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頭文字TRIDENT 於 2011-9-30 22:32 發表   
事情跟本就係咁簡單 
可以申請但唔一定實批同埋佢地的 working permit 已寫明佢地特定的居港條件 
 
但普遍的香港人一受到報紙同政府影響 
就以為一定會引致一大批菲人湧港搶資源  
 
四個條件根本好易過關,香港政府憑咩唔批?而家唔係投資移民,四個條件只係問「有」定「無」,無話要高薪厚職住豪宅。如果唔批,十幾萬外傭逐個Case申請法援同你玩司法覆核,公X黨律師到時真係肥過肥仔水,而納稅人就凍過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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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區麗芝 於 2011-9-30 23:20 發表   
 
 
 
 
我唔直接答你, 我用入境條例答你 
根據在1997年7月1日起實施的《入境條例》附表1第2段 
 
 
內地新來港人士嚟香港住滿七年之後係必然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居留權, 
入境處又點會拒絕申請呢? ...   
 
最大分別係香港無單程証的審批權, 相反, 入境處對其他國藉人士的申請係有審批權. 
就算大家講到四大限制點樣唔work, 有權同無權己經係差天共地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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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一片海 會重返大洋 也許一片港 會再得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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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問一位疑似特首候選人及一位備選特首的候選人,怎樣去解決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所衍生出來的內地孕婦(不包括港人內地妻子)與及外籍家傭居港權問題。 
 
要怪,就只有怪偉大的基本法。一份神聖不可侵犯,一份唔會清楚寫明立法原意的法例,只靠各位草委的口述去說明立法原意的法例。 
 
港方三名草委,你們是不是去了玩鬥地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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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部份人都係以為申請移民係咁易的事.... 
 
唔知有無人記得判辭入邊的個案, 係講緊個外傭的原僱主, 
係願意俾工作佢做? 因此先有今次去質疑點解唔批? 
 
原來人地窮, 就唔可以移民來香港, 
但係有錢就想要人地的錢, 最後就嫌人地係大陸人, 
咁原則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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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罵不建議=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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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07 於 2011-10-12 12:10 發表   
原來人地窮, 就唔可以移民來香港, 
但係有錢就想要人地的錢, 最 ...   
 
世上有咩國家, 唔係要求人地有錢 / 有較高技能, 
或者同該國有血緣關係先俾人移民入境? 
 
例外情況唔係無嘅, 但唔多囉 
 
你諗下歐美有錢國家的人想移民香港, 情況都係一樣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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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既重點係有人唔尊重法治, 有D咩唔满意就話釋法 
 
請問香港有今日既地位係因為: 
 
A: 不停有有錢國家既國民移民香港 
B: 香港司法獨立, 係法治社會 
 
我就會答B囉, 如果法律有唔完善係應該修訂而唔係不時去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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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戰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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