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警方出通緝令, 係因為警方懷疑該人係疑犯,
欲與該疑犯會晤而獲取更多有關案件的資料,
警方之後會因應有關資料去決定是否檢控該疑犯.
警方之後唔一定會落CHARGE,
就算落CHARGE, 都仲要交比法庭裁決.
截至現時, 警方仍未對任何有關人等作出檢控,
而法庭亦未裁定有關人等有罪!
法庭一日未裁決, 個名地產代理都仍然係無罪的.
請問你憑咩扣我分?
你扣我分的原因是: "(上半部份)內容和事實不符"
先生, 而家都未有事實, 又何來與事實不符?
定還是你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PS: 本人已向評分專員作出正式投訴.
[ 本帖最後由 AVW56 於 2011-6-27 20:5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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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咪係度講法律啦,以為自己好勁咁
大把證人睇到地產代理打人
又有傷者作證
港鐵站又有閉路電視
咁都叫無罪,呢d就真係"法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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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1# 的帖子
現在已沒有評分專員受理投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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에이핑크 대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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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ongfeng 於 2011-6-27 23:06 發表 
現在已沒有評分專員受理投訴了。
你岩, 應該係 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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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4# 的帖子
對不起,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也已停止運作,不再受理評分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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에이핑크 대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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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S3BL470@98A
我想知我係#5果度如何惡意灌水w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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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VW56 於 2011-6-26 20:50 發表 
港鐵職員不知所謂?
係啦, 我都覺, 地產代理都係搵淡食姐,
地產代理的月入, 隨時少過一名港鐵職員, 何必趕盡殺絕呢
根據港鐵附例第25條, "任何人不得在列車上或在鐵路處所任何部份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
第30條"除非得到港鐵公司書面特准, 否則任何人不得在鐵路處所內出售, 為出售而展示或要約出售任何貨品, 貨物或服務."
地產代理已涉嫌違反了上述兩項港鐵附例, 港鐵職員當然有權驅趕, 完全不算趕盡殺絕.
想問閣下, 若閣下屋企有賊入屋打劫, 你會否因為賊人說一句"我搵啖食嗟"而不報警拉人, 或者當警察拘捕賊人時罵警察"趕盡殺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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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元朗站都幾俾班地產人士影響
佢地都會跟你跟到入閘機, 用半個身阻住
或者撞住你上新元中個扶手電梯
元朗d樓盤不斷出, 睇黎呢個情況仲有排發生
而下面MTR SHOPs果度, 日日都有唔識既"慈善團體""義賣"
最利害係輪椅人士, 衝埋黎架車響你面前停低塞住你
天水圍站貼左好多告示, 亦都有圍欄出面再封住, 整個隔絕區
我見過近巴士總站一邊d婆婆都好識做,
個職員響車站控制中心出黎提佢, 佢都會道歉同行開少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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