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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B) Bus 巴士討論區 香港巴士討論 (B2) 九巴蕩失路50乘客嚇餐死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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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九巴蕩失路50乘客嚇餐死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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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3204@243M 發表於 2011-9-22 20:0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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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仲有一個問題
行錯路正規做法唔係要停車打番廠,再安排後備車去接客
入職嗰時冇人教個師姐咩?尤其是連路都唔識,極度無助,又有咁多干擾既時候
DGCNYO 發表於 2011-9-22 21: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F3204@243M 於 2011-9-22 20:00 發表
其實仲有一個問題
行錯路正規做法唔係要停車打番廠,再安排後備車去接客
入職嗰時冇人教個師姐咩?尤其是連路都唔識,極度無助,又有咁多干擾既時候 ...

出到打電話己經等同做唔長.....只係師姐黎獲真係好死唔死入小路......仲要俾客點......

如果唔係忽然派....之前一日花D時間跟車仲好....藍地交匯處係衰估怪,要上右就轉左過燈.....不過無人提點師姐也未免太無人情味
GM 發表於 2011-9-22 21: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C3555 於 2011-9-22 06:09 PM 發表
真係想再講,唔該你地做下好心。
如果你地夠胆講,自己無試過重覆犯錯,
就企出黎繼續挖苦。叫人駕駛邊條邊條。
你地無試過老師老闆由頭到尾望實你而無怯場,
就繼續挖苦落去。
唔通你地叫人駕駛邊條邊條線係幫人嗎?只係令人傷口灑鹽。
你地識唔識將心比己,諗下自己係咁會係點。
人地報館拿住你地堆說話爆料,逼到人地走投無路,你地心安樂嗎?
人地要搵食,揀到做車長,上哂報紙,已經斷人米路,
完全係失德行為,唔該可唔可以正面D,俾返D正能量俾人。
過得人過得自已,唔好討論邊條邊條啱佢駕駛。

討論邊D線特別適合新人都係事後檢討
減低事件再次發生的機會
正如da54所說,派新人去短途路線某程度可以減輕新人熟習壓力
原帖由 da54 於 2011-9-22 11:16 AM 發表
當然,新人舊人都有機會行錯路,但係新人要熟習的事情較多,派新人去短途路線某程度可以減輕新人熟習壓力。


又用番現時社會的處理方式
死因裁判庭再次討論死亡事件又等於挖苦?
但死因裁判庭判決的根本意義,在於死者的死所帶來的法律責任。
而死因裁判庭為防止類似死亡事故再發生,有關改善建議將被記載於裁斷書內。
有時討論是必要,透過討論社會才能達成共識,從而改進
所以根本不應上綱上線,視為失德行為
否則同中央政府封鎖媒體、討論區討論溫州動車追撞事故有乜分別?

反之,應積極地面對,討論邊D線特別適合新人,減輕新人熟習壓力
減低事件再次發生的機會
畢竟巴士上人命眾多,意外可大可小

原帖由 KC3555 於 2011-9-22 07:25 PM 發表
咁你又搞清楚,點解要搵隻代罪羔羊去鬧巴士公司?
咁請得個車長,under同一個制度下訓練個車長,
等於學生考試,成績有高有低。考包尾無人想,
而家要佢再訓練,你不如解釋一下同個制度有乜關係?
頂盡話公司逼車長退休,同埋公司刻薄員工,
導致流失大,我無意話阻止你地討論制度。
但老實講,傳媒既然逼到個車長去到呢個地步,
之後衰D又會再係討論區找料講三講四,
如果真係要做到講制度咁單純,我就覺得可以,
但係如果在文章中繼續抽個車長水,變相係做報紙個幫兇。
恐防言者無心,聽者有意。成篇文真係好似你咁單純評論制度嗎?
我唔覺囉。


制度的問題之前已經有版友講
其一是261始終長途,要記的行車路線多
點解唔派佢行易上手線?
E.G.短途區內線273、278K

[ 本帖最後由 GM 於 2011-9-22 21: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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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TCU 出行唔洗怕
DGCNYO 發表於 2011-9-22 22:0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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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M 於 2011-9-22 21:36 發表

討論邊D線特別適合新人都係事後檢討
減低事件再次發生的機會
正如da54所說,派新人去短途路線某程度可以減輕新人熟習壓力


又用番現時社會的處理方式
死因裁判庭再次討論死亡事件又等於挖苦?
但死因裁判庭判決的根本 ...

261絕對簡單,路線簡單,直,少超窄位,又唔多客,黎樣好重要

總沒人想你一黎得罪100個客,少一半都.....

上水基本無咩站,屯門也就是轉幾個街口

273之類仲惡做姐....短途線先最易中招,一走錯只係Miss 2個站都俾人殺.....

261上公路就好安樂,所以261先會成新人集中地....

入得屯廠派屯門元朗線,短途得去邊呢.....
GM 發表於 2011-9-22 23: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GCNYO 於 2011-9-22 10:09 PM 發表

261絕對簡單,路線簡單,直,少超窄位,又唔多客,黎樣好重要

總沒人想你一黎得罪100個客,少一半都.....

上水基本無咩站,屯門也就是轉幾個街口

273之類仲惡做姐....短途線先最易中招,一走錯只係Miss 2個站都俾人殺.....

261 ...

以U廠而言,261屬於簡單
但要同273比,273轉幾個街口就行完一轉 路線比261簡單
而且一出事273比261易補救
常備TCU 出行唔洗怕
KC3555 發表於 2011-9-22 23: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GM 於 2011-9-22 21:36 發表

討論邊D線特別適合新人都係事後檢討
減低事件再次發生的機會
正如da54所說,派新人去短途路線某程度可以減輕新人熟習壓力


又用番現時社會的處理方式
死因裁判庭再次討論死亡事件又等於挖苦?
但死因裁判庭判決的根本 ...

老實講,正如之前有板友講,有幾多條路線短嘅路線?
仲有,你點知人地真係唔適合駕駛呢條路線?
要錯,71B都可以轉錯彎去左鐵路站,或者大埔中心內街。
考試可以胸有成竹,但考出黎都可以一塌糊塗,
有時分一分心,幾老嘅師傅都可以行錯路,
我分享過個城巴司機駕駛962,行汀九橋記錯左自己駕駛969,
去到入屯門公路支路口突然一醒即刻係白色陰影位Cut入屯門公路支路,
跟住仲問返我地實情我係楂緊962定969。

錯,可以好多情況。當年開頂76K個車長好似係月薪車長,
咁樣錯法咪仲罪大惡極。上層乘客分分鐘連命仔都保唔住。

你用死因庭做比喻根本不合情理,
死因庭係因為覺得某人的死另有內情,展開調查。
第一:而家人仲在生,有感覺有情緒。
第二:而家大家都係估估下,無證無據去估,
然後去一口咬定個師姐係唔掂,話巴士公司培訓有問題,
話巴士公司制度有問題。

我同意有討論,但係唔係俾現時嘩眾取寵的傳媒有繪形繪聲的機會,
我再重申一次,因為傳媒首先將事件針對左個人先,師姐成為焦點,
好容易令到整體係針對一個人唔係針對一件事。
同你所謂中央封鎖動車事故亦不可相題並論。
針對事,事係無感覺,事係死,人容易作出評價及判斷,
現時係一個人引發的一件事,處理唔好,會令到有慘劇發生,
人係有情緒,人有錯可以因為好多問題,呢個當然要問下師姐自己本身。

我只係覺得,師姐心情就好似平時唔行開條後巷,突然間神推鬼擁入錯左條後巷,
有個人跳樓死正係佢面前,跟住第二日都要再行同一條後巷,就諗起尋日發生嘅事,
好驚咁樣跣腳跌倒囉。

根本同大家嘅先入為主觀點唔同,用新黎斷定人行錯路。起因都不明,
點可能即刻整個Conclusion話巴士公司點做點做。

巴士公司定左好多新人位,咁當然個個有幸有不幸,
我問你地:如果真係有人駕駛278K,唔覺意入左聯和墟教堂,
273唔覺意入左和合石,71B入錯左大埔中心內街,咁又有乜野意見?

我只係想強調,呢個香港傳媒的不負責任,既然今日可以因個記者一時火遮眼,
篤到個師姐去到A1頭條,聽日可以執住我地講嘅野去逼死一個人。
到時我地因為一D一時興起的言論,以為好聰明的補救方法(誇張D可能:)誤殺一個人。

我嘅結論係:錯,不只新人還有老師傅,人人都係一樣;
第二次同一個位置錯,因為佢突如其來嘅壓力爆煲,自自然然係同一個地方再衰,
好似運動會體操運動員,高低槓衰左第一次,就好容易同一動作再衰。
問題就係黎自報紙,我地唔好跟住做幫兇。
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KC3555 發表於 2011-9-22 23:4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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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M 於 2011-9-22 23:06 發表

以U廠而言,261屬於簡單
但要同273比,273轉幾個街口就行完一轉 路線比261簡單
而且一出事273比261易補救

講就容易,你試下行錯路,成班客一齊媽你,
你未試過,講就口爽。
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3av188 發表於 2011-9-22 23:58 | 顯示全部樓層
講開巴士行錯路,我近期都試過kmb 5c掛牌因交通問題調去行116
去到黃大仙警署,佢開果架116當左自己係開緊5C直上鳳德,結果跟3B行算數
起初仲以為會由斧山道轉返去四美街再上山 ...

應變能力、對該區所有路段既認識人人唔同,行錯路點樣轉返岩最好,又或者臨時改道點行影響最小人,
即時處理,連稽查都未必次次做到啦...
(我又有見過一次,蒲崗村道與鳳德道十字路口上慈雲山有意外,有城巴稽查指架十二米E23去沙田坳道....!!)

我覺得因為車長一次行錯路,就推人上A1,真係唔應該...
聖人都有錯
又唔係有人傷亡,體諒下都應該
當然果個車長亦要考慮一下自己到底適唔適合開巴士啦...
3AV188.HD199
pklaw 發表於 2011-9-23 00:1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都覺得個記者想炒獨家新聞囉,話哂得佢一個寫、梗係炒作變大新聞啦、車不外乎人揸、錯一次半次也正常,何苦迫人去死呢?希望女車長能振作啦。
rickywk 發表於 2011-9-23 00:2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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