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分享/報告]
見到有乘客係車入面,幫手按個開門制都比卡佬靠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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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ppykeroro 於 2014-4-13 11:15 AM 發表 
個司機咁講只係保障自己
唔係好關你事
如果附近有職員響度,的確應該叫巴士公司員工協助。
因為如果你開左,而職員見到又唔理。到時被人拍左片,件事隨時變成:「巴士迷亂玩緊急掣,九巴司機扮睇唔到」或「女乘客被困車廂,九巴司機扮睇唔到」。
所以明知冇咩危險性,個司機都要交一交戲保障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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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底,個女仔龍精虎猛行得走得,我唔明有咩即時危險要你伸張正義禁個制
不如你索性認左佢,話你終於搵到機會嘗試禁個門制好過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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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係死的,人係生的,有些個案要隨機應變。否則好像08明愛醫院失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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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使搞到咁保護自己
車長有責任檢查清楚仲係未所有乘客已經落車,
發生有人獨留車上而又有樓主嘅行為,再報埋警,我保證佢上報
到時公司知道有車長疏忽導致今次事件,一定追究車長責任
所以,我又唔信佢報警;解條文,字面係岩嘅,責任原意係錯嘅! 應該本著「情理法」及動機去解讀有關情況,樓主按掣嘅原意係為左幫個女乘客而非蓄意干預行車,呢d charge 未必落得成
樓主我挺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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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abolishment. No Art.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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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尾, 用規則保障左自己先救人呢D叫怕事, 擺到明我係要按程序先會幫你呢D叫管僚
前面竟然有人話被困人士行得走得, 等佢暈左先救咁都講得出,
咦,唔得喎, 人地暈左, 我開門救佢都係違規, 算啦, 都係眼白白睇住佢死, 搵職員黎救啦, 我自保緊要
係咪要做到咁, 係咪係規則面前人性都可以埋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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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咁有陣時退一步海闊天空,樓主做既出法點係關心個女乘客,係無錯,但係方法我有所保留
卡佬怕你做乜搞車,你知依家啲巴迷幾瘋狂,而且之後理解番無繼續話你,無去追究,做乜要咁念念不忘呢?
家陣佢又唔係去告你,使乜放上網去批鬥個司機呢?
唔係話樓主行為唔啱,事實係告上法庭的確唔會入,只係覺得點解唔係咁緊急而附近有職員就唔用個好啲既方法,而且件事都過左去,使乜咁煩去到依家上黎數臭人呢?識唔識咩叫包容體諒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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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
於 2014-4-13 13:11 發表
你搞錯左d野, 這根本不是法理與人情問題, 本身有關法律原意唔係話唔俾其他人用個制,
而是緊急情況下, 任何人都應該去用個制吧, 這亦是運輸署要求巴士設立緊急制的原始目的
樓主本身行為是合乎法理與人情, 相反, ...
咁請問如何係定義「緊急情況」?
見到個乘客就黎暈、焗到唔舒服就緊急姐 如果精精神神咁,都叫緊急? 除非架車著火有毒氣就黎爆炸姐,如果唔係我唔覺得依單野算緊急喎
有時有d野係犯法就犯法,不論你原意好定唔好 你有咁既行為當然有你既出發點,不過人地點睇會係另一回事
ps. 依單野報警係唔會上到法庭啦,我講緊個官點判係我另外提及個例子姐 如果最後救車都仲係出左事,你都有排搞
[ 本帖最後由 Welsh 於 2014-4-13 15:1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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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eli16 於 2014-4-13 14:41 發表 
講到尾, 用規則保障左自己先救人呢D叫怕事, 擺到明我係要按程序先會幫你呢D叫管僚
前面竟然有人話被困人士行得走得, 等佢暈左先救咁都講得出,
咦,唔得喎, 人地暈左, 我開門救佢都係違規, 算啦, 都係眼白白睇住佢死, ...
冇人話等佢暈左,相信真係暈左既話樓主既行為冇人會覺得有問題
規則/法理面前人性都可以埋沒?我個人可以話唔係
只不過每個人個準則唔同,我點睇佢點睇,嘈黎冇意思,亦冇固定答案
儒家佛家乜家思想各學派幾百幾千年都係嘈依d野,只不過每人有唔同思想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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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雖規則是死, 人是生, 況者個人在車入面又沒有即時危險, 找站長/其他巴士車長處理是最合適, 除非個人在車內被追殺要逃離.
另外一在法律上, 萬一因你開車門而發生事故, 你是要負責一部份責任的, 你有$$有時間, 可奉倍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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