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分享/報告]
巴士阿嬸比車門刮親少少,796x內無理責罵巴士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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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話明自己受傷,司機報警叫白車係應份﹑應該,跟足公司指引程序,
因為當意外發生,乘客報清受傷,只有救護員有資格判定傷劣,
如果放左佢走,之後原來好嚴重,咁個司機好大罪,如果打官司,個官都會質疑司機憑乜判定個乘客冇事(有啲內傷當時人都未必即時知道,必需送院驗傷或在警察在場下當事人表明不追究,巴士司機才可免責。)
就我做港鐵sa為例,之前有個客上車時跌左半個人入gap, 我即刻拉返佢上黎,之後佢自己行入車廂,月台長即刻追入去問清楚佢有冇事,好肯定佢冇事先敢放班車走,因為行得唔代表冇受傷/受驚,如果輕易放佢走,個客事後有權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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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係道門開果陣比道門撞到,最多痛一陣
傷得好重既話就證明阿嬸自身有事,應該睇下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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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960早日摺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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