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ower 發表於 2011-7-18 01:29

ATE24 發表於 2011-7-18 01:45

原帖由 kks 於 2011-7-18 01:1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佢就淋唔淋火水,佢自己都係一樣後果
反而佢淋下火水,如果令板友出現過激的反應,可以順便捉多幾個人放假
果然係高招:loveliness:
所以大家要善用評分制,發放多o的正能量 :handshake

da54 發表於 2011-7-18 10:50

我唔明點解成班站友要俾 68A 牽著鼻黎行。件事根本同有無低地台行過 51 毫無關係。

直至呢一刻為止,唔好話要證明,連願意企出黎講 51 係 AAU 出現前行過低地台的人都無。
反而只係不端有唔同背景、資歷的板友出黎話無見過。即係話,即使真係曾經出現過都好,
唔知道亦係正常。咁正常又停咩板呢?係咪唔知道就要停板 30 日呢。

我今日就要公開舉報自己: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629904
係呢篇文入邊我曾經錯誤指出 H1/H2 內部至今都係循環線,後得其他板友出黎指出錯誤,
我後來亦確認出錯屬實。咁我算唔算誤導?算就黎停我板啦。

kiwai 發表於 2011-7-18 10:51

古有岳飛因「莫須有」而被賜死
今有首相因「莫須有」而被停版

首相已經成為B3板「岳飛」, 那麼誰是秦檜?

P.S. admin39, 請問閣下幾時才肯將令首相停板的証據公開呢?

[ 本帖最後由 kiwai 於 2011-7-18 10:57 編輯 ]

307 發表於 2011-7-18 11:05

老實講,先前先見到admin39話自己有自己執法的尺道,
今次真係執咗法,但係似乎係毫無實在理據可言。

警察搜身可以係因為合理懷疑,
但係唔能夠見到個積犯拎住個大背囊就捉咗返差館起訴埋呱...

我好希望admin39一係能夠盡快解釋,
不然就盡快收回當日的判決。

sea1986 發表於 2011-7-18 11:12

原帖由 da54 於 2011-7-18 10:5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唔明點解成班站友要俾 68A 牽著鼻黎行。件事根本同有無低地台行過 51 毫無關係。hkitalk.net6 j; e. M2 ^! \) ?
1 }, x% U6 d& j
直至呢一刻為止,唔好話要證明,連願意企出黎講 51 係 AAU 出現前行過低地台的人都無。www.hkitalk.net4 r3 o6 X( h3 y9 C) }( I6 N; ?
反而只係不端有唔同背景、資歷的板友出黎話無見過。即係話,即使真係曾經出現過都好,
唔知道亦係正常。咁正常又停咩板呢?係咪唔知道就要停板 30 日呢。
巴士,鐵路,生活2 V# ?( z+ q. N7 T# }
我今日就要公開舉報自己: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629904
係呢篇文入邊我曾經錯誤指出 H1/H2 內部至今都係循環線,後得其他板友出黎指出錯誤,hkitalk.net% t% ?" B+ y; W, B* j" l- X# t0 t
我後來亦確認出錯屬實。咁我算唔算誤導?算就黎停我板啦。

咁又唔係話被朗屏線牽住個鼻走
咁當中有板友(包括小弟)一直除咗針對朗屏線因51已經有低地台車行而要佢攞出證據外
仲認為今次單憑一句就可以停30日
無疑係一個極重嘅判決
同da54兄你舊年年底因為只係提醒眾板友集中討論而被admin28請食注意一樣
判決過重
到而家眾人只係想請admin39可以出嚟解畫
佢只係喺B3貼張咁嘅相、同只回覆句「我有講過果張相係要證明 14/7 或之前有冇用過低地台巴士行 51咩? images/smilies/default/victory.gif」咁就算
佢唔係諗住就咁樣就當解畫呀嘛?
而且態度仲有啲輕浮,似乎對板友嘅訴求視為無物
站方應該要檢討一下admin39嘅管治能力

難道admin39想今次單嘢好似前admin23單嘢咁傾成22版先安樂?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536360

[ 本帖最後由 sea1986 於 2011-7-18 11:28 編輯 ]

admin39 發表於 2011-7-18 22:25

聽取站方意見並得到同意後,本人貼出以下的「報告」內容:


站友id=FBI2
本人投訴站友id=eric278在該回文中涉嫌誤導,由於該板友曾多次觸犯板規,而且違規原因大多相似.因此,本人要求站方對該板友作出不少於三十天的刑罰,以警剔日後慎言! 本人投訴原因如下:
該板友說"屆時亦是51線首次派低地台巴士行走",本人在此強調,51線曾經派出低地台巴士行走大欖隧道特車,當時派出的是ATS,因此本人有理由質疑該站友之言論是否確實.


站友id=區麗芝
51早已於多年前,於石崗軍營開放日期間,派出雙層金車繞經欖隧出荃灣疏導乘客,加上首相曾多次發表失實資料,情況嚴重



admin39

kp3011 發表於 2011-7-18 22:34

原帖由 admin39 於 2011-7-18 22:2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聽取站方意見並得到同意後,本人貼出以下的「報告」內容:


站友id=FBI2
本人投訴站友id=eric278在該回文中涉嫌誤導,由於該板友曾多次觸犯板規,而且違規原因大多相似.因此,本人要求站方對該板友作出不少於三十天的刑罰 ...

本人要求版主向該兩名會員索取證據

如果只係相信片面之詞,仲要係因為有人要求停 30 日就停嘅

我一定會 port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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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該兩名會員不能提出證據,我要求你以惡意誤導、影響極巨大、蓄意給予假證供誤導版主、偽造指控妨礙版友合理發言為理由判以至少四倍的停版

[ 本帖最後由 kp3011 於 2011-7-18 22:39 編輯 ]

edhong 發表於 2011-7-18 22:41

hkaiw 發表於 2011-7-18 22:54

所以看過那兩位站友的「報告」後,就要看一看 eric278 當時所述是指常規班次第一次有低地台巴士行走,還是包括特別情況的班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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