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媽媽"先來搶醫院床位, 而家到"雙非BB"來搶學位, 大家認為是誰害我地?
1. 終審法院的大法官
2. 貪曾及其無能官員
3. 反對釋法既垃圾議員
4. 其他, 請列明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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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引用我文章是無上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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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A472 於 2013-3-16 22:39 發表 
貪曾同泛民議員錯晒
講笑咩,最錯就基本法,條條例都講左等同無講,大陸又唔係行案例法,即咩事大陸都可以因時解義.....
誰的錯?咁就俾人入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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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GCNYO 於 2013-3-17 01:05 發表 
講笑咩,最錯就基本法,條條例都講左等同無講,大陸又唔係行案例法,即咩事大陸都可以因時解義.....
誰的錯?咁就俾人入左
如果倒轉咁講,
我交一份功課個陣第一次交做錯左, 之後先生要求我去改正, 改正之後再交拎返 100 分咁又有冇問題 ?
唔通錯又一直比佢錯落去咩 ?
當年人大確實係釋左法, 呢個同時都係基本法中o既一條 (網上資料所示 - 158 條) ~
雙非問題點都要解決, 問題係點樣解決先係最好,
當然, 觀點與角度上, 如果對香港有好處就叫人大釋法, 對香港有壞 (e.g. 收緊言論自由) 個陣就唔想叫人大黎釋法,
個人認為呢個或多或小都算係無恥行為;
咁但係基本法又確實比左呢個最終解釋權比人大, 唔通基本法先係最有問題 o既法律 ?
一日有 158 條, 人大確實有最終解釋權;
一日唔修改 24 條, 雙非問題根本冇可能解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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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7006 = MF5119 = AV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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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ul2357paul 於 2013-3-18 08:44 發表 
這個星期日既《星期日檔案》似乎提醒了我們不要忽視雙非問題的某些關鍵的成因。
因為該集提到國內計劃生育政策實際推行既問題如何令某些中國人因為超生而被例如濫徵罰款、強制墮胎、強制絕育、剝奪工作權利、 ...
《星期日檔案》我睇左,
問題又應該咁講, 班人明知共產黨係有控制生肓 o既問題,
佢係都要生, 咁實情又係邊個問題 ?
遊戲規則早就講左架啦 wor ~
當然, 段片入面個位教師確實係唔抵,
咁鬼叫上面貪污腐敗, 死症冇得搞架啦, 除非共產黨倒台啦 ~
即係我會同情佢地, 但係唔代表可以係咁比佢地落黎生仔拎福利,
擺明就係兩件事, 絕對唔可以混為一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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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7006 = MF5119 = AV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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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VD1 於 2013-3-17 19:48 發表 
如果倒轉咁講,
我交一份功課個陣第一次交做錯左, 之後先生要求我去改正, 改正之後再交拎返 100 分咁又有冇問題 ?
唔通錯又一直比佢錯落去咩 ?
當年人大確實係釋左法, 呢個同時都係基本法中o既一條 (網上資料所 ...
對唔住,你做既係作文,唔會有100,今日阿爺心情好95分,過多幾年阿爺心情唔好再解釋,零蛋,你咬佢?
基本法跟本沒有足夠的窄道來控制方向,所以基本法的用法似作文多過是非題
點解香港咁多爭論,咪係基本法寫到你有你解我有我解,解到多鬼餘都得,但阿爺又有阿爺解
唔明?原來民主選舉可以係阿爺先預選的,原來基本法中的普選可以點吹都得
中國都有中國式民主啦!你話,不是基本法的錯,是誰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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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GCNYO 於 2013-3-18 19:22 發表 
對唔住,你做既係作文,唔會有100,今日阿爺心情好95分,過多幾年阿爺心情唔好再解釋,零蛋,你咬佢?
基本法跟本沒有足夠的窄道來控制方向,所以基本法的用法似作文多過是非題
點解香港咁多爭論,咪係基本法寫到你有你解我有我解,解 ...
講黎講去未又係拉返去阿爺度,
所以千錯萬錯, 最錯就係共產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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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7006 = MF5119 = AV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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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VD1 於 2013-3-18 17:28 發表 
《星期日檔案》我睇左,
問題又應該咁講, 班人明知共產黨係有控制生肓 o既問題,
佢係都要生, 咁實情又係邊個問題 ?
遊戲規則早就講左架啦 wor ~
當然, 段片入面個位教師確實係唔抵,
咁鬼叫上面貪污腐敗, 死症冇得搞架啦, 除非共產黨倒台啦 ~
即係我會同情佢地, 但係唔代表可以係咁比佢地落黎生仔拎福利,
擺明就係兩件事, 絕對唔可以混為一談 ~
你這樣的態度又有些問題。
緊記每個人都有選擇在任何一個政權的任何一個城市申請落戶的權利,絕不可以硬性規定該人只能在其出生的城市落戶,唯每個人亦有遵守任何落戶的審批程序的義務。
可能我們身在福中不知福,以為每個人在其出生的城市落戶是理所當然。可是事實上絕對不是這回事,至少上述提到的那批飽受折磨的雙非就已經是。
緊記香港討厭的只是那些例如以不當手段提出在香港落戶的申請或者等待批出香港戶籍期間不守規矩或者以不當手段享用香港服務的人(例如衝急症室生BB的雙非)。其實當中已經有不少事實上屬於詐騙的行為,可是相關部門似乎多數都不肯加強追究相關罪行的程度(例如衝急症室生BB的雙非孕婦就控告他們詐騙,涉及協助雙非孕婦從而令他們可以以不當手段享用香港服務的那些違規中介就連同相關的雙非孕婦控告他們串謀詐騙),間接令雙非問題惡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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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ul2357paul 於 2013-3-19 10:57 發表 
你這樣的態度又有些問題。
緊記每個人都有選擇在任何一個政權的任何一個城市申請落戶的權利,絕不可以硬性規定該人只能在其出生的城市落戶,唯每個人亦有遵守任何落戶的審批程序的義務。
可能我們身在福中 ...
緊記每個人都有選擇在任何一個政權的任何一個城市申請落戶的權利,絕不可以硬性規定該人只能在其出生的城市落戶,唯每個人亦有遵守任何落戶的審批程序的義務。
所以呢 ?
即係其實我唔覺得香港政府岩得去邊, 2001 年個陣明知條例有問題又唔去處理,
拖左十二年到而家 2013 年而家未出哂事 ~
我想講,
我係一個香港人, 走去美國旅行個陣生左個仔, 而我太太又係香港人,
咁唔通個仔又有美國籍 ?
呢個世界冇一個地方好似香港咁奇怪 (實情澳門同香港一樣, 至在班雙非未去澳門搶) ~
香港作為一個特別行政區, 點都同大陸 o既城市係有一定程度 o既分別,
所以根本就唔可以話香港就等同大陸城市就等同可以隨時隨地比佢黎生仔拎福利, 拍下個屎忽就走左去 ~
反而你而家咁講,
我會覺得你真係有點妄自菲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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