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053h4 於 2007-4-22 14:28 發表 
自由競爭的原則代表完全沒有限制嗎?
競爭者是要付合最基本的要求
這是世界的公認標準
而限制越大, 市場進入越難
價格的限制則更多
地鐵不可能無競爭而自由定價 ...
最基本的要求
就係架車符合安全要求
個司機有車牌而冇不良駕駛紀錄
你只要求放寬對巴士o既限制
又唔放寬對其他交通工具o既限制
係咪叫雙重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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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53h4 於 2007-4-22 14:36 發表 
無錯, 因為地鐵點加都得
所以要九鐵起沙中線
可惜合併後沙中線由唯一經營者經營
巴士又無以前般自由發展
結果才要花時間討論地鐵票價機制
而小巴, 村巴quota同樣保護有關商人
個人相當討壓有關quota
因小巴, 村 ...
都係o個句
任由道路交通自由競爭
睇下邊個會第一個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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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53h4 於 2007-4-22 22:16 發表 
人地已前重話, 紅磡過海重可以收$5, 去巴士搶客
而家, 不幸成為計劃經濟的一部份
結果市民不必要地繼續比高昂過海車費
紅磡過海收$5根本冇可能收回成本
呢d先叫計劃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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