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助理署長電台訪問談巴士乘客強制戴安全帶新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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喺安全同影響市民之間取得平衡
我覺得呢個係可接受影響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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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唔係需時幾耐
而係扣安全帶嘅麻煩程度同安全之間比較
安全價值高啲
唔係要你著防爆保護衣先坐低
只係好簡單扣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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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車廂相對寬敞,容許乘客喺車內走動,更有企位,車速亦相對低,乘客可以隨時換位坐,可以讓座,可以準備落車,甚至只係想企起身㩒鐘或者調較冷氣風口,呢啲情況都需要解安全帶先做到。一程車入面有咁多可能要解安全帶嘅時候,立法規管乘客要戴安全帶都唔係擾民? 你係提出咗好多可能性
但實際情況大部分人都只係坐低直到落車
一架巴士滿載時差唔多三分一人係企位,呢班人又無需要被關照? 有需要被關照
但係平衡安全同影響乘客嘅程度上面
難以進一步保障佢哋嘅安全
(例如禁止企位, 影響乘客程度大,未能在安全同影響乘客嘅程度上取得平衡)
但係
「唔應該因為有企位, 而去局限咗坐位可以提高安全嘅可能性」(#28, 呢句嘢起碼第3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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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講嘅例子
過馬路要睇3秒/ 酷熱天氣下飲水等等
會否發生意外都視乎個人體質/技能/能力而定
冇得一概而論
有啲人可以冇問題
所以冇得攞一條統一界線嚟規管
啲人可以視乎情況選擇一個安全嘅行為
但安全帶唔同
坐得喺個位度
發生意外機會率就人人平等
難以視乎緊自己個人體質/技能/能力而去判斷需唔需要帶安全帶
啲人只係揀緊危險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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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回事
強制安裝,所有想心理上安全啲既乘客,都可以選擇佩戴(包括我)
強制佩戴,就係直接剝奪市民既選擇權
我認為安全vs危險
唔需要選擇權
畀空間市民選擇一個更危險情況嘅意義係?
我同意戴安全帶未必繁瑣*但一時唔記得戴,就走去罰款五千監禁三個月,就好令人反感
就算唔會用最高刑罰,一千幾百銀,對唔少人來講唔係少數目
版友你之前討論2號既時候,不斷喺度爭取留平線,講到一蚊幾毫咁重要
宜家講緊一時唔記得就跌幾千,係咪更大問題?
因為安全帶乘客係有得自己選擇帶唔帶
唔帶導致罰款係自己造成嘅後果
削減服務乘客冇得自己選擇
但係需要乘客承受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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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ames116 於 2025-11-15 01:41 編輯
捉搭巴士唔戴安全帶都可以立法,立法管埋60歲以上唔准上上層其實執法難度仲低過捉安全帶,長官一上車就守住樓梯口已經搞掂,唔需要好多長官去做。
(類似#474)
60歲以上
上樓上唔一定發生意外
視乎個人體質/能力而定冇得一概而論
有啲人可以有能力唔發生意外
所以冇得攞一條統一界線嚟規管
但安全帶唔同
發生意外機會率就人人平等
啲人只係揀緊危險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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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km/h就唔需要帶安全帶 呢個邏輯真係太神奇
唔係超速先會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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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點解唔可以幫助佢免受懲罰?
反而要睇住佢自己接受懲罰?
就算毒品
除咗有法例懲罰
都有提供戒毒服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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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交通意外
同
減低交通意外當中嘅受傷程度
兩樣嘢冇衝突
可以同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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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司機小心謹慎駕駛,撞車、急剎都可以避免,咁條安全帶仲有乜嘢作用?
就係因為就算司機小心謹慎駕駛
都唔代表撞車、急剎都可以避免
意外就係意料之外
冇司機可以做到100%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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