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原帖由 paul2357paul 於 2013-5-26 07:28 發表 多謝你提醒我港鐵原來都有條應付乘客阻礙港鐵職員辦公的附例。 不過最重要的都是例如相關的港鐵職員要懂得及時使用,否則港鐵附例就算寫到幾天花龍鳳都只係徒氣。 老實講,今次這件事件確實可大可小,因為該查票員的執法地位被羞辱了。 如果今次這件事件該查票員懂得用上述的條例警告果位許生,我相信果位許生仲夠膽拒絕拿出身分證給該查票員抄資料。 經過今次的事件,我相信港鐵要例如加強宣傳上述的條例和查票員懂得運用上述的條例的訓練,防止類似今次的事件再次發生。
舉報
原帖由 Megabus 於 2013-5-30 01:21 發表 ......回正題: 應該係佢要去友愛"村"的巴士站,實情係安定站... 不過香港好多人以為自己諗的就係道理,俾返一程就算…咁唔通打傷人醫返好人就當冇事咩,犯左法就係犯左法啦... 但屯門元朗真係好多呢D無賴,所以呢個許生...抵死囉
原帖由 Megabus 於 2013-5-30 01:31 發表 要知道一樣野...小至一個車站職員,佢地在港鐵範圍都係一個依照港鐵附例的執法人員,唔一定要警察的 所以唔好以為自己俾左錢,就自以為職員對你在港鐵範圍做既野冇管理權,去嘈去投訴就大晒;最簡單只要佢認為你對其他人或運作有滋擾都可以趕你走而唔退回車資,因為佢唔檢控你已經好俾面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
站規|清理本站Cookies|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
GMT+8, 2025-5-3 00:4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