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都應該要列出尺寸上限
對所有物品一視同仁
唔應該淨係同某一樣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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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我試過放係車頭位置都 OK, 只係入去坐時會辛苦少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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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巴士服務規例》
14.物品的攜帶
(1)巴士上的乘客可無須繳付額外費用而攜帶總重量不超逾5公斤和總體積不超逾0.1立方米的一件或多件包裹,只要該包裹或該等包裹可予安全及方便攜帶即可。
(2)在署長准許運載額外物品的巴士上,乘客除可攜帶根據第(1)款可攜帶的物品外,亦可在支付根據本條例第13(1)條釐定的車費等級表指明的適當費用後,攜帶署長准許攜帶的其他物品。
(3)根據第(1)及(2)款攜帶物品,須受以下條件規限 ——
(a)物品不得佔用任何座位,以及不得放置在巴士的通道上或樓梯上;及
(b)不得攜帶厭惡性物品。 (1989年第19號法律公告) 九巴乘客須知
(城巴嗰份都有類似內容,相信都係參考自《公共巴士服務規例》)
9. 車長及站長為公眾安全著想,有權向乘客發出指示,包括但不限於要求︰
I. 攜帶嬰兒車的乘客將嬰兒車摺妥及把嬰兒車放於巴士的合適位置(兒童輪椅除外);
II. 攜帶單車的乘客在登車前預先將單車摺合及包裝妥當及在登車後把單車放於合適位置。
13. 登車後應行入車廂內部。嚴禁阻塞樓梯及閘門通道。
法例同乘客須知已經訂出框架,重點係巴士公司內部指引層面可以點樣指引車長判斷點樣嘅買餸車或行李係會阻塞車廂通道。
係咪真係需要做到、同埋做得到金巴嘅程度:通道及輪椅位嚴禁擺放任何行李?
巴士嚟講,off topic講句,更加容易執行,同埋有需要執行嘅,應該係嚴禁開speaker睇片/聽歌/通話。
至於小巴,113 個方向可取。
如果明確規定埋薄身買餸車等行李只能放車頭或車尾就更好,
可以杜絕自私乘客帶住買餸車坐近落車位置,阻住全車人落車嘅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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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免:包容協助能力稍遜的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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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116 發表於 2025-9-18 23:37
小巴都應該要列出尺寸上限
對所有物品一視同仁
唔應該淨係同某一樣物品
而家問題唔在於大小,而係件物品係咪一定要放出通道。如果有件行李係同呢種手推車一樣大,但輕身可以抱住,咁唔會阻礙通道。不過呢種車唔會有人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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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單車點摺同解體都一定超過0.1方同5kg
唯有互相忍讓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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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小巴其實都創好多先河架,包括
1) 禁止四方買菜車上車 - 這個開始時係比的,而且就算現在拿個29吋行李箱上車轉A29的,也大有人在。但試過一次有三部四方車上車,
結果搞到人人無路行,現在那些姐姐改了坐298E/F。
2) 全面禁止手機外放聲音。車廂內特別多告示禁止手機外放聲音,而有些人做的時候,司機是會立刻出聲的。不聽話的話,就會講,下
一站係新都城二期對面,大家都醒水。
其實四方買菜車,上巴士都可以接受,但小巴位置太細,根本容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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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D野﹐本來就係大家可以互相遷就。
但係當有批人玩爛左之後﹐咪執正做/增加規定﹐齊齊無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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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itarolo 於 2025-9-19 13:42 編輯
kay 發表於 2025-9-18 22:29
巴士公司好靠買餸客
呢D情況禁只會蝕底
71K係買餸車較多嘅路線
難題在於准一個客帶
就好難唔准下一個客帶
所謂自律互讓好快玩爛
輪椅乘客、醫療氧氣瓶
有晒規定 滿額後 下一個
乘客同樣處境 都係照顧唔到
另外唔排除長途線有買餸車
但比例低於短途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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