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當時有部969上青馬橋果單上左報紙。
其實覺得,報紙無話邊個o岩、邊個錯。跨大報導導致當時人產生壓力,最終可能她不願再駕巴士。
然而,我覺得
表面上我覺得此事不是女司機錯,而是九巴錯
當時車上無查協助,如何行走此路線。
又無人在旁教導下,要自己駕駛此線。
最後出事。
九巴好應該下次找已經下班司機,協助在旁一些新人駕巴士,如何行正確行車路線還好!
[ 本帖最後由 KG1428 於 2011-9-23 00:3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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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GCNYO 於 2011-9-22 22:09 發表 
261絕對簡單,路線簡單,直,少超窄位,又唔多客,黎樣好重要
總沒人想你一黎得罪100個客,少一半都.....
上水基本無咩站,屯門也就是轉幾個街口
273之類仲惡做姐....短途線先最易中招,一走錯只係Miss 2個站都俾人殺.....
261 ...
成日講261是新人位
我又覺得61X都是一個比女車長最後機會。
61X比261更又易渣,較為少客。
屯門區,由西鐵站至屯門市中心間,只需跟66M行法就得。
屯門市中心到上公路,又有一大堆路線,如60M,60X,62X,961陪住,不識渣就跟佢地。
上到公路,只需跟960/961/962行法。
除此以外,還有258D,259D,268C,269C陪住一起行,不識渣又可以跟住佢地行
市區方面,都較少站。但最大問題是入/出龍翔道會行錯路
入龍翔道,大多可以跟268C,269C行,不識渣可以跟268C,269C隊尾。
出龍翔道會較麻煩,有2個機會比你行。入不到龍蟠街,就入上元街。
但最多skip左龍蟠街分站。
九龍城區方面大可放心,還有3B,5C陪住。
而261行錯路的最大問題是太多獨市位,無其他路線一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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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icky619 於 2011-9-22 10:31 發表 
其實長途線唔代表複雜既, 我唔覺得新車長一定要行短途,
261其實算係簡單.
如果佢係屯門廠, 屯門本身都冇乜短途線, 有短途線又唔
代表有位畀佢做.
另外第4點非常同意! ...
成件事根本太過出奇了~~~
今日繼續跟進報導令我更加覺得成件事太過離奇~~~
陰謀論咁睇, 會唔會係工會睇唔過眼有公司迫人轉日薪或要求提出退休下, 放料俾有關人士,
等到呢兩日都日日上報, 企圖引起各界關注, 迫公司就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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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雞焉用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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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M 於 2011-9-23 00:48 發表 
U廠外其餘都唔少路線短嘅路線 一個月司機實習一個月實做到
人地真係唔適合駕駛呢條路線我唔知 但新人去短途路線某程度可以減輕新人熟習壓力
正如我會俾小學的書給小學生 而不是給一本中學用書
我引用死因庭的比 ...
261有幾多獨市位?我不敢苟同,
仲有短程路線等於小學生用書?我亦唔同意。
路線長短同幫助應變並無關係,反而條路有幾多危機,先至係幫助應變的道理。
官方擺261係新仔線,當然有佢自己道理,
至少,呢條線危機位比較少。
唔通擺54隨時閃部大拖頭俾你嚇餐飽咩。
我都係嗰句,你唔係佢,你就口響,你D學生哥,見世面仲係唔多。
到你人生閱歷有返咁上下,自然明白。
講我就講到好明,係你自己唔肯去消化我講嘅野,存心刁難。
我第三次重申,我支持討論事,但係因為涉及人係要小心處理,唔好成為傳媒惡意嘅幫兇。
你引死因庭為例,你宜家係咪有哂證據先?你有無調查過師姐同埋其他相關證人?
無就唔好口輕輕。
正如da54講,係好多人會睇實呢個板,就係好多時因為幾個不適合的言論,令到巴士公司同巴士迷亦愛亦恨,
巴士司機,我唔係話講到好似da54兄講,真係要表揚先出聲。
你地話人,要先企係人地立場上去話,Be considerate,將心比己,就會有唔同嘅睇法。
我絕對唔同意第一次衰就理解,第二次衰就真係唔得,好明顯無從一個正常心理觀念去面對呢件事。
我針對係呢D言論,再加上再有D話楂乜乜線等的人地睇到有可能覺得落井下石的言論。
巴士司機係要支持同鼓勵,平日駕駛住自己部巴士壓力唔細,所以我覺得要小心討論。
如果小心討論,係等於唔俾討論,我覺得咁樣嘅思想比中央更可怕。因為你潛意識根本就係咁樣。
[ 本帖最後由 KC3555 於 2011-9-23 01:3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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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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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C3555 於 2011-9-23 01:11 AM 發表 
261有幾多獨市位?我不敢苟同,
仲有短程路線等於小學生用書?我亦唔同意。
路線長短同幫助應變並無關係,反而條路有幾多危機,先至係幫助應變的道理。
官方擺261係新仔線,當然有佢自己道理,
至少,呢條線危機位比較少。
唔通擺54 ...
派新人去短途路線係某程度可以減輕新人熟習壓力 並非幫助應變
另一方面 正如上文273比261多掉頭位 所以是易補救
而且261出事的路段對一般人又較陌生
官方擺261係新仔線亦有經過評估
但是否足夠?有沒有改善空間?
這些個人認為值得討論
[ 本帖最後由 GM 於 2011-9-23 01:3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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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TCU 出行唔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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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bw 於 2011-9-23 01:10 發表 
成件事根本太過出奇了~~~
今日繼續跟進報導令我更加覺得成件事太過離奇~~~
陰謀論咁睇, 會唔會係工會睇唔過眼有公司迫人轉日薪或要求提出退休下, 放料俾有關人士,
等到呢兩日都日日上報, 企圖引起各界關注, 迫公 ...
第二日我相信係借勢再煲一鑊啫,你個推論真係唔出奇。
不過真係咁啱個記者坐正呢班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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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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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M 於 2011-9-23 01:33 發表 
派新人去短途路線係某程度可以減輕新人熟習壓力 並非幫助應變
另一方面 正如上文273比261多掉頭位 所以是易補救
而且261出事的路段對一般人又較陌生
官方擺261係新仔線亦有經過評估
但是否足夠?有沒有改善空間?
...
咁老實261的確係屯廠最安全嘅路線。
車輛流量唔多,面對具威脅的車輛又唔會係小路殺出,
唔會好似屯門公路正常行車線比人窄,又多視線模糊彎位。
又無小路殺出小巴。
你始終都唔明,驚起上黎,乜正常事都會變得唔正常,
即是好似班學生去屏山探險一樣,D女仔驚起上黎反應。
到時駕駛273又點?驚的話上到和合石,舂入到橋頭路路口都可能失哂方寸。
岔開又講,有日坐76K,車長講開有時部車泊上骨灰龕,又多狗追,
夜媽媽跑落山,日日都要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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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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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M 於 2011-9-23 02:05 發表 
我引死因庭為例,同我宜家係咪有哂證據有乜關係?
我又要有乜證據?
一般人跟本難以有哂證據(掌握100%證據)
既然法庭都以「相對可能性」為原則就商業糾紛作出判決
討論區的言論標準不應比法庭更嚴格
本人支持小心討論 ...
人地死因庭係要有證據先講,你有乜野證據?所以我咪話用死因庭係唔啱囉。你自己係度自打咀巴。
討論區係要負文責,唔係講得就講,無人話比法庭嚴,只係保護受害者係做人應有的責任。你自己亂扣帽子。
仲有你斷章取義情況好嚴重,
我叫人唔好討論乜野線呢樣野,你如果唔係有出錯,根本就適合。
你有出錯就話人地唔適合,咁係你地主觀感受,有無諗過當事人感受?
一份報章報導足以摧毀一個人自信,我一直都係嗰句,唔好針對人,
如果針對人唔適合駕駛邊條路線,同落井下石有乜分別?
你如果仲係理解唔到,真係返去讀多D書。
咁你淨係識講261改善空間,咁有乜改善空間?你又提唔到。
261大把好調頭位,只係佢行錯入去福亨村路,
就算係,入青磚圍一樣好調頭。
總之,人一驚,話之你係識途老馬,係衰就會衰。
[ 本帖最後由 KC3555 於 2011-9-23 03:0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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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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