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居民何時才懂得乘277X往和合石掃墓?+華明/和合石巴士服務討論
[複製鏈接]
|
鎖文通告
由於開文者涉嫌違返站規第22條,本人現正同板主商討有關事件,
故本文暫時上鎖及置頂,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
板務文章
|
|
|
站友暫停貼文權通告:ID=TYChow
站友違規通告 (ID=TYChow)
網 址: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 ... &extra=page%3D1
分 板:B2
回文編號:#1
涉案站友:ID=TYChow
違犯站規:站規22
理 由:不正當張貼指示紙與巴士站資料表上
判 決:暫停貼文權14天
備 註:因有站友指出閣下並非第一次作出
此行為,而且有站友張貼出與閣下
風格相同的指示相片,故本人相信
閣下這次的行為已非第一之。唯閣
下的動機是出於好心,故本人會向
閣下判以日數較少的停板日數。
B2板板主 |
|
板務文章
|
|
|
解鎖通告
解鎖通告
本文已就樓主的違規行為作出判決,
本文亦即時解鎖。
B2板板主 |
|
板務文章
|
|
|
原帖由 admin07 於 2006-4-10 23:20 發表
站友違規通告 (ID=TYChow)
而且有站友張貼出與閣下風格相同的指示相片,
估唔到我幅"殘餘"相可以成為咁有力的証據...... |
|
|
|
|
原帖由 cklee2000 於 2006-4-11 00:05 發表
估唔到我幅"殘餘"相可以成為咁有力的証據......
雖然小弟認為樓主的行為極不恰當
但以這樣的理由將人停版就不太適合
他沒鼓吹大家作這"愚蠢"的行為
就算是值$1500都不應該以這方式處分
(不如出個強烈"遺憾動議"吧...)
正題:任何人乘車都有其自由
在他們詢問自己之前(包括搭訕)
都不應該出手
[ 本帖最後由 CardCaptor 於 2006-4-11 01:32 編輯 ] |
|
不定期舉辦各類代購活動, 詳情PM.
|
|
|
雖然樓主的行為我亦覺得極反感, 但停板及貼紙仔在巴士站跟本兩回事,
而且樓主亦沒有在巴士站貼出與本板有關的字眼, 板主先生, 您作出停他
板這個決定, 有何用呢? |
|
|
|
|
原帖由 cklee2000 於 2006-4-7 23:56 發表
呢張相係06年1月15日影,
原本我影左兩塊乳豬盆,
如果冇記錯應該係"70, 279X" and "73, 73A".
第一眼見到果時, 心諗乜九記咁有心既...... 後來再諗, 會唔會係巴迷整呢......
本來打 ...
樓主愛巴心切先會咁做,
佢可說比九巴更為有心,
只是所做的事超越了一個普通巴迷應做的事,
因而於理有所不當.
但我卻不認同稱之為巴敗,
反過來想,指導不熟悉路線的市民,
根本不會使市民對巴迷有壞印象,
反而可能有市民對巴迷有正面印象.
再講係巴士站資料上張貼資訊,本應違法.
但以上圖所見,
樓主張貼資料非為個人利益宣傳,
同時為市民提供方便,
亦無阻礙原有路線資料顯示,
相信即使有執法人員在場,
極其量只勸籲清理或不要再犯.
樓主所作即使稍有不當,
但對乘客同社會都無害,
也無對本板構成影響,
那麼為什麼要遭停板呢? |
|
|
|
|
原帖由 ksmbh 於 2006-4-11 03:11 發表
樓主愛巴心切先會咁做,
佢可說比九巴更為有心,
只是所做的事超越了一個普通巴迷應做的事,
因而於理有所不當.
但我卻不認同稱之為巴敗,
反過來想,指導不熟悉路線的市民,
根本不會使市民對巴迷有壞印 ...
我諗當有人真係唔識路要問路時教佢搭車無問題,但係
巴士站貼紙仔,叫人搭某線,只會令其他乘客有所誤解,
以為巴士公司請了一個沒有著制服既"職員"維持秩序 |
|
|
|
|
原帖由 前KMB員工家屬 於 2006-4-11 01:38 發表
雖然樓主的行為我亦覺得極反感, 但停板及貼紙仔在巴士站跟本兩回事,
而且樓主亦沒有在巴士站貼出與本板有關的字眼, 板主先生, 您作出停他
板這個決定, 有何用呢?
個人認為樓主的行為已抵觸站規第22條。
ps 大家如討論這話題可往z板討論。 |
|
永遠懷念MJ
|
|
|
或許本人的通知出得不好,
如果本人講成「不正當張貼指示紙於巴士站資料表上,鼓吹違法行為」,
相信大家會明白一點。
若大家對判決有任何問題,
歡迎到Z板討論,
不滿判決者亦可以電郵提出上訴。
謝謝。
B2板板主 |
|
板務文章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