題,卻沒有留下證明 eric278 是甚麼時間修改標題,除非 admin72
能公開投訴 iMsg 截圖,證明投訴時標題已改,否則就應該以 20:16 作為修改時間。
(其實以咁短時間黎講,有關評分係咪明知修改後而評都有疑問,
小弟雖然係第一個評分,但我由睇到篇文到評分都用左差唔多十分鐘)
另外,如果 admin72 係根據投訴人有無跟足規定係框架內作出投訴,從而斷定投訴人並無濫用投訴機制的話,
我覺得並無講錯。不過我主要想講投訴人的道德問題,即是惡人先告狀的問題。大家在傍晚黃金時段內被誤導了
差不多一小時,改左篇文拍拍____就算,違反了站規第 17 條而無需受任何處分,反而受騙的板友就要冒受處分的危險。
事實上,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站規和附例如此多,找個理由去反批評者又有何難?站務人員因此更應檢討把關準則。
今日 am730 內王永平有篇文章是講富商憑甚麼準則可以在法庭內受盡保護,我看後馬上想起本案。閣下亦不妨一看: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4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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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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