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記錯陳婉嫻都有做類似事件
唔知佢係唔係都要辭職呢?
如果佢唔駛辭職,咁點解涂謹申又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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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307923]superbus[/ref] 在 20-7-2005 01:34 發表:
冇記錯陳婉嫻都有做類似事件
唔知佢係唔係都要辭職呢?
如果佢唔駛辭職,咁點解涂謹申又要呢?
講開又講陳婉嫻單野又係不了了之? :m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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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308019]guia[/ref] 在 2005-7-20 08:24 AM 發表:
講開又講陳婉嫻單野又係不了了之? :mad:
對比起民主黨,工聯會更加離譜啦
過咗912之後,佢0地完全當冇件事發生,唔駛講梗係冇調查啦:mad:
如果要聲討,首先應該係工聯會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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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307912]238X[/ref] 在 2005-7-20 01:21 發表:
你用「繼續死撐」一詞,似乎已經表明佢應該辭職。
莫講話涂謹申,民主黨的區議員都大把「胡塗賬」
有時候覺得班區議員會令人反感
有D屋村真係有支持開邊個政黨(如民建聯),如果民主黨的區議員介入屋村事務的話,真係預左成條村都「永無寧日」(攪對抗),次次開會真係要報警以防發生事故
以上例子可以講民主黨會同政府攞錢來做D「損人利己」的事
(以上是個人意見)
我上年都因為呢件事唔投涂謹申
[ref=307923]superbus[/ref] 在 2005-7-20 01:34 發表:
冇記錯陳婉嫻都有做類似事件
唔知佢係唔係都要辭職呢?
如果佢唔駛辭職,咁點解涂謹申又要呢?
我相信立法會有以下想法,才沒有調查陳婉嫻
假如將「民建聯」及「工聯會」視為兩個獨立政黨
而陳婉嫻主要是「民建聯」的黨員,「工聯會」則為她所屬工會
工會成員租用工會的地方作為議員辦事處(非處理工會事務)
故此要交租,所以陳婉嫻要申領津貼交租
但蔡素玉都好似有做類似事件
但又不了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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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308055]U-157星之Kelvin[/ref] 在 2005-7-20 10:16 發表:
有D屋村真係有支持開邊個政黨(如民建聯),如果民主黨的區議員介入屋村事務的話,真係預左成條村都「永無寧日」(攪對抗),次次開會真係要報警以防發生事故
以上例子可以講民主黨會同政府攞錢來做D「損人利己」的事
(以上是個人意見)
我上年都因為呢件事唔投涂謹申
我相信立法會有以下想法,才沒有調查陳婉嫻
假如將「民建聯」及「工聯會」視為兩個獨立政黨
而陳婉嫻主要是「民建聯」的黨員,「工聯會」則為她所屬工會
工會成員租用工會的地方作為議員辦事處(非處理工會事務)
故此要交租,所以陳婉嫻要申領津貼交租
但蔡素玉都好似有做類似事件
但又不了了之
補充數點﹐希望大家更能掌握情況﹕
1.) 若說某屋村支持 A 政黨﹐基礎是何在呢?是不是因為 A 黨
於該區勝出區議會選舉﹐又或是他們取得大多數互委會支持?
如是者﹐又是不是代表 B 黨在村內一個支持者也沒有﹐
一個人也不希望他們在村內工作?
在公民社會中﹐參與是不分背景和身份﹐而且各有支持者﹐
根本沒有『絕對』問題。
2.) 陳婉嫻是將議員辦事處設於一個用作工聯會班房的地點﹐
才引起這樣的問題;
3.) 蔡素玉沒有類似事件﹐她只是在私人公司業務上有點
問題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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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雖安 忘戰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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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308032]superbus[/ref] 在 20-7-2005 09:39 發表:
對比起民主黨,工聯會更加離譜啦
過912之後,佢0地完全當冇件事發生,唔駛講梗係冇調查啦:mad:
如果要聲討,首先應該係工聯會囉#]
你批評陳婉嫻事件之時
難道涂謹申事件又可以草草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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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308438]guia[/ref] 在 2005-7-20 06:26 PM 發表:
你批評陳婉嫻事件之時
難道涂謹申事件又可以草草了事?
涂謹申當然唔可以放過
佢的確係有做呢種事,當然要受到應有懲罰
但陳婉嫻做0既嘢
同涂謹申做的都是大同小異
就算立法會決定唔調查陳婉嫻
佢都應該要同公眾交代究竟發生咩事
而唔係將件事不了了之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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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308456]superbus[/ref] 在 20-7-2005 18:43 發表:
涂謹申當然唔可以放過
佢的確係有做呢種事,當然要受到應有懲罰
但陳婉嫻做0既嘢
同涂謹申做的都是大同小異
就算立法會決定唔調查陳婉嫻
佢都應該要同公眾交代究竟發生咩事
而唔係將件事不了了之囉
不過你開頭意思會使人誤會偏袒涂謹申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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