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 麵粉布 @ 2012年 ] 乘客轟九巴狂掠水四成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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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既「新」聞應該改叫舊聞吧 
樓主咁eager去摷番件舊事貼出來 何嘗不是同呢份報紙一齊"din" ?
[ 本帖最後由 Gary_B 於 2013-5-30 03:47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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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提示,
樓主想拎返成年前的新聞報導黎討論本身無問題, 但應該係標題/內文清楚提示,
以免其他版友誤會
請於48小時內修改文章
admin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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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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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呢單料「當年」(2012年)有人舖過上來, 重覆舖文當double, 版主應該可以直接刪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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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X-TL 於 2013-5-30 06:06 發表 
溫馨提示:
呢單料「當年」(2012年)有人舖過上來, 重覆舖文當double, 版主應該可以直接刪文.
有舊POST 都鎖左, 所以不算重覆, 不可以直接鎖文/刪文, POST 返舊料本身是容許,
但要講清楚
admin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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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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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同一站友再出現同一情況, 下次直接刪文就算, 48 小時期間可以騙到很多人入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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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係西營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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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呢個同果啲長短,或者過線響非過海路段收市區線等等的建議同出一轍…
不時有所討論但係一咁做的話就同2蚊坐車的結果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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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_6686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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