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受站長委託,重新審閱有關文章
另 本 人 發 現 站 友 ahbong於 回 文 # 14有 人 身 攻 擊
的 字 句 , 稱 站 友 ChickenTong
"視 力 正 常 但 經 常 視 而 不 見 的 人 , 我 相 信 亦 十 分
適 合 你 使 用 。"
違 反 站 規 34 b )
34 . 站 友 須 注 意 一 般 網 絡 禮 宜 , 保 持 禮 貌 :
b) 不 得 人 身 攻 擊 ;
本人原文為:
新 站 牌 字 體 更 大 , 十 分 適 合 一 些 視 力 不 佳 , 或
者 視 力 正 常 但 經 常 視 而 不 見 的 人 , 我 相 信 亦 十
分 適 合 你 使 用 。
本人不能理解此文如何構成人身攻擊,理由如下:
1) 本人並無直指任何人視力不佳或視而不見。
2) 本人認為視而不見或視力不佳。均沒有人身攻擊之色彩,而只是一般中性四字詞語。
本人明白有部分板友認為我的回文有嘲諷色彩或不禮貌,但並不等如人身攻擊之說成立。懇請站方明辨黑白,不要因為部分板友施壓而作出不公平的裁決。 原帖由 ahbong 於 2011-2-1 15:1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原文為:
新 站 牌 字 體 更 大 , 十 分 適 合 一 些 視 力 不 佳 , 或
者 視 力 正 常 但 經 常 視 而 不 見 的 人 , 我 相 信 亦 十
分 適 合 你 使 用 。
本人不能理解此文如何構成人身攻擊,理由如下:
1) 本人並無直指任何人視力不佳或視而不見。
2) 本人認為視而不見或視力不佳。均沒有人身攻擊之色彩,而只是一般中性四字詞語。
本人明白有部分板友認為我的回文有嘲諷色彩或不禮貌,但並不等如人身攻擊之說成立。懇請站方明辨黑白,不要因為部分板友施壓而作出不公平的裁決。
係
有咩想講就留番係 Z5 慢慢講啦~不過站長信箱初四先開市,要上訴就趁早~ 謝謝站長於本主題正面回應板友提出之爭議,這不但釋除了板友的疑慮,亦維持了討論區應有之公義。
對於整件事的發生,自己有一些感想:
社會問題實在太多,有些人可能要靠在討論區發洩,才能維持正常的心境。一方面這是可悲的,但另一方面,幸虧有討論區的存在,不然這些人在社會,真不知道會做出甚麼事來。不過,這得依賴站方(無論是站長或是板主)對討論區的管理。無疑近年討論區管理難度確實增加,幸而見大部份板主也有做好其角色,站長也會於需要時運用其最後防線,確保討論區討論氣氛正常,雖然個人始終不滿 admin75 最終未有交代事件,也認為板方處理有點兒太遲,但無論如何,站方最後的處理,確為恰當,相信亦給了板友信心,希望好的管理,能夠繼續保持。
當然,個人認為最重要也是板友自律,這其實不難,無論板規有否涵蓋所有層面,人亦應有良心,使用合理之態度發言,這方面,作為板友,我覺得我們也須好好把關,一方面確保自己態度恰當,另一方面對於無謂之留言,可考慮採取無視之態度,這便可避免罵戰發生,亦不會縱容滋事的人。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2-1 13:4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覺得admin22你似乎係夾硬將呢條站規塞落當事人身上
我唔明,黑色本身已經係本板預設既顏色
雖然你話我地生活中視黑色係一種顏色
但我就搵唔到站規裏面何來講黑色視為顏色一種啦
既然本板所有既貼文已經預設係黑色 ...
本人只是從多角度分析,列出需要考慮的因數
閣下可將橙色字,綠色字同有關表情符號連在一起
再看看有關站友想帶出甚麼給其閱讀者 關於代理板主admin22就abhong的判詞, 站長需要
向admin22了解. 因admin22身處北美, 與香港有時
差, 加上本站server / data center故障, 海外板友未能
瀏覽本站, 故惟有留待本站server回復正常才能處理. 經本人詳細考慮後,對站友ahbong於 回 文 # 14的內容有以下決定
站友ahbong沒有明顯對指定人士作出人身攻擊,但令某些站友有錯誤的理解,以致討論氣氛變壞
違反站規
34. 站友須注意一般網絡禮宜,保持禮貌:
a)不得煽動,發起或參與罵戰;
現給予警告一個
如站友對判決有異議,請根據站規第54條及「上訴委員會附例」提出上訴。 原帖由 admin22 於 2011-2-11 18:0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經本人詳細考慮後,對站友ahbong於 回 文 # 14的內容有以下決定
站友ahbong沒有明顯對指定人士作出人身攻擊,但令某些站友有錯誤的理解,以致討論氣氛變壞
違反站規
34. 站友須注意一般網絡禮宜,保持禮貌
a)不得煽動,發起或參與罵戰
現給予警告一個
如站友對判決有異議,請根據站規第54條及「上訴委員會附例」提出上訴。
我有少少問題...
1.根據第53條站規
53. 為執行第 52(a) 條,違規行為之嚴重性將大致分為三等:
a)嚴重
-包括但不限於:
...
V)發起或參與罵戰;
...
干犯此等行為將可能被即時暫停貼文權30日以上或永久停止貼文權
既然原因是煽動,發起或參與罵戰,那為甚麼只是警告一個?不是30天以上的停版?
2.
原帖由 admin22 於 2011-2-1 12:2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另本人發現站友ahbong於回文#14有人身攻擊的字句,稱站友ChickenTong
"視力正常但經常視而不見的人,我相信亦十分適合你使用。
違反站規34b)
34. 站友須注意一般網絡禮宜,保持禮貌
b)不得人身攻擊
有關的判決需留待站長執行
違反站規34b,但為甚麼最後是用34a來判決?
還有,你不是說了由站長來判決嗎?為甚麼是由你來執行的?
3.接上,事件起因的文章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583980&page=2#pid2168459
#22內引用ahbong的文章,說ChickenTong曲解了他意思
他的意思是指"視力不佳/視而不見"
而且ahbong說了"適合任何人"是ChickenTong的曲解
另回文#20
那麼為甚麼會適合ChickenTong使用呢?
綜合上文,不是已經暗示ChickenTong是"視力不佳/視而不見"嗎?
那如果不是人生攻擊的話,又是甚麼來的?指他是長者?
而且,原文在數分鐘內就已經被改掉了,是不是有消滅證據的嫌疑? admin22 連條 link 都出錯 [ 禁入去唔係去個 ahbong 違規個 topic ]
處分公信力真的有限呢 ...
[ 本帖最後由 樂仔〞 於 2011-2-11 20:00 編輯 ]
回復 156# 的帖子
又一特別判決上文先話完
"另本人發現站友ahbong於回文#14有人身攻擊的字句,稱站友ChickenTong
"視力正常但經常視而不見的人,我相信亦十分適合你使用。""
轉過頭又話
"沒有明顯對指定人士作出人身攻擊"
咁前言不對後語既? 原帖由 OTIS401 於 2011-2-11 19:4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那麼為甚麼會適合ChickenTong使用呢?
綜合上文,不是已經暗示ChickenTong是"視力不佳/視而不見"嗎?: U1 d% o* k" S" R% X
那如果不是人生攻擊的話,又是甚麼來的?指他是長者?hkitalk.netu+ r# l! [# I: E' C! `
而且,原文在數分鐘內就已經被改掉了,是不是有消滅證據的嫌疑?
本人並非於文章遭舉報及鎖上時才修改有關文章,而是於貼文後6分鐘內修改,並無違反站方處理涉嫌違規文章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