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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v188 於 13/8/2014 02:23 發表 偉大的中國也沒有法例說批評中共高層/中國共產黨要罰款坐監 你可以過了深圳河試一下批評中共高層/中國共產黨會有甚麼後果
原帖由 ctb8100 於 13/8/2014 21:06 發表 今日繼續有人討論事件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40813/52791011 字裡行間,懷疑此君也是巴士迷。
X先生: 你於2014年8月11日致衞生署控煙辦公室的電郵已收悉。本署經調查後,並無發現有違反《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的情況。 感謝你對控煙工作的支持。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3901 4234與我聯絡。 衞生署署長 (羅志江代行)
衛生署羅先生: 衛生署於本人投訴所引述之報道中,曾引用法例,指出「任何向公眾展示的物體,若包含香煙品牌或圖像,均被視為煙草廣告」,及「照片中明顯出現煙草產品及其商標則不屬「意外或附帶出現」。如衛生署認為有關報章之網上報道未有違規,應同時澄清為何有關巴士討論區有網民張貼披上煙草廣告之歷史巴士照片卻有違規。本人要求解釋衛生署於處理兩宗投訴時使用雙重標準之原因。視乎衛生署之進一步回覆,本人保留向申訴專員公署追究衛生署行政失當及胡亂向市民發出警告之權利。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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