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
一向以來,本板都不容許板友在貼文時直接引述商店名稱,
避免出現商業宣傳。但此例常引起板友不便,執法亦有難度。
經參考過其他網上巴士討論區的做法後,本人認為現時做法
對於防止宣傳沒有效用,以我相信本站站友應該有足夠能力
避免出現宣傳的情況。
因此本人決定試行放寬對引述商店名稱的規定。站友可以
直接引述商店的名稱,惟各板友仍然不能作出宣傳行為,
包括推介個別商鋪、貼出商號的標誌、商品訂購名錄等。
上述措施試行期一個月至 23/6/2006 為止。稍後本人將會
草擬 D1 板板規作咨詢。如有任何意見,歡迎以 iMsg 向本人
提出,謝謝!
D1 及 D1i 板板主
admin54 (da54)
(本通告同時在 D1 及 D1i 板張貼)
[ 本帖最後由 admin43 於 2008-2-3 09:17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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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應該啦, 掩耳盜鈴。仲阻住D真係有心搵野買的人, 尤其是不在香港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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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H8842 於 2006-6-2 11:40 發表
早就應該啦, 掩耳盜鈴。仲阻住D真係有心搵野買的人, 尤其是不在香港的人。
這條站規以往的執行方法是有它的原因。閣下可以表示不認同以往執行方法,
但請注意閣下的用字,給予站方、前板主等最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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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上述措施試行期將延長一個月至 23/7/2006,以便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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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效果仍未明顯,本人決定上述措施試行期將延長一個月至 23/8/2006,以便觀察。
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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