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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進取] 969 黃昏時間天水圍方向半個鐘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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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54 於 2012-8-20 23:24 發表 
通常脫班一次半次我就唔理的,特別係如果知道原因的話,無論係九城新龍嶼都係,
不過既然我叫得樓主投訴,而自己亦經歷原因不明的脫班,我就以身作則自己都投訴一下,
免得俾人話得個講字丫.... 我投訴不嬲就唔睇公司的,所以我就唔係好明點解 kokchun 大大認為我係九巴入面做?
969 脫班咪投訴城巴囉,970 脫班咪投訴新巴囉,968 脫班咪投訴九巴囉,咁都要討論?怪哉!
定係樓主唔識寫投訴信?打電話口述都得架!
早兩日等唔到101/111.. 打去hotline問個staff..
佢話好多人都打黎話無車.. 不過都無辦法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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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ridents 於 2012-8-20 18:59 發表 
閣下在意係結果, 閣下個腦轉數高會轉彎, 但為何吾轉彎就等同乘客自己要負責任? 呢個係觀點角度, 閣下認為比多幾毛 (或有 d case 比多幾蚊) 用黎換取時間係值得, 但又有人吾鐘意轉車, 又有人好吾妥巴士公司比多一毛都吾肯 (我自己), 如果要標籤佢地個腦吾識轉彎兼要負責而吾係巴士公司本身, 只係閣下對班次失準的應對方法及乘車模式強加在其它乘客身上, 那為何要迫我的睇法跟閣下一樣?
正如我在 #29 所講,巴士公司一定有責任。或者我講清楚d,對於脫班黎講,巴士公司的責任係百分百;
但對於延誤左樓主的時間,我認為巴士公司只有部份責任,因為決定留底苦等的是樓主,他在有選擇的情
況下做呢個決定,所以樓主亦需為佢自己作的決定負責。當然在呢部份巴士公司的「部份」責任有幾大,
唔同人有唔同的標準。
咁唔知我邊句說話令閣下認為我在迫你認同我呢?
(以上桃紅色的字係指脫班的責任,而綠色的字係指遲到/延誤左時間的責任。)
原帖由 tridents 於 2012-8-20 18:59 發表 
樓上有其他版友說昨晚等左 106 半個鐘都無車 (九記時段), 比我會點? 我會繼續等抄底其它類同路線車牌, 有咁耐等咁耐, 然後投訴. 閣下呢? 可能會不理價錢轉車, 如有 102 或 103 照上過左海再轉車, 在意既結果係快, 但為何要說到我們死等的就要負責任?
咁你認為值得咪得囉!不過你做得呢個決定,就要預左有可能要一直企係度乾等。時間係你自己哂左,
俾你投訴成立又點呢?哂左的時間係補償唔到,而你遲到左的事實亦不能改變。
(以上紫色的字係我個人意見,唔係要我的做法強加俾你。)
原帖由 tridents 於 2012-8-20 18:59 發表 
搭吾到車要變通或比多少少錢搭其它車, 呢種乘車模式同 93 年前中記沒有分別, 以前中記真係等你搭吾到市區線就搭隧道線幾個站落車. 到了 15 年後的今天我們原來服務及乘車模式回到 15 年前, 巴士公司服務比吾到, 責任就放到乘客身上, 我看不出為何乘客要負責.
咁你就真係好幸福啦!因為我不論在公司還是在社交生活,搭唔到車就真係要變通
或比多少少錢搭其它車(甚至乎要打的添)。。。除非全人類都搭唔到車,否則「
搭唔到車」真係做唔到一個遲到的理由。
(以上紅色的字係我個人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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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諗極都唔明.....
點解講事實會 "引致好多人不滿" ??!!
唔通巴士公司甩哂班係乘客責任 ?!?!
原帖由 Hanover 於 2012-8-20 00:59 發表 
4 樓主呢幾單野引致好多人不滿(特別係一部分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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