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y 發表於 2025-11-10 10:29
同埋窿都可以有新穿
好似以前落車門
向內開門可以加柱
你都已經解釋緊點解唔應該強制戴安全帶。
每件事都有正反面,如果一件事做完產生更多問題,就要權衡做呢件事嘅成效所帶嚟嘅代價同副作用邊樣更大。
剩係講安全帶,賽車用五/六點式安全帶更安全確保乘客安全,點解唔強制普通私家車使用?因為執行成本同效益唔成正比。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10 00:28
出街唔一定會產生垃圾,源頭問題已經唔係必然存在。
s3n370 發表於 2025-11-10 00:43
正正係不論嚴重輕微罪行都有告錯人嘅時候,
所以好嘅制度有層層程序,儘量做到真係有合理入罪嘅時候先至上 ...
酒駕藥駕可以殺死他人,嚴重程度已等同誤殺。
唔戴安全帶會唔會殺死他人?就算你哋要無限放大到飛離座位有機會導致他人受傷,機會率有幾大?
s3n370 發表於 2025-11-10 00:44
諮詢解決唔到“阻到黎生訴求”
任何法例都一樣
諮詢就係要了解社會意見同共識再決定立唔立法,定係你想講諮詢都係假諮詢?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10 01:00
要源頭無水即係要無交通工具行走咪冇交通意外喎唔好又亂咁類比司機源頭啦
咁點解唔直接立法禁晒所有道路汽車?剩係逼人戴安全帶仲未夠安全喎!
本帖最後由 ccchhhuuunnn 於 2025-11-10 19:17 編輯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10 18:34
出街唔一定會產生垃圾,源頭問題已經唔係必然存在。
唔好又亂咁類比啦
又講唔掂滴水源頭又講返垃圾
落雨呢個水嘅源頭係必然存在,甚至漏水亦係必然存在唔會做到滴水不漏
等同汽車(vs 水)呢個源頭係必然存在,而交通意外(vs 漏水)亦唔會做到零(滴水不漏)
要堵截滴水帶嚟嘅問題,就要針對做唔同嘅預防措施,例如補窿、加防水層、集水同引雨水到集雨喉/渠
減少(漏水)意外出現嘅次數同受影響嘅嚴重程度(即係frequency and intensity),但唔會做到零
咪等同規管司機係預防措拖一部份
規管司機咪就集水(雨水按既定設計被收集落引水渠/道)
安全帶咪就係物理防水層,另一種預防措施囉
無得互相替代,而司機亦唔係你所謂源頭
集啱水都可以有意外有位漏水,同司機安全駕駛都可以有交通意外一模一樣啫
唔好又亂屈司機源頭就當類比到啦
本帖最後由 ccchhhuuunnn 於 2025-11-10 18:58 編輯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10 18:42
咁點解唔直接立法禁晒所有道路汽車?剩係逼人戴安全帶仲未夠安全喎!
唔好又又又不現實地推到極端就當反駁咗啦
0速最安全 好未?
永遠喺室外咪唔怕屋內漏水囉
掉轉永遠唔出街咪唔使紅燈過馬路同街邊隨地掉垃圾落地
係咪?
咁回歸正題,又用返你啲推到極端當反駁咗嘅辯駁技巧
你唔出街唔搭車唔搭巴士咪唔怕又氣力又阻住又罰又盛囉
係咪?
回力鏢接得實未?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10 18:48
唔好又亂咁類比啦
又講唔掂滴水源頭又講返垃圾
前面講咗,一係制水一係拆樓再起。
係都好極端,但依家逼人戴安全帶又唔極端?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10 18:55
唔好又又又不現實地推到極端就當反駁咗啦
0速最安全 好未?
你都知乜嘢叫不現實?
講咗幾板搭巴士戴安全帶唔現實你仲未睇到?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10 18:31
你都已經解釋緊點解唔應該強制戴安全帶。
每件事都有正反面,如果一件事做完產生更多問題,就要權衡做呢 ...
法例用黎保障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