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委員會案件編號 06-013 判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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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dCaptor 於 2006-10-4 20:37 發表
原本這是本人和admin14之間的imsg
但考慮到要讓版友們知悉他們的"運作"
現將最近一個回覆張貼如下:
既然閣下已經公開有關 iMsg,為了讓各位板友更加清楚、避免誤解,
我亦把 admin14 對上一個對 CardCaptor 站友的回覆貼出,
希望可以幫助各位了解陪審團有否被誤導:
CardCaptor 問:
我想問的是
究竟陪審員是按照甚麼準則去決定由誰負責
抑或只是因為admin32"不依規則"更換負責人而要打回原本的結果?
如屬後者的話
我是否可以投訴admin32"不依規則"批核路線?
原因是我只是因為不滿結果提出上訴
我的資料亦比版友KV149的為多
為何admin32的錯誤會導致我的競投落敗?
admin14 答:
陪審員所得到的資料:
1 投訴人的投訴信(除真實姓名被刪去)
2 委員會詢問板主有沒有理據需要提供
3 委員會通知閣下此案時,對閣下查詢有沒有理據需要提供
投訴人和閣下所提供的理據,就是有關討論部份的網址,而板主則沒有提供理據。
因此,陪審員表決程序中,他們有如admin32,決定應把路線交給誰人。
雖然本會並沒有規定陪審員在回覆時,附加自己的理據,惟本案中回覆的陪審員,皆有提供了自己的見解理據。
本人對有關上訴結果引致閣下不便感到無奈。
至於批核路線的方法,本會會向板主建議改良,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admin14(super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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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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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dCaptor 於 2006-10-4 22:09 發表
我都認為他們是因為個問題錯誤而跟住錯
即是admin14是有必要公開解釋這個問題的
無論如何,本人絕對不能接受這個"根本就錯"的判決
我呢個陪審團成員都要出一句聲先: (唔好意思, 早兩日有野忙而唔
我閒詳細交代)
本部份回文內容因透露了個人投票意向,已由 admin54 刪除。
我諗而家兩位當事人, 板主及委員會召集人都需要傾下究竟點樣
解決較好....
[ 本帖最後由 admin54 於 2006-10-5 12:5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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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雞焉用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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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根據站規 3C-b-v 條,除站長外,
任何人不得透露自己或他人投票意向。
敬請留意!
admin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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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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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dmin54 於 2006-10-4 23:19 發表
既然閣下已經公開有關 iMsg,為了讓各位板友更加清楚、避免誤解,
我亦把 admin14 對上一個對 CardCaptor 站友的回覆貼出,
希望可以幫助各位了解陪審團有否被誤導:
CardCaptor 問:
admin14 答:
絕對有,因為連召集人本人都搞唔清楚自己要做乜!
乜有人投訴個負責權批得唔岩咩?
有人投訴admin32處理得唔好,佢又真係冇理,走去代admin32批字軌表喎
究竟發生咩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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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大只顯得人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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