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a93 於 2013-2-26 17:36 發表 
如果你話係操作機器不當而引致任何人命傷亡,
我同意你既說話
但而家明顯地係有人有法不依時,
我就認為冇理由將唔依法既責任要另一方去承受
要解決你個論點好簡單:
1.路人亂咁行,車輛唔留意路面有無人亂行:行人被撞傷/死
2.車輛亂咁行,行人唔留意路面有無車亂行:行人被撞傷/死
就係咁簡單,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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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_29 於 2013-2-26 09:31 發表 
早兩三年前因為某D原因
都好多機會坐到85
果陣時,85都仲有大部分日薪師傅,
得幾個係係6字頭,包括案中既師傅,
坐過大部分日薪師傅都係比較保守
反而對佢同另外一位6字頭既梁師傅印象唔錯
偏向進取而手車都屬於穩定, ...
個人認為作為巴士司機, 袁師傅手車真係進取得o黎好唔安全~
我諗今次真係一個好大o既教訓~
全線七字頭除o左梁師傅同馮師傅比較慢之外, 其餘都渣得又爽又安全~
個人尤其鍾意蛇車陳師傅手車, 手車爽得o黎, 停車又停得好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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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n't you gl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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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係司機, 我一定會上訴到底, 以表達法例的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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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M跌落山坡死左21個人
法庭第一次判貨櫃車司機 '危架導致他人死亡'
只判18個月監
事後貨櫃車司機上訴
改判'不小心駕駛' 5個月刑期
今次呢單CASE相對比較細
但刑罰竟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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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都認同響各個道路使用單位中,駕駛者相對行人往往係需要負上更大同更重的責任,原因樓上多位已提及
但今次判決的確好似重左D? 肇事車長無超速,無衝燈,無藥物酒精影響下駕駛,雖然係撞死左人,不過係咪值得判咁重?
唔知有無知情版友可以透露多少少案件始末? 對於呢個判決真係有點兒摸不著頭腦
[ 本帖最後由 jd2522 於 2013-2-26 23:5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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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講一句,就係佢響警誡供詞度講錯野,係咁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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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y3231 於 2013-2-26 23:51 發表 
265M跌落山坡死左21個人
法庭第一次判貨櫃車司機 '危架導致他人死亡'
只判18個月監
事後貨櫃車司機上訴
改判'不小心駕駛' 5個月刑期
今次呢單CASE相對比較細
但刑罰竟然... ...
香港交通案件一向係睇你發生意外時因為乜野事而做左乜野,而唔係只睇死左傷左幾多人咁簡單。
AP69 單野個貨櫃佬唔係特登撞埋去架巴士 (或者明知巴士係前面而唔避),而係閃避車輛急煞時,拖架甩尾兼撞向巴士,無得同呢單案直接比較....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13-2-27 00:3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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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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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窮人 _ _ .....
原帖由 stanleyhss 於 2013-2-27 00:28 發表 
我可以講一句,就係佢響警誡供詞度講錯野,係咁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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