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PB602 於 2011-9-30 14:35 發表 
最多都係多咗批人同香港人爭公立醫院床位,爭上公屋,爭其他公共福利啫,問題不大。最緊要呢幾十萬人日後有投票權,公x黨坐定粒六多幾十萬鐵票,仲勁過DXB。 ...
民主社會個遊戲規則就係咁, 邊個拎得多選票邊個就係 winner ~
其他 o既, 理得你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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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7006 = MF5119 = AV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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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有咁多強國新移民落嚟香港,公X黨班大狀不如答我,有幾多係住滿七年之後被入境處拒絕接受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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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區麗芝 於 2011-9-30 21:21 發表 
菲傭宜家係爭取到可以申請既資格
入境處一樣可以reject 佢地 事情跟本就係咁簡單
可以申請但唔一定實批同埋佢地的 working permit 已寫明佢地特定的居港條件
但普遍的香港人一受到報紙同政府影響
就以為一定會引致一大批菲人湧港搶資源
要關心的
不如關心下之前港府讓個十萬名港人內地子女申請來港團聚對同無規範內地人來港產子問題對香港的衝擊好過
又或者更嚴重的大量黑金湧港炒賣資產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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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包黑絲」即將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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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頭文字TRIDENT 於 2011-9-30 22:32 發表 
事情跟本就係咁簡單
可以申請但唔一定實批同埋佢地的 working permit 已寫明佢地特定的居港條件
但普遍的香港人一受到報紙同政府影響
就以為一定會引致一大批菲人湧港搶資源
四個條件根本好易過關,香港政府憑咩唔批?而家唔係投資移民,四個條件只係問「有」定「無」,無話要高薪厚職住豪宅。如果唔批,十幾萬外傭逐個Case申請法援同你玩司法覆核,公X黨律師到時真係肥過肥仔水,而納稅人就凍過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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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區麗芝 於 2011-9-30 23:20 發表 
我唔直接答你, 我用入境條例答你
根據在1997年7月1日起實施的《入境條例》附表1第2段
內地新來港人士嚟香港住滿七年之後係必然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居留權,
入境處又點會拒絕申請呢? ...
最大分別係香港無單程証的審批權, 相反, 入境處對其他國藉人士的申請係有審批權.
就算大家講到四大限制點樣唔work, 有權同無權己經係差天共地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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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一片海 會重返大洋 也許一片港 會再得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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