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GU9338 於 2016-8-17 09:30 編輯
版友呀
你見唔到 ATENU 行 49X 係你時運低 , 唔係唔見影
LE3503 掛咗 49X 超過半年 , 行 49X 次數近乎 0 (定真係完全無行過 ?) , 呢啲先係叫唔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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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文明來說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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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係你拎住上期六合彩黎對, 對倒中晒6個半字, 想收錢先知原來係炸糊. 簡單啲講一開始你就無資格去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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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neoplan720p 於 2016-8-17 09:49 編輯
算啦各位,唔好再理果個49X大帝。
我一直不解嘅野,HT408兄已經講得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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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運輸署可以隻眼開隻眼閉,容許而家行緊12.8m嘅隧道線,繼續行12.8m,咁點解唔可以繼續批准其他路線去行?
情景題:
假設而家有架968 12.8m係隧道出事,運輸署知道違例但照容許佢行,咁運輸署個責任,唔係比「完全唔知道違例」更加嚴重咩?
呢啲叫「知法違法」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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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嘅做法,都係離唔開兩個:
一、運輸署繼續扮無知,當唔知呢條法例存在,繼續批其他隧道線行12.8m;
二、既然運輸署知道個法例存在,又唔再批其他隧道線行12.8m,咁就應該即時勒令巴士公司所有隧道線停止使用12.8m,並盡快修改條例。
至於你話而家行緊12.8m車嘅隧道線會無車行,呢個已經係巴士公司問題,唔關政府事。
到時有乘客投訴路線脫班,可能已經係運輸署裡面另一條team負責。
政府就係咁架啦,做好自己果part 就得,其他問題咪由其他部門 / team 處理返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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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呢兩個做法,好明顯我會揀第一個處理方法啦,畢竟對巴士公司 / 乘客黎講,係影響最少。
然後條例方面,就快啲改返去(當然有板友講過,話最快都要10月先可以改),咁以後咪可以名正言順派12.8m落其他隧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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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補多句,我講咁多野,唔係想challenge 各位,只係覺得運輸署嘅做法係騎呢到無得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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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死左,大家終於可以支持返青衣有合理既巴士服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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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之前有版友提及過,ATE可以過隧道,好似係有permission先比行。
Btw,我一直唔明,其實ATE做到既野,點解12.8米都可以做唔倒,唔通架巴士長咗個0.8米個影響真係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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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的、城巴的、667的、一個傻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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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仔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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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啲許可證,其實係跟車,定跟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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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死左,大家終於可以支持返青衣有合理既巴士服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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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車,你去望o下城記新記o個o的車,唔記得仲係咪部部有貼,但係o個時 81 55 o岩o岩出部部貼車頭o個陣,上面會有寫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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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器公用 香港早要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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