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K3258 發表於 2013-11-6 23:52

回復 20# 的帖子

佢話本節目意見不代表本台立場就甩得身:L
相比下爛果先無恥,擺明公器私用。
我覺得樓主講新巴更合理,佢更加無營運經驗。如果當年既線城巴食哂,睇怕香港巴士服務會好勁多,最少唔會比間橙色公司收購兼整到一潭屎水,更可能食埋九龍服務。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13-11-7 00:15

原帖由 ArnoldC 於 2013-11-6 19:5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廣管局規定免費電視不可「公器私用」,ATV焦點顯然已違反牌照條件。同樣道理,專營權有規定有規定用車、班次、行車路線、設施等,中巴脫班、自定路線......是違反專營權。換言之,新公司只需遵從專營權,服務已經「大躍進」 ...
此言差矣

專營權只是獲准在某時期專門營運的意思,就像是十年的車牌一樣,你不會違反車牌,你最多只會違反交通規則
中巴沒有違返專營權,只是載體上的內容未能令市民滿意,而不獲延續專營權罷了

專營權通常只規範年期及地區或個別路線,內容還是巴士公司自行演譯
又例如電視牌規定要播港台節目某個小時,不播才是違例;其他時間播其他節目,內容不合觀眾口味一樣趕客就如中巴服務水平一樣

city_alexander 發表於 2013-11-7 00:25

siupy 發表於 2013-11-7 17:20

原帖由 GK3258 於 2013-11-6 23:5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佢話本節目意見不代表本台立場就甩得身:L
相比下爛果先無恥,擺明公器私用。
我覺得樓主講新巴更合理,佢更加無營運經驗。如果當年既線城巴食哂,睇怕香港巴士服務會好勁多,最少唔會比間橙色公司收購兼整到一潭屎水,更可能 ...
電視報紙不可以類比
電視有用大氣電波(公眾資源)
報紙沒有
所以報紙可以公器私用
但電視電台不可以

groom1002 發表於 2013-11-8 23:22

即使ATV等於當年中巴,唔好忘記宜家係乜執政時代?
唔好以為ATV衰落,港府一定批牌給港視和收回ATV,可能仍批ATV續約,或ATV BYE BYE 仍唔批牌給港視!:@

238X 發表於 2013-11-9 00:13

原帖由 GK3258 於 6/11/2013 23:5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相比下爛果先無恥,擺明公器私用。

印刷媒體絕對不是公器,
因為它們幾乎沒有佔用任何公共空間、
幾乎不必使用任何公用設施發佈消息。

am730 的「公器公用」標語,
如果是在形容自己,我認為是錯誤陳述。

又,如果你認為壹傳媒公器私用,
那麼對人民日報,你又認為如何呢?

[ 本帖最後由 238X 於 2013-11-9 00:16 編輯 ]
頁: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請教當年引入城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