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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圖] 火警過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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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kwan 發表於 2011-9-14 21:3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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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9-14 10:07 發表


咁九巴駛唔駛向你講番對唔住?
向你道歉話自己冇好好睇實自己嘅財產?

相信好好保管自己既財產
不論係上市公司定係普羅大眾都係應該做架下嘛?
今次事件正好反映出巴士夜晚收車後保安不足
本身車門係無鎖可以開到
同一時間都無保安/職員看管財產
呢件事雖然唔係九巴造成
但係九巴都要負上責任架喎
作為一間上市公司
點都要交待事件啦下嘛?

[ 本帖最後由 kwkwan 於 2011-9-14 22:35 編輯 ]
NL273a 發表於 2011-9-14 22:02 | 顯示全部樓層
sea1986 發表於 2011-9-15 00:2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wkwan 於 2011-9-14 21:31 發表

相信好好保管自己既財產
不論係上市公司定係普羅大眾都係應該做架下嘛?
今次事件正好反映出巴士夜晚收車後保安不足
本身車門係無鎖可以開到
同一時間都無保安/職員看管財產
呢件事雖然唔係九巴造成
但係九巴都要負 ...


當然,自己財產要睇實
但果位板友駛唔駛講到今次燒車好似燒咗自己啲嘢咁
咁義憤填膺呢?
乜嘢叫做「佢燒咗我地心愛嘅物件」呢?
sea1986 發表於 2011-9-15 00:3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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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dmin74 於 2011-9-14 14:53 發表
此處並非高登, 請勿貼出別人的facebook網址, 以保障當時人之私隱。
謝謝!

B3版助
admin74


板主,冇人講過X登先咁做,同埋呢度站方一向唔容許貼其他論壇嘅全名
因為擔心當作宣傳,你咁做好似違反咗站規
而且站友貼出嚟嘅fb link都顯示唔到咩資料
唔覺得係有揭發私隱囉
根據站規31b.不得披露任何人之個人資料,惟在以下情況例外:
b)當事人已公開披露該資料。
板友貼該條fb link應該冇乜問題噃


[ 本帖最後由 sea1986 於 2011-9-15 10:48 編輯 ]
AVD1 發表於 2011-9-15 09:5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9-15 00:24 發表


當然,自己財產要睇實
但果位板友駛唔駛講到今次燒車好似燒咗自己啲嘢咁
咁義憤填膺呢?
乜嘢叫做「佢燒咗我地心愛嘅物件」呢?

講真, 除左呢句「佢燒咗我地心愛嘅物件」(#61) 之外, 仲有好多個板友起回文時簡直就當左架車係人 e.g. #36, #58
所以其實我真係好欣賞 KR7295 兄講個段野 ~

原帖由 KR7295 於 2011-9-14 13:35 發表


以呢D迷巴士迷上腦既朋友黎講應該係要架. 因為佢派唔夠人去及實D巴士先會俾人燒

以一間規模咁大既巴士公司少左3架巴士應該對佢地影響不大


問心, 今次燒左架車炸已經要搞成咁,
呢個世界咁大, 難聽 d 講句, 真係日日都有人縱火燒野 (縱火燒屋又有, 燒樹林又有, 燒垃圾又有, 乜都有),
為左 d 死物而搞到自己情緒反覆, 我自己個人認為真係幾咩囉 ... 仲有咁樣關心法, 你都好唔得閒, 睇黎你一日 o既時間一定唔夠你用 ~

上面為個人意見, 事先講明我冇針對任何板友, 只不過係以事論事而已 ~
LJ7006 = MF5119 = AVD1
sea1986 發表於 2011-9-15 10:4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VD1 於 2011-9-15 09:54 發表

講真, 除左呢句「佢燒咗我地心愛嘅物件」(#61) 之外, 仲有好多個板友起回文時簡直就當左架車係人 e.g. #36, #58
所以其實我真係好欣賞 KR7295 兄講個段野 ~  


睇番#58果段
要一命填一命,我睇番都O晒咀
如何一命填一命?乜巴士有人性?
admin74 發表於 2011-9-15 10:5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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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9-15 00:31 發表


板主,冇人講過X登先咁做,同埋呢度站方一向唔容許貼其他論壇嘅全名
因為擔心當作宣傳,你咁做好似違反咗站規
而且站友貼出嚟嘅fb link都顯示唔到咩資料
唔覺得係有揭發私隱囉 ...


這樣應該不算是宣傳吧…
我發出注意是因為有板友投訴, 雖然show唔到咩資料, 但是貼出別人的profile link, 怎樣也是不對吧
至於當時人就算在其他論壇披露了自己的link, 也不等於他同意別人轉載至其他地方

[ 本帖最後由 admin74 於 2011-9-15 11:00 編輯 ]
版務文章
sea1986 發表於 2011-9-15 11:3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dmin74 於 2011-9-15 10:53 發表


這樣應該不算是宣傳吧…
我發出注意是因為有板友投訴, 雖然show唔到咩資料, 但是貼出別人的profile link, 怎樣也是不對吧
至於當時人就算在其他論壇披露了自己的link, 也不等於他同意別人轉載至其他地方 ...


咁既然板主大人認為內裏冇乜資料
咁仲有咩不對、仲有咩地方值得需要你發出注意?
我click入去只見一幅相以及一個名字
仲要果幅相唔知就係咪果個名字添
只貼一條內容唔齊全嘅profile link就收注意
咁我第日轉貼閣下italk profile link又係咪會有問題?
admin74 發表於 2011-9-15 14:4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9-15 11:39 發表
咁既然板主大人認為內裏冇乜資料
咁仲有咩不對、仲有咩地方值得需要你發出注意?
我click入去只見一幅相以及一個名字
仲要果幅相唔知就係咪果個名字添
只貼一條內容唔齊全嘅profile link就收注意
咁我第日轉貼閣下it ...


稍安無躁…facebook profile 應比 italk profile 私隱得多吧
我不管對方的fb profile內資料齊不齊全, 總之它是一個profile就是一個profile, 是profile就是別人的私隱
難道資料數量少就等於披露者沒有犯錯? 兩個扒手, 偷一元的就沒有錯, 偷十元的就有錯?
"注意" 純粹是個提醒, 誰知下次的profile資料多不多?
版務文章
da54 發表於 2011-9-15 15:1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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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dmin74 於 2011-9-15 14:45 發表


稍安無躁…facebook profile 應比 italk profile 私隱得多吧
我不管對方的fb profile內資料齊不齊全, 總之它是一個profile就是一個profile, 是profile就是別人的私隱
難道資料數量少就等於披露者沒有犯錯? 兩個扒 ...

其實站規第 31 條寫明「除違反本規則其他條款外,站務人員必須接獲當事人之投訴,方執行本條。」
唔知道 admin74 兄有無接到當事人之投訴呢?如果無,admin74 無必要作出任何動作喎。
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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