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作弊的後果應該同請槍ge罪名睇齊
[ 本帖最後由 jorg 於 2006-5-9 12:2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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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HKP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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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擾手機訊號的器材一早已經有,但法例問題,不能使用!
公開考試作弊,應該列為刑事,因為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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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peray 於 2006-5-9 13:15 發表
干擾手機訊號的器材一早已經有,但法例問題,不能使用!
公開考試作弊,應該列為刑事,因為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平衡!
作弊等於 存心欺騙, 必需嚴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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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ia 於 2006-5-9 13:45 發表
作弊等於 存心欺騙, 必需嚴懲!!
而家作弊最高刑罰都係取消哂全部科目成績
我個人覺得咁罰就真係輕得滯
就算作弊唔刑事化
都要罰返作弊果個人全科u哂
仲要10年內唔可以報考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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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HKP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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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peray 於 2006-5-9 13:15 發表
干擾手機訊號的器材一早已經有,但法例問題,不能使用!
公開考試作弊,應該列為刑事,因為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平衡!
咁呢條法例真係需要修改下喎...
原帖由 jorg 於 2006-5-9 21:15 發表
而家作弊最高刑罰都係取消哂全部科目成績
我個人覺得咁罰就真係輕得滯
就算作弊唔刑事化
都要罰返作弊果個人全科u哂
仲要10年內唔可以報考會考
咁又太嚴
作弊o者
又唔使話唔俾佢10年內考試
因為咁樣幾乎係等同剝奪哂
佢響求學黃金時期升學既權利
(如果你要一個人會考u哂兼十年內冇得再考
你差唔多等同逼佢輟學)
係要唔俾我覺得一年已經夠
其實我都贊成會考作弊刑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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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using dead rule -> Denial of re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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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tsu 於 2006-5-10 12:02 發表
咁又太嚴
作弊o者
又唔使話唔俾佢10年內考試
因為咁樣幾乎係等同剝奪哂
佢響求學黃金時期升學既權利
(如果你要一個人會考u哂兼十年內冇得再考
你差唔多等同逼佢輟學)
係要唔俾我覺得一年已經夠
其實我都贊成會考作弊刑事化
既然講到有d 做法會太嚴, 甚至剝奪權利, 其實如果
作弊刑事化, 即將會有案低, 其實對佢成世人都有
影響, 包括升學, 搵工, 出國, 移民..... 咁講仲嚴重
過10年內唔俾佢考試, 即其實我都最憎人作弊, 係
無誠信的表現, 幾叻都無用, 但會考本身亦係香港
教育其中一個過程, 處理作弊也是教育一環, 如果將
作弊刑事化, 即將一d教育問題拎去俾警方同法庭處理,
其實是否合適, 真係要諗清楚, 一個學生, 同一個出黎
做野的人, 唔同正正係, 學生係會有機會改正, 如果
作弊刑事化, 又有無違反到教育的基本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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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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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樣...
未免嚴重左少少bo....
但係而家時下o既青少年好難管得好,唔刑事化阻嚇佢地係唔得ge
始終HKCEE係for任何人報考,作左弊,必需嚴懲!
我都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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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別人前,應檢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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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因為法律只「適用」於犯法之人身上
對於大部份唔會出貓嘅考生
懲罰有幾嚴重都乜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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