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搞牌車好,可以出黃格/logo放紙牌,收埋即可。
[ 本帖最後由 kmbodth 於 2014-8-12 01:4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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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諗到
早幾年有私人保留 MCW 攪 112 牌俾人推上報投訴
驚動巴士公司並且修改往後賣退役車條款,令保留舊巴士變得更困難一事
(雖然個人覺得當中既因果關系應該無咁簡單,而所謂 MCW "飛站" 投訴亦好大機會係有心人搞出黎多過真實投訴)
同樓主張相相同之處
都係不載客巴士攪著現實中存在既巴士路線係街上行駛
不過之處係 MCW 個次架巴士其實已唔屬於巴士公司,而行經路段又的確有該路線車站,
技術上係容易令乘客誤會飛站而遷怒巴士公司
(雖然真係俾真實乘客誤會既機會應該相當低,而且如果調返轉當日架車真係走去埋站載客,
咁已經係犯緊法,但呢樣已經係另一回事)
撇除架車屬於巴士公司定係私人保留呢點之後
如果當日巴士公司內部對於呢種不載客但攪著牌行既行為真係好似傳聞中有咁大反應
偏偏現實中近乎默許旗下員工私牌時毋需將全車路線牌攪走避免誤會
(雖然當年同今次係牽涉兩間唔同既巴士公司
但明顯地三間專利巴士公司每日都有大量私牌車係就咁熄左客燈而攪著牌係街上行)
咁巴士公司似乎都幾雙重標準下
雖然普通乘客對呢種熄左燈攪著牌行既做法應該無乜意見,
(細個阿媽都教落見到熄晒燈或者開晒前後門係街行既巴士係不載客,毋需截車
以往係巴士站等車時見到呢種車行過,大家都會知道部車不載客,
呢樣根本就係香港巴士行業不成文做法黎)
只不過係現今既投訴風氣下,如果樣樣都要執到正,
巴士公司都有責任對旗下各階層員工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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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好多人係咁淨係講佢既?
針對定點先?
唔係針對就post 多d例子
而唔係單一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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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站友投訴本文若干回覆違規 (包括灌水、離題討論)。
本人已細閱所有回覆, 認為並無站友違規。
在此重申, 報告機制絕非打壓言論工具, 請勿濫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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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波浪高主 於 2014-8-11 10:23 發表 
相信係因私人恩怨而做文章 ...
咁我用番4個字比樓主:
公私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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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正常情況,車長私牌時電牌沒有使用「暫停載客」當然比較常見,亦無需貼出此文章。
但如果該車長亦為管理層,是否應該根據公司所訂立之標準行事?
正常情況下,如因車長未有正確使用路線牌,而被接獲投訴後被召見,
所面見之管理層定必因車長未遵守公司守則而給于訓示,甚至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
但現在當管理層在加班執行車長職務時,竟然沒有遵守公司訂立之守則,
之前因違反同樣錯誤,而被給予訓示或各樣警告的員工是否有不公平之情況出現?
故此,作為管理層,當加班執行其他職務時,
是否亦應該遵守公司之守則,樹立正確的例子及榜樣?
聽朋友說過,早前一份通告有提及以下內容:
「車長於非執勤時段,由於仍穿著公司制服,
其一舉一動仍會影響公眾對公司的形象,因此提醒車長應注意個人言行舉止」
此通告要求車長於非工作時段亦須顧及公司形象,
但現在管理層在執行車長職務時,卻公然違反公司訂立之守則,
是否亦應作懲罰,以示公允?
[ 本帖最後由 9042volvo 於 2014-8-13 00:5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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