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紀念票《風雲》人物造型鼓吹犯法/不當行為?
[複製鏈接]
|
http://www.mtr.com.hk/chi/whatsnew/storm_rider.html
聶風: 意圖阻礙車門及月台閘門關閉
第556B章 第9條 不當進入或離開列車
(1) 任何人不得在列車車門開始關閉後進入或離開列車,亦不得企圖在列車車門開始關閉後進
入或離開列車。 (1994年第201號法律公告;2007年第156號法律公告)
(2) 任何人不得干擾鐵路處所內的任何門或閘,包括任何列車車門及月台幕門。 (2007年第156
號法律公告)
無名: 在列車內演奏樂器
第556B章 第26條 禁止演奏樂器等
除非得到港鐵公司的特准,否則任何人不得在鐵路處所的任何部分唱歌或跳舞,或演奏任何樂器或以任何樂器作表演。
步驚雲: 乘客不得造成滋擾
第556B章 第25條 乘客不得造成滋擾
任何人不得在列車上或在鐵路處所任何部分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 |
|
|
|
|
你唔俾佢地只係擺Pose 而唔係做 |
|
|
|
|
我覺得地鐵唔係「鼓吹」, 而係「嘲弄」一般乘客, 「呢d 野你地現實世界係唔做得架啦 , 點呀?!」 |
|
|
|
|
原帖由 BlackBird 於 2013-10-13 22:05 發表 
錦都叫鼓吹犯法行為?
我一d都唔覺
港鐵叫我地唔好衝門, 但係就將漫畫人物衝門印0係紀念票上, 唔係太好0卦! |
|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