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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hkitalk.net 站務資源中心 (Z) 「處理上訴及投訴版務人員」 (Z5) 更改上訴板友及被投訴板主之確認安排及增加陪審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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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上訴板友及被投訴板主之確認安排及增加陪審員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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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nislokawai 發表於 2006-9-19 21:0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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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dmin71 於 2006-9-19 08:55 PM 發表
謝謝指正錯字,原文已改。

就應否用電郵確認問題,看來要慢慢聽大家的意見。但若延長
確認日期,會拖慢進度。我們的出發點是加快上訴程序,令上
訴得值的板友盡快復板。

其實我有個建議都好耐,
見依家順便俾埋啦,
可唔可以晌上訴期間先讓停板板友暫時復板先
(永久停止貼文權者除外),
到得到上訴結果先開始計停板呢?
咁可以唔駛板友坐冤獄。
youtube.com/c/dennislokawai
 樓主| admin71 發表於 2006-9-19 21:5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ennislokawai 於 2006-9-19 21:05 發表

其實我有個建議都好耐,
見依家順便俾埋啦,
可唔可以晌上訴期間先讓停板板友暫時復板先
(永久停止貼文權者除外),
到得到上訴結果先開始計停板呢?
咁可以唔駛板友坐冤獄。


我自己有咁諗過,但怕咁樣會造成所有被罰停板既人都上訴。

除非「召集人」變成類似「法官」的角式,可以在陪審員裁定
上訴不成立時對畜意濫用上訴機制者加刑,但此舉會令召集人
忽然變得好有權力,我諗大家都唔想咁樣。

我寧願對常常誤判而令冤案頻生的板主方向埋手。
板務文章
GM 發表於 2006-9-19 22:04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是否可以用        iPower作為坐冤獄的補償?
因為dennislokawai的建議雖然理想,
但加重站方的行政負擔。
常備TCU 出行唔洗怕
 樓主| admin71 發表於 2006-9-19 22:1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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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M 於 2006-9-19 22:04 發表
其實是否可以用        iPower作為坐冤獄的補償?
因為dennislokawai的建議雖然理想,
但加重站方的行政負擔。


其實唔係人人都睇得d ipower 咁緊要的。
板務文章
dennislokawai 發表於 2006-9-19 22: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GM 於 2006-9-19 10:04 PM 發表
其實是否可以用        iPower作為坐冤獄的補償?
因為dennislokawai的建議雖然理想,
但加重站方的行政負擔。

又係好實際果句:
到底iPower有嘜用?
唔係話呢個補償唔好,
但事實上iPower只不過係一個數字遊戲,
當你成為基本戶口後,
你再多iPower都享有唔到更多既板上服務,
而且更有機會俾人乘機話我地d板務人員
只識用iPower解決一切問題。

我都認同HY671兄所講咁做會引起所有站友都提出上訴,
無錯咁會大大增加站長同委員會甚至陪審團既工作量,
但我個人會覺得站友既利益更為重要,
試想想如果你被人停板14日,
點知上訴未處理完都夠期復板你會有咩感覺?
無錯向經常出錯既板主埋手係要,
但保障板友免受冤獄同樣重要。

我會覺得唔暫時復板既理由只有怕該板友乘機生事,
不過咁都可以若晌上訴其間生事或干預案件處理,
可即時永久停板處分。
youtube.com/c/dennislokawai
HY671 發表於 2006-9-20 09:3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ennislokawai 於 2006-9-19 22:30 發表

我都認同HY671兄所講咁做會引起所有站友都提出上訴,
無錯咁會大大增加站長同委員會甚至陪審團既工作量,
但我個人會覺得站友既利益更為重要,
試想想如果你被人停板14日,
點知上訴未處理完都夠期復板你會有咩感覺?
無錯向經常出錯既板主埋手係要,
但保障板友免受冤獄同樣重要
..


呢d說話人人都識講。宜家四個召集人,得閒起上黎一兩個月才輪
一次,但唔好彩的話三兩個禮拜已有四五單案排晒隊,又唔係全職r
做,你估真係好多時間咩?

在有限既時間同資源下,另開電郵由召集人處理梗係好(即係係人都
知阿媽係女人!)但個人認為加大陪審員也是一個令裁決結果更公正
的方法。

講到尾,板主一開波無判錯,就係「保障板友免受冤獄」的根源。得
罪講句,閣下兩個月內起碼有四單案被推翻(案件編號06-009至06-012),
而閣下又唔在B2板加人手幫輕下你,咁我想問下你,你覺得委員會做
到服務週到板友第一的同時,你係咪就唔會再有誤判殺錯良民呢?

得罪了。

[ 本帖最後由 HY671 於 2006-9-20 09:42 編輯 ]
永遠懷念MJ
307 發表於 2006-9-20 13:0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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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上訴委員會本非網路上常見的事物,
相信只是因為這類情況在本站較多見,
否則不會有此設計。

但最重要的,
不是此機構本身的運作,
因為這已是一個補救措施,
更重要的,不是應該提升整個板的管治質素嗎?
為何經常會有好些板主有錯判,
有好些就沒有此問題?

若從來沒有人認真看待這問題的話,
那麼上訴委員會即使發揮其最大功效,
亦不會令這裡成為一個好站。
只罵不建議=不負責任
238X 發表於 2006-9-20 19: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307 於 2006-9-20 13:01 發表

為何經常會有好些板主有錯判,
有好些就沒有此問題?


呢句我有質疑。如果呢句意思係話板主
判決被推翻就叫錯判,恕難接受。

以我所知,呢排係有一位板主 D 判決成日被人推翻,
但我無一次覺得有關判決有問題。點解?
推文或跟推文者帖,一律舉報,不作通知
~誰@359~ 發表於 2006-9-20 20:17 | 顯示全部樓層
有d意見想講講:

1.其實點解「收唔到iMsg」就要放棄換人機會?
又點解一定要用呢個方式解決?
事實上呢個問題係有另一個方法既
就係直頭將停板板友改為group入一個群組,入面唔畀貼文但可以收iMsg
一方面可以令到有關板友既文唔會畀系統自己改左
另一方面又可以進行到確認程序,一舉兩得

2.增加陪審員,幾時都可以嫁啦,冇話要因為乜乜乜先加

3.有板主每次既判決都畀人推翻,某程度上其實係顯示出委員會做法係欠缺彈性
好多時會出現既情況,就係板友有犯規,但停板時間過長同不合理
而家委員會既做法就係板友上訴成功,就會撤銷刑期
但如果個板友的而且確係犯iRule,因為刑期過長就睇成冇犯規,係好有問題既
所以委員會應該考慮下靈活處理各個案件,例如o係陪審員資料度
應該拆開兩條問題,一條問有冇犯規,一條問刑期合唔合理
而最後既處理方式,就由而家「維持原判」同「撤銷刑罰」,增加多「減罰」呢一項選擇

4.坐冤獄既人,其實我又有一個大膽建議
就係o係下次停板果陣,扣返坐冤獄既時間
例如佢坐左七日冤獄,咁下次要停十四日,實際就只需要坐七日
而當犯規情況嚴重既時間,就可以考慮唔回扣冤獄日數
甚至同佢清晒冤獄既record,防止有人濫用
字大只顯得人自大
GM 發表於 2006-9-20 20:3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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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誰@359~ 於 2006-9-20 08:17 PM 發表
有d意見想講講:
4.坐冤獄既人,其實我又有一個大膽建議
就係o係下次停板果陣,扣返坐冤獄既時間
例如佢坐左七日冤獄,咁下次要停十四日,實際就只需要坐七日
而當犯規情況嚴重既時間,就可以考慮唔回扣冤獄日數
甚至同佢清晒冤獄既record,防止有人濫用

坐冤獄既人未必再受停板處分的。
如果不斷坐冤獄,record到幾恐怖。
常備TCU 出行唔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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