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似玩左好耐司法程式﹐才由法庭批出豁免。
面對社會大眾大多數的利益﹐現時的條例真係寫得好死﹐都幾肯定可以講係會妨礙香港發展。
按立法會文件所言﹐連起個碼頭﹑優化防波提.....都隨時不容許。
節錄:
海港範圍過寬 條文規限僵化 5. 《條例》原來目的是限制填海造地,以免海港因填海而變得越來越狹窄。但現時《條例》不單止是限制了填海造地,而是差不多限制了㇐切善用海港的可能性,與法例設立的原意不符。 6. 2017 年海濱事務委員會《保護海港條例》工作小組秘書處提交的會議文件指出,即使是小型的項目,亦須遵守《條例》。會議文件提到,使用浮台、懸掛式板道、提供永久性碼頭和公眾登岸梯級,會剝奪了該部份海港的正常功能,所以受《條例》規範;興建防波堤則、重建海堤為垂直或傾斜的海浪消減海堤,均可能被視為填海。 7. 由此可見,不單止填海造地工程不能在海港範圍內進行,《條例》是窒礙了幾乎所有優化海濱、善用海港的工程。以下為數重要的例子:
當然﹐我唔係會講任何需求都可以填海。
但係起多條過海隧道﹑用於處理嚴重的交通需求﹐的確係可以設立機制﹐逐個需求去審議。
就保護海港條例﹐已經有人提出修例。
我唔知修例成功的話﹐是否可以基於改善交通基建﹐而在維港核心區域內填海。
但一直守得太緊﹐長遠而言唔係好事。
ref: https://www.legco.gov.hk/yr20-21/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20210928cb1-1347-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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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Toz 於 2022-8-30 22:22 編輯
大老山公路容量非常足夠
觀繞就要睇有幾多車去觀塘道同龍翔道
不過觀繞仍有一定擴闊空間(要等拆彩虹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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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緊要係可以填海
唔填得海唔洗諗
暫時睇港島北得灣繞北角入口位置附近空間較充足, 交通方面東廊+灣繞入隧道, 唔會得物無所用
但都只限北行方向
南行唔知點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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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poon9394.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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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年東南九龍發展會填晒整個九龍灣個陣,第四條海底隧道(非鐵路之4HC)係講緊由九龍灣填海區去銅鑼灣
而個陣嘅灣仔填海計劃係將整個銅鑼灣避風塘搬出去再填晒,所以有足夠位置去起兩邊隧道出入口
九龍個面係連接新起嘅T1路通往大老山隧道同東部公路,中間係宜家海心公園同中九龍幹線同T2路交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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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期東南九龍發展係會將該段D2路段搬出舊HAECO/九展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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