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新炒5名經常射波的車長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821/19264608一年累積射波超過3個月,資方有合理懷疑員工騙病假,依足勞工法例炒該等員工,實屬合理,兼起殺一儆百作用。:victory: 點解封信用字咁騎呢,仲要寫到明一明,方死唔會唔上報咁
「至今放取大量病假:L
你極有可能詐騙病假:L 」
咁仲唔係捉蟲入米崗 詐騙wor,點解唔報警呢? :lol 有邊間公司可以俾你年年請百幾日病假
身體咁差就唔好揸車喇! 其實補足1個月人工 + 長期服務金......... (依足法例及合約要求)﹐資方係唔係可以隨時炒人﹐即使資方求其比個理由都得?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5-8-21 14:5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補足1個月人工 + 長期服務金......... (依足法例及合約要求)﹐資方係唔係可以隨時炒人﹐即使資方求其比個理由都得?
係, 因為技術上大家既EMPLOYMENT CONTRACT係ASSUMEK左為期一個月,
每月自動續一次既 希望炒既都係最唔想見到既碌神! 呢種情況2007年試過
有人上訴得直復職
有人上訴至勞資審裁署,上訴得直而取回賠償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5-8-21 14:5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補足1個月人工 + 長期服務金......... (依足法例及合約要求)﹐資方係唔係可以隨時炒人﹐即使資方求其比個理由都得?
補足錢,莫須有都可以係原因。
問題係巴士公司咁缺司機,非不得已都唔會炒人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