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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B) Bus 巴士討論區 香港巴士討論 (B2) 九巴司機綠燈撞死老婦囚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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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九巴司機綠燈撞死老婦囚兩年

[複製鏈接]
da93 發表於 2013-2-28 03:4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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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yp 於 2013-2-27 16:31 發表


「根據判出來的結果」, 即係刑事案審結囉, 之後邊個賠償俾邊個, 就係另一單民事案, 就係咁簡單啫, 搞咁複雜做乜。



在缺乏詳細案情來講, 我唔會去話佢判得啱定錯, 你又話唔同我討論呢樣, 而家又想迫我表態, 跟住 ...

問題係好簡單一句,
你所謂最可行既方法,
究竟政府有做過幾多野?

尤其是點解我會針對成個法制既問題,
係好啦,計楂車撞死人,
佢唔係第一個,
俾人撞死既,
個阿婆亦唔係第一個,
個官點判,判得岩唔岩,
其實根本上係我同你都係晌度打緊咀炮,

但過左咁多單交通意外,
按你道理,
如果係夠阻嚇性的話,
點解變得條路冇安全到,
相反越黎越危險呢?

由頭到尾都係你冇考慮過既野,
講真,一味強調道路使用者守則,
甚至乎我當俾你搬埋套法例出黎,
咁點?
我同你講緊既係眼情最現實情況,
你答我加強執法,
老實咁講,
差佬每次都係咁講添,
但實際做完一輪,
一切照舊...

再加上而家經濟唔好,
仲多左一種人出黎博賠償(無論係保險還是政府設立既各種賠償機制)既時候,
呢種正正就係一直以來行人既責任遠低於駕駛者既反效果...

誠然你要我講一種方法出黎,
我最鍾意攬住一齊死,
你死我就搵你家人找數,
係政府要佢家人為呢單刑事案付出代價,
好簡單一句,你叫做刑事案姐,但你政府告人,都要洗錢架,
雖然呢個都係咀炮黎,
但個目的就係要人知道,係咪有需修改法例,
去到你唔守法,你俾車撞死都好,都要人幫你執手尾既程度?

老實一點,返回現實,
而家就係因為有好多人覺得,
我落左去搵閰王既時候你法官點判都唔關我事,
反正錢又唔駛我俾,分又唔係我扣,監更加唔係我坐既時候,
我點解要守法?
死左冇煩惱,
死唔去仲有大量保障兼賠償

首先不論過失賠償,
之後申請意外傷亡援助,
再之後出院手腳唔聽洗又有傷殘津貼,
相反司機呢?

好搵定錢搵個大狀番黎打官司,
或者疊埋心水洗定八月十五入去坐...

呢個我諗唔止係單純一個責任問題(尤其大家都係講緊犯法既時候),
而係對連兩者既保障都嚴重失衡,
即使我任你講到駕駛者操控機器,個責任如何重都好,
調番轉,
出左事既時候誰來保障他們既權益?

呢一單野好彩既地方係佢係巴士司機,
巴士公司入面有工會可以幫佢舖橋搭路,
但如果佢唔係巴士司機,係一個的士,或者小巴,甚至乎貨車司機呢?
其實根本好多單意外都係...

所以我最初同你講我唔係想同你討論個官判得岩唔岩就係咁解,
而係你一直都get唔到我係講緊呢一堆野...
甚至乎大家去到為回文而回文既咀炮戰既時候你先至開始或者有少少去到我想講既方向既時候,
真係唔知講乜好...


而最後,可以講既係,
有人希望借今次呢件事,
去講番我本文內容內類似觀點既事...

[ 本帖最後由 da93 於 2013-2-28 04:02 編輯 ]
da93 發表於 2013-2-28 03:4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053h4 於 2013-2-27 16:21 發表


即係咁講, 如果路人被推出馬路, 起唔到身
司機又唔理途人提示撞死人

唔通係個死者問題咩?

根本件事, 就係正常人都知路面有途人, 應該唔理三七廿一避左呢單意外先慢慢追責
唔係睇都唔睇路面情況撞過去LOR

正常合 ...

唉~你仲誇張,
講埋係個司機唔理途人,
況且,
晌一個正常考慮下,
你認為一個打份工既人,
會係屬於唔理三七廿一隊埋去先既,
你覺得有冇人會咁做?

而最重要既係,
所謂避意外既方法,
講左N次,都係focus晌楂車果個度,
但一講到行人避免意外究竟行人角色上係咪全無責任呢?

由頭到尾,
根本冇人知道個巴士佬有冇盡全力避免意外發生,
但就唔知點解呢度好多人會一口咬定巴士佬冇盡全力避免意外發生..

係咪單睇一句冇煞車痕就能夠定論一切?

咁我可以答你,
你而家就算搵十架巴士去試急煞,
個情況係可能呢十架巴士都冇煞車痕,
我就用番30公里去做一個標準

因為真係機械上設計係咁,...

相信HB兄會明白點解咁講
da93 發表於 2013-2-28 03:5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yp 於 2013-2-27 17:20 發表


我所講的應該唔係你提及的「減刑」。按案情去判決, 判出來的刑期低於最高刑罰, 應該就不叫你口中的「減刑」。

你口中的「只有認罪有得減刑」應該係指, 按案情佢被判兩年, 但因佢不認罪故維持判兩年。如認罪則減兩 ...

據悉佢將會上訴
hkptb 發表於 2013-2-28 04:0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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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93 於 2013-2-28 03:14 發表

都係果句,
死=/=懲罰

打個比喻,
超速駕駛係危險,嚴重後果係你有可能會死,
你唔聽,係要做個車神,
到你有一日因為咁而撞車死左既時候,
係唔係代表就係一種懲罰?

呢個只係一件事既結果,
有因,亦會有果,
亦曾經有聽過一D人,
自尋短見而衝出馬路俾車撞,
結果,"得償所願"
但如果將佢睇成懲罰的話,
可能晌某D人角度覺得係一種成全...

大家既結局都係死亡,
但究竟係懲罰,定係成全呢?


不小心橫過馬路,一般懲罰是罰錢,但邊有人想得到最大懲罰?
不過我想你攪清楚件事...在這件事中個位婆婆唔係"自尋短見",佢安全橫過對面馬路已經"得償所願",縱使佢是不安全地橫過馬路
但如今她有這樣結果,不是她最大懲罰嗎?何以是"成全"?何以是"意外"?
da93 發表於 2013-2-28 04:2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24# 的帖子

當然我唔係話阿婆係自尋短見,
但我係探討緊死亡係唔係一個懲罰而用另一個相反例子出黎

死亡只係一個生命既終結,
可能並不代表甚麼
syp 發表於 2013-2-28 09: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a93 於 2013/2/28 03:41 發表
你所謂最可行既方法,
究竟政府有做過幾多野?


依你所言, 「最可行嘅方法」政府都「做唔到嘢」, 你提議的「不可行方法」, 政府反而做到嘢?

但過左咁多單交通意外,
按你道理,
如果係夠阻嚇性的話,
點解變得條路冇安全到,
相反越黎越危險呢?


請你解釋一下「條路冇安全到, 相反越黎越危險」如何得知?

http://www.td.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1119/b3c.pdf

你如果想做一個「合格而謹慎」的站友, 我建議你可凡事先做些求證才說而不是憑空想像出來。

你成日話邊個邊個要負責任, 至少你自己有冇做一個負責任的站友呢, 一時又屈人講「一定」云云, 一時就憑空想像去說話唔做啲資料搜集, 你認為呢啲算唔算負責任的言論呢。

你答我加強執法,
老實咁講,
差佬每次都係咁講添,
但實際做完一輪,
一切照舊...


我唔係只係講「加強執法」, 我亦有講加強「處分」, 或者我應該講「加重刑罰」啦, 咁樣會唔會清楚啲?

但如果差佬唔做嘢, 依你去「改變法律制度」差佬會變得做嘢? 咁你要改變埋差佬個制度至得噃。

誠然你要我講一種方法出黎,
我最鍾意攬住一齊死,
你死我就搵你家人找數,
係政府要佢家人為呢單刑事案付出代價,
好簡單一句,你叫做刑事案姐,但你政府告人,都要洗錢架,


交通違例罰款係歸庫房的, 行人違規罰錢, 可以用來 cover 政府開支, 唔夠就加到佢夠, OK 未?

雖然呢個都係咀炮黎,
但個目的就係要人知道,係咪有需修改法例,
去到你唔守法,你俾車撞死都好,都要人幫你執手尾既程度?


我建議增加行人處罰果啲就叫「修改法例」, 你要刑事案審民事嘢嗰啲叫「反轉法律制度」。

[ 本帖最後由 syp 於 2013-2-28 10:39 編輯 ]
下一站係西營盤
da93 發表於 2013-2-28 13:0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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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yp 於 2013-2-28 09:30 發表


依你所言, 「最可行嘅方法」政府都「做唔到嘢」, 你提議的「不可行方法」, 政府反而做到嘢?



請你解釋一下「條路冇安全到, 相反越黎越危險」如何得知?

http://www.td.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1119/b3c.p ...

即係好老實咁講,
我楂車小心,冇撞到人,
咁已經少左一單交通意外時,
你係咪單睇有幾多交通意外數字就去定論條路安全定危險左?

係既,
煩請你去做一日職業司機先好講
問題係你講既差佬唔做野,
不如我問你,
點樣令差佬做野好過

而加重刑罰,
咁我問你點解要加重刑罰丫?
我只會答你我既出發點係要加重行人既責任而要增加刑罰,
你話我不能代表你時我就要等你講你既出發點了

而又咁講,

其實都係要改變架...

根本香港而家好多野唔係我地諗得咁完善,
如果唔係呢幾年點會咁多人走灰色地帶?

你成日話我屈你,
你咁受委屈,
不如咁啦,搵有關人員幫你啦...

[ 本帖最後由 da93 於 2013-2-28 13:07 編輯 ]
syp 發表於 2013-2-28 13: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a93 於 2013/2/28 13:01 發表
即係好老實咁講,
我楂車小心,冇撞到人,
咁已經少左一單交通意外時,
你係咪單睇有幾多交通意外數字就去定論條路安全定危險左?


唔睇意外數字, 你又教我仲可以睇乜呀 ~~ 定係憑空幻想就當係事實就得呢?

你成日話我屈你,
你咁受委屈,
不如咁啦,搵有關人員幫你啦...


我搵唔搵人幫係我自會處理, 不過你覺得屈人, 或者明明有客觀事實, 有數據支持, 你都瞪大眼否定, 係負責任的表現, 或者你覺得只有其他人要負責任, 你自己唔駛負責任, 如果你覺得咁過到你自己嗰關就繼續吧。

[ 本帖最後由 syp 於 2013-2-28 13:26 編輯 ]
下一站係西營盤
da93 發表於 2013-2-28 13:3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yp 於 2013-2-28 13:23 發表


唔睇意外數字, 你又教我仲可以睇乜呀 ~~ 定係憑空幻想就當係事實就得呢?



我搵唔搵人幫係我自會處理, 不過你覺得屈人, 或者明明有客觀事實, 有數據支持, 你都瞪大眼否定, 係負責任的表現, 或者你覺得只有其他人 ...

咁調番轉講,
我點解唔可以講成係而家多左較負責任既駕駛者避免左好多不必要既意外?

你拎條數出黎想表達乜野?又表唔表逹到你想講既野?

根本同你講條路危險左根本上係運輸業內見到既現象,
D人唔理會燈號,而且係慢條斯理咁行既人多左,
自由行多左,有睇路...不過睇錯方向既又有
馬路上越黎越多單車,
手推車唔理交通狀況而走出馬路,
單車逆線行走又有,踩上公路俾人放埋上網亦唔係新聞,
我好想問你,
你拎個交通意外數字出黎,
表唔表逹到呢D野丫?


你而家坐晌電腦面前,
去話人憑空想像,
咁其實,你都係對住個數字憑空想像條路好安全咋喎
同你真係去做一個職業司機對住條路,
根本係兩回事,
都係果句,你拎咁多point講到司機咁有責任咁有能力去盡責時,
唔該,做完一日返黎先講啦

真係咁易而家D巴士佬就唔會話做呢行等如叉半隻腳入監牢啦~
風險高咁解咋嘛
自問自己楂住架車真係周時開窗問候呢D唔守法既行人,
而且仲要問足祖宗十八代,
調番轉,
冇咁多唔守法既人,
又點咁多機會俾我問候?

[ 本帖最後由 da93 於 2013-2-28 13:43 編輯 ]
syp 發表於 2013-2-28 14:0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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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93 於 2013/2/28 13:34 發表
咁調番轉講,
我點解唔可以講成係而家多左較負責任既駕駛者避免左好多不必要既意外?
[quote]

可以, 當然可以啦。你之前只不過話「馬路危險咗」咋噃。

[quote]
你拎條數出黎想表達乜野?又表唔表逹到你想講既野?


我純綷回應你你話「馬路危險咗」咋, 數字顯示意外少咗, 你認為咁樣係反映「馬路危險咗」嗎?

如果你有更充份反映實況嘅數字, 歡迎你拎出來俾大家睇呀, 否則, 以上數字在此處暫時來講都係最客觀最真實公平反映情況噃。

根本同你講條路危險左根本上係運輸業內見到既現象,


我只會信客觀的事, 唔係某一個人空口講白話。

當然, 如果你話係「運輸業現象」, 你拎到有關言論, 例如真係有代表性的從業員講過相關嘅嘢, 亦有客觀資料支持, 我都會「收貨」嘅。

那怕你只不過又再喺度自己 up, 去 Google 一下都懶。

D人唔理會燈號,而且係慢條斯理咁行既人多左,
自由行多左,有睇路...不過睇錯方向既又有
馬路上越黎越多單車,
手推車唔理交通狀況而走出馬路,
單車逆線行走又有,踩上公路俾人放埋上網亦唔係新聞,
我好想問你,
你拎個交通意外數字出黎,
表唔表逹到呢D野丫?


歡迎你拎啲可以支持你以上說話的客觀資料啊。

冇咁多唔守法既人,
又點咁多機會俾我問候?


不如你今日起每次駕車「問候」完人做一個統計紀錄, 比較三幾年後睇下數字多咗定少咗? 呢啲就客觀喇, 最多三幾年後你發表你的統計時, 我唔會質疑你個數係作出嚟喇。
下一站係西營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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