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下車
發表於 2009-4-12 17:00
好奇,請問康城站用紙皮石(?)定焗漆板呢
另外想知呢個新站有冇起洗手間
mmlcs36
發表於 2009-4-12 17:31
admin28
發表於 2009-4-15 00:01
由於本篇文章內出現罵戰, 因此本人決定鎖上本文章以便調查.
期間, 所有板友一概不得回文/修改文章, 違者會被處以不少於30天停板的處分
R1板板主
admin28
hkbw
admin28
發表於 2009-4-15 07:12
站友違規通告 (ID=ahbong)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63, 67, 69, 72, 77, 79, 83
涉案站友:ID=ahbong
違犯站規:站規第13, 15、34(a)、39條
理 由:參與罵戰, 態度惡劣, 離題討論
判 決:暫停貼文權30日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sg)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40, 42 62, 65, 71, 78
涉案站友:ID=sg
違犯站規:站規第13、15、34(a)、39
理 由:參與罵戰,態度惡劣, 離題討論
判 決:暫停貼文權30日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DIH)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41, 55, 92
涉案站友:ID=DIH
違犯站規:站規第13條
理 由:離題討論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syp)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43, 54, 64, 66, 76, 87
涉案站友:ID=syp
違犯站規:站規第13條
理 由:離題討論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ArnoldC)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68, 95, 109
涉案站友:ID=ArnoldC
違犯站規:站規第13條
理 由:離題討論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pakchi70)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44
涉案站友:ID=ArnoldC
違犯站規:站規第13條
理 由:離題討論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on11358)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52
涉案站友:ID=on11358
違犯站規:站規第13條
理 由:離題討論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mmlcs36)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81, 91, 104, 108
涉案站友:ID=mmlcs36
違犯站規:站規第13, 16條
理 由:離題討論, 灌水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Anpretext)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84, 96, 101
涉案站友:ID=Anpretext
違犯站規:站規第13, 16條
理 由:離題討論, 灌水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World)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55, 88, 90
涉案站友:ID=World
違犯站規:站規第13條
理 由:離題討論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Kaix)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86, 99
涉案站友:ID=Kaix
違犯站規:站規第16條
理 由:灌水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石頭)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97
涉案站友:ID=石頭
違犯站規:站規第16條
理 由:灌水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laikingsouth)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100
涉案站友:ID=laikingsouth
違犯站規:站規第13, 16條
理 由:離題討論, 灌水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jasonjc18)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102, 107
涉案站友:ID=jasonjc18
違犯站規:站規第13, 16條
理 由:離題討論, 灌水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站友違規通告 (ID=sea1987)
網 址:為康城站通車作好準備
分 板:R1
回文編號:#105
涉案站友:ID=sea1986
違犯站規:站規第13條
理 由:離題討論
判 決:警告
備 註:不適用
1. 首先, 本人不擬為有關離題討論作出任何定斷. 本人著眼於板友的態度, 而非有關論點的對錯.
2. 本人需要提醒眾板友一點, 當任何罵戰發生時, 請勿再在當中穿插回文, 令有關情況惡化下去. 板友亦不應自行以中間人的角式作調解,
應報告予板主處理. 遇有離題時, 板友不應再繼續回文, 令整篇文章可讀性降低.
3. 本板旨在討論鐵路相關問題, 而非文法討論板. 有關問題應到N板討論
4. 各被警告的板友, 如再有同類事情發生, 量刑起點將由停板30天起.
R1板板主
admin28
hkbw
[ 本帖最後由 admin28 於 2009-4-15 07:19 編輯 ]
admin28
發表於 2009-4-15 18:59
另外, 由於板友ahbong及sg於多篇回文中互相惡意評分, 在徵詢admin35的同意後,
本人決定對兩位板友作出停板處分. 兩人分別需要就惡意評分暫停貼文權30天.
由於所干犯的板規屬不同範圍, 因此兩位板友的刑期是分期執行, 即一共暫停貼文權60天.
R1板板主
admin28
hkbw
[ 本帖最後由 admin28 於 2009-4-15 23: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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