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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dmin71 於 2006-9-19 08:55 PM 發表 謝謝指正錯字,原文已改。 就應否用電郵確認問題,看來要慢慢聽大家的意見。但若延長 確認日期,會拖慢進度。我們的出發點是加快上訴程序,令上 訴得值的板友盡快復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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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nnislokawai 於 2006-9-19 21:05 發表 其實我有個建議都好耐, 見依家順便俾埋啦, 可唔可以晌上訴期間先讓停板板友暫時復板先 (永久停止貼文權者除外), 到得到上訴結果先開始計停板呢? 咁可以唔駛板友坐冤獄。
原帖由 GM 於 2006-9-19 22:04 發表 其實是否可以用 iPower作為坐冤獄的補償? 因為dennislokawai的建議雖然理想, 但加重站方的行政負擔。
原帖由 GM 於 2006-9-19 10:04 PM 發表 其實是否可以用 iPower作為坐冤獄的補償? 因為dennislokawai的建議雖然理想, 但加重站方的行政負擔。
原帖由 dennislokawai 於 2006-9-19 22:30 發表 我都認同HY671兄所講咁做會引起所有站友都提出上訴, 無錯咁會大大增加站長同委員會甚至陪審團既工作量, 但我個人會覺得站友既利益更為重要, 試想想如果你被人停板14日, 點知上訴未處理完都夠期復板你會有咩感覺? 無錯向經常出錯既板主埋手係要, 但保障板友免受冤獄同樣重要。 ..
原帖由 307 於 2006-9-20 13:01 發表 為何經常會有好些板主有錯判, 有好些就沒有此問題?
原帖由 ~誰@359~ 於 2006-9-20 08:17 PM 發表 有d意見想講講: 4.坐冤獄既人,其實我又有一個大膽建議 就係o係下次停板果陣,扣返坐冤獄既時間 例如佢坐左七日冤獄,咁下次要停十四日,實際就只需要坐七日 而當犯規情況嚴重既時間,就可以考慮唔回扣冤獄日數 甚至同佢清晒冤獄既record,防止有人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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