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olomon 於 13/12/2006 01:33 發表
事實上, 盡最後努力, 比大部分在潑冷水, 話以
前為什麼不反對之言的人, 來得有意義, 雖然最
後預計徒勞無功, 但真是付出過, 個人對有關人
士的行為, 很尊敬, 姑勿論大家立場如何, 希望
最後和平表達, 而且希望政府留意以後能保留
多一點集體回憶.
完全讚同
話就話之前做過諮詢,
但係政府有足夠宣傳嗎?
普遍市民唔知有這些諮詢,
就話市民唔關心社會,
這些批評對市民公平嗎?
政府有心唔聽市民的意見,
做幾多「諮詢」都只是做 show
再講,
我們又怎可以一口咬定現在這批保鐘人士於當初諮詢時無發表過意見?
和平表達意見的方式係唔會被傳媒廣泛佈導,
自然大家都唔會知佢地有無做過野
政府唔理反對聲音,
就梗係話佢地當時無發表意見,
唔通孫公會話:「佢地有表示過反對拆鐘樓,不過我地一意孤行,無理會他們的訴求」
之前的廿三條立法,甚至近期的 GST ,
政府未轉軚時,
態度幾強硬,大家都見,
有諮詢 = 無諮詢
你有你講,我有我 hard sell
不過呢兩件事,政府都忽然覺悟,
但係唔代表今次政府都會知錯
最可笑的是,
這個鐘樓只差兩年(政府話) / 三個月(網上留言)便到五十歲,
可以列作古蹟保留,
偏偏政府急住於五十大壽前拆佢,
話就話起路,
但是條新繞道係由民寶街伸延出去,
如果有心保留天星鐘樓,
點避都會避到
我覺得特區政府太僵化,
死守「五十年才可做古蹟」的原則,一成不變,
又或者政府根本有心「去港英化」
多言了
不喜勿插
[ 本帖最後由 TP人 於 2006-12-14 14:0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