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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B) Bus 巴士討論區 香港巴士討論 (B2) 在港島可憐的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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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分享/報告] 在港島可憐的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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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6 18:0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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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發表於 2011-6-6 18:03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1-6-6 18:0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於 2011-6-6 18:02 發表

唔批,即係警方有權用「非法集會」/「擾亂公眾秩序」黎控告繼續進行集會既人
但上到法庭,如果有合理理由,fine
警方無合理理由既話,法庭會接受集會人士行使集會同示威自由既憲法權利
當然,可以肯定既係成個集會遊行已經不 ...
如是者
是否有權暫停遊行繼續
某巴士公司疑似謊稱區議會重組方案經區議會通過
teddybus 發表於 2011-6-6 18:0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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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於 2011-6-6 17:59 發表

我地頭有無類似規則,你應該去返有關地方問,而唔係響呢度問
你好學唔係問題,但要搞清楚莊閒

而討論區既運作亦唔係套用緊香港沿用既普通法制度
所以你將討論區類比為一個國家唔正確,italk 會唔會要你上繳 iPower 交稅先?
...


係你先提及你地頭, 我先追問你地頭有無類似板規
我諗係呢度對你提及過既野作出追問係好合理呀嘛?
再講, 我唔知你地頭係乜, 我點去有關地方問?
睇怕你真係當左我係司徒法正個friend 可以計到你地頭係邊
(如果你真係唔願答我都唔會迫你, 你話唔方便就得, 唔需要大條道理要人分莊閒)
admin26 發表於 2011-6-6 18:0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鎖上, 進行調查.

admin26
版務文章
admin26 發表於 2011-6-6 19: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人在#29, 已清楚提示: “本版是巴士討論版, 請集中討論有關巴士/巴士服務事宜,
正如Route_99版友講, 政治話題, 示威話題, 請去N討論.”

在#30 - #33, 文章仍可算可接受之討論範圍,但#34 後, 就開始大量離題文章

離題站友及回文篇號:
彤: #34, #37, #41, #42, #45, #46, #53, #55,#56, #60, #61, #62 (12篇)
teddybus: #36, #39, #43, #48, #51, #54,#57, #64 (8篇)
Snoopy@FB8617:#35, #38, #44, #49, #50, #58, #59, #63 (8篇)
Kay: #40, #47, #52 (3篇)

就離題問題本身, 是違反站規13, 14, 在本人評為超越討論範圍後, 仍繼續離題討論,
本人會以 “注意” 作基礎考慮, 越多文章將越較重罰則.

就 彤 站友, 在#34, 不但首先再帶起離題討論, 亦挑釁站友, 包括講及 “呢種人我地會
有一個專有既形容詞去形容,就係「幼稚」”去暗示另一名站友幼稚, 同時, 亦於#45
回應 “呢種師奶邏輯估唔到仲有 italk會員擁抱”, 明顯煽動罵戰, 違反站規34

另外彤 站友 亦於#41講及 “但你有時響 italk 或者其他地方既言論就好令我覺得你有種
歪理當真理既做法我講左 d 咩你自己參透下,但我好肯定一點,就係你響我地頭犯規
我一定唔會加你罰則, 雖然我唔清楚什麼係 “其他地方”及 “我地頭”, 文內亦無清楚指出,
但本人估計這是涉及 “其他網站的站務事宜”, 違反站規24

再說, 彤 站友離題情況也十分嚴重, 共12篇離題, 除討論及示威話題, 在#41 亦將扣分/評分
問題帶到本版討論, 以下內容除離題嚴重外, 態度亦不好.

唔單止你,呢度有其他版友都係咁,少少野芝麻綠豆雞碎既小事就扣人分扣到變 begger
B3 板標題唔岩心水又扣分,人地覺得咁樣遊行無問題又畀你話係鼓吹犯法扣分你覺得人
地唔岩聽你就扣分,在我看來你咁做係好過份,你有咩權力去話人地講既野有問題?就
憑你有扣分權利?在我看來你呢 d 人同美國畀你拎住支槍,邊個睇唔過眼就掃低人一模一樣
好可惜呢度既扣分制度太癡線,竟然可以容許你呢種人存在”


基於以上情況, 本人認為 彤 站友嚴重違規, 判罰停被30日

teddybus 站友, 為回應彤 站友在#34之內容, 亦有8篇離題文章, 當中, 本身曾考慮teddybus 站
友有否參與 “罵戰”, 唯本人認為teddybus 站友面對彤 站友之挑釁, 亦算保持良好態度, 本人決
定有關站友不涉及罵戰行為, 但teddybus 站友亦於#57 問 “不如問埋, 你地頭有無類似規則?”,
雖然#60有解釋點解問, 但同樣違反站規24, 本人決定判teddybus 站友警告一個

有關Snoopy@FB8617站友, 亦有8篇離題文章, 情況與teddybus 站友接近, 但沒有違反站規24,
本人決定判Snoopy@FB8617 站友警告一個

Kay 站友, 3篇離題文章, 判注意一個.

本文已沒有討論價值, 本文會繼續鎖上, 如對判決不滿, 請到Z23版發表, 或上訴與上訴委員會
(如合適)

本人對此文發展到現在情況, 感到十分失望, 本人不是壓制討論, 但請留意, 本版是巴士討論,
而HKITALK本身亦提供其他分版討論其他事宜, 在本人提示後, 部分站友亦要繼續離題, 共31篇
無關之討論, 本人實不能不作較重罰則.

admin26
3ASV196

[ 本帖最後由 admin26 於 2011-6-6 20: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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