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機場大樓的水馬已移走,接駁巴士也不見有服務,是否已解除禁制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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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yet.
只係最近冇乜人去機場,
所以接駁巴士先減班
(但實際上有冇派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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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74X-14-KV5952 於 2020-11-18 15:50 編輯
今日所見係人都入得
據知接駁巴士去到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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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hongkongairport.com/ ... eid=1565759853171-1
上述link 係機管局對於禁制令的公告。
入面這樣講的 :
香港機場管理局已獲得高等法院頒令延長於 2019 年 8 月 13 日取得的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地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香港國際機場的正常使用。經修訂後的臨時禁制令將維持現狀,直至法庭審訊或進一步頒令。
任何人士忽視遵守或遵照臨時禁制令,或任何人士援助或煽動、協助或教唆他人違反臨時禁制令,可能會被控以藐視法庭,並可能會處以監禁或罰款。相關人士亦可能被強制遵守臨時禁制令。
阻塞往來機場的道路或可能構成非法地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機場的正常使用的行為。
臨時禁制令亦禁止任何人士在機場出席或參與任何示威、抗議或公眾活動,除非該等活動嚴格遵照臨時禁制令的要求。臨時禁制令清楚表明,不可理解臨時禁制令為批准任何違反《公安條例》的示威、抗議或公眾活動。
根據日期為2019年8月13日的臨時禁制令(「臨時禁制令」)第7段,如機管局認為就機場管理及營運而言有必要,機管局有權將臨時禁制令第1(c)段所述的進出管制範圍擴大至機場範圍其他部分。機管局確定就機場管理及營運而言,有必要將進出管制範圍擴大至下列各圖所示的客運大樓。
根據這段文所講﹐其實係無限制非旅客/非機場工作人員進入機場客運大樓的。
只不過﹐機管局有權做一定的措施﹐以配合機場正常運作。
即係過去限制進入客運大樓等措施。
而上面公告亦講了﹐禁制令基本上係無限期的﹐直到法庭審訊或進一步頒令。
如果發生這個情況﹐正常地新聞會有報導。未有相關報導﹐可以視為禁制令仍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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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hongkongairport.com/ ... %20of%20Summons.pdf
呢個就係佢嘅傳訊令狀, 入面嘅內容更加詳細:
但留意項目1(c):
1. The Defendants and each of them whether acting on his/her own or together with otherperson(s) be restrained from doing any of the following acts:- (c) entering the area marked "B" and shaded in red on Plan (111) annexed hereto
("Access Control Area") unless he/she is a bona fide traveller or is granted
permission by the staff of the Plaintiff or of the Aviation Security Company Limited
("AVSECO") so to enter, for so long as the Plaintiff maintains and implements
such Access Control Area
換言之即係機場旅客以及持有許可證者先可以進入B範圍 (T1),
範圍B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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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0-11-18 17:09 編輯
這樣睇﹐就應該係了。
之前安排就按照 #4 引述的公告﹐最後一段的內文﹐擴大 "禁區" 範圍去到上落客區等位置(區域)。
但係上面 紅字 幾句又講﹐機管局又可以批准非旅客進入相關區域的。
即係....... 有禁制令就可以光明正大﹐唔需要任何解釋就去封閉指定區域﹐閒雜人等不可進入。
但係﹐覺得無需要封閉指定區域﹐又可以放閒雜人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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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的資訊流通﹐機場又係一個重要地方﹐唔駛幾耐就通晒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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