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y 發表於 2010-3-29 06:14

真係好佩服,侵犯版權都要睇抄幾多成...係我out左?
學校點解可以印,佢地可享有豁免權,作教學用途嘛,又打橫黎講。

好在你依家唔係做大學學術論文者,唔係既,畢唔到業都似:L
lecturer唔會同你講抄幾多成,只要見到有就已經係。

另外,若果有admin濫用戶口,站長可否先行停止有關acc既職務,當係投下水彈幫呢篇野降下溫呢?

同埋,都要檢討下本版站務人員褔利制度,以admin53既表現,佢個私人acc根本無可能會LV7,做事表現同佢呢個位既要求落差差太遠。

091320906 發表於 2010-3-29 06:44

樂仔〞 發表於 2010-3-29 07:41

原帖由 city_alexander 於 2010-3-29 01:34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承認有抄
但抄足4成

*我早已向1005版友致歉...


咁都叫道歉 ?
仲要話返人轉頭既道歉 , 唔見得幾有禮貌囉

個人認為 , admin61 既道歉都仲可以接受既 [ 對比 admin53 之下 ]
admin53 嘛 ......... 你本身認真道歉既 .... 相信其他版友都可能唔會嘈你既
而家咁既地步 .... 真係完全係自己囉黎

p.s. 原來 iTalk 既版友係咁有精力 , 可以嘈到成 2 點先訓 :lol

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0-3-29 10:35

原帖由 city_alexander 於 2010-3-29 01:00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唔係抄襲問題
係抄足幾多成既問題...
我入銀行偷$0.1同偷晒成間銀行既錢都叫偷野...

SS8 發表於 2010-3-29 12:11

Original posted by city_alexander at 2010-3-29 01:34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承認有抄
但抄足4成

*我早已向1005版友致歉...

閣下「早前」d 「道歉」何奇精彩
坦白講 閣下依家叩頭認錯都未必人人會原諒 閣下

p.s. 我無意再生事端,只係希望 閣下好好諗下之前 d 所謂「道歉」有何不妥之處
   仲有,管理層到底想食花生食到幾時?

city_alexander 發表於 2010-3-29 12:19

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0-3-29 12:25

回復 216# 的帖子

好野呀
個個admin道歉中間都會加句
有人將事件放大、有人以偏蓋全、板友唔理性等等既字眼
將今次玩大左既責任推俾板友
學足某admin
道歉就道歉,點解仲會有咁多根本唔需要出現既字眼

CPY 發表於 2010-3-29 12:41

3357。KS8450 發表於 2010-3-29 13:07

原帖由 city_alexander 於 2010-3-29 12:19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在此正式向版友1005致歉
並改善日後處理方法

但在事件上有人將事件放大
是不能容許

有人話我之前用三編以admin身份的文章發文態度不良
令到事件升溫
但我反問你們發文態度良不良好
你們自行想一想...

而你們 ...

KC3555 兄係最頭個幾版講 risk management 既野
自己參透下唔該

city_alexander 發表於 2010-3-2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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