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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A) Life 生活討論區 其他討論題目 (N) 法院撤消梁國雄等人非法廣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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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撤消梁國雄等人非法廣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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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X 發表於 2008-1-10 19:0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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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281 於 10/1/2008 18:46 發表

文明社會無須完全民主,適量民主已相當足夠


我諗容生可能將自由同民主撈亂。

其實唔計政治因素的話,政府盡力做好監管唔係壞事。
就算唔計技術因素,喺重新立法之前盡力避免法律真空都係應該。

問題係特區政府同中央喺維權方面認受性太低,
而且有太多打壓異己嘅紀錄,今次泛民係食住上,
班死忠就算明知政府有理據都無可能唔撐到衡,
因為無人知政府之後會點。

總之今次真係做又死,唔做又死。
禮拜日大家都係上街睇下條電車路幾墟冚吧啦...
推文或跟推文者帖,一律舉報,不作通知
238X 發表於 2008-1-10 19:0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ky 於 10/1/2008 18:13 發表
剛才阿牛在 "自由風" 中談及今晚在旺角行人專用區的活動將如常
但會否進行大氣廣播抑或是採用街頭論壇形式則顯得仍很含糊


其實如果真係成班泛民議員出哂場,唔怕開咪。
學劉慧卿話齋:「拉咪拉囉!」

始終大隊拉民主派議員反響可以好大,
呢仗其實幾考起黃仁龍架...
推文或跟推文者帖,一律舉報,不作通知
 樓主| a396 發表於 2008-1-10 19: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n281 於 2008-1-10 18:46 發表
全世界的文明或非文明國家都會管制公眾使用大氣電波
目的是防止有人意圖利用「大氣電波」進行政變或叛亂

所以,有牌的廣播機構必須在播放設施加上防範設備
例如,香港的有牌廣播機構必須在直播室上鎖
防止有人意圖佔據 ...

呢個我明, 但係要上訴推翻原先個判決前,
需唔需要唔牴觸基本法第廿七條同人權
法先呢? 同埋我唔係好明政府點為之以
咩 '符合公眾利益' o黎推翻呢個判決o既
理由囉, 即係好似你o既仇家o係街大大聲
鬧你, 你最多咪 '回敬' 佢o者, 可能係粗口
(當然唔好o係機場爆啦), 又可能係數佢
祖宗十八代, 如果佢唔郁手, 照計唔牴觸
'符合公眾利益'.

姓曾姓良果幾班人, 最多你話佢地無牌
開台o者, 我地鍾意扭去邊就扭去邊, 我
唔明呢單o野點牴觸 '符合公眾利益'囉.

真係o既, 依家o的電視台o既頻道選擇
仲多過電台頻道, 我唔明點解政府唔開
更多電台頻道畀其他人出聲.
獨派交通迷同政治學人
marklam 發表於 2008-1-10 21:2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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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396 於 2008-1-10 19:11 發表

呢個我明, 但係要上訴推翻原先個判決前,
需唔需要唔牴觸基本法第廿七條同人權
法先呢? 同埋我唔係好明政府點為之以
咩 '符合公眾利益' o黎推翻呢個判決o既
理由囉, 即係好似你o既仇家o係街大大聲
鬧你, 你最多咪 ' ...


其實講到底,根本便是政府無容人之量。
(先旨聲明,我是不滿意那班極端泛民的政見)
如果毓民能繼續在商台開咪,何須攬所謂「民間電台」。

是呀,我是對那班人的政見及行為不滿。我大不了
在街上見到他們咪掉頭走囉。見到班友仔做議員,
咪當佢地唔存在囉。見到這些人有活動上報,咪唔
睇佢地的報導囉。佢地奈得我何咩!

只是......社會是好現實的。區選結果雖然是建制派
大勝,但是為何陳太在立會補選能取得55%選票?根本便是大家
希望香港的言論自由有所維持。無錯,黃毓民的言論
是過激,長毛、阿牛的行為甚至傷害很多人(除了政府
外,公務員、非公務員、商人、以至從事/修讀會計的人),
但是....咪由得他們係度嗡囉(我唔用吠一字,只是費時他們
又有藉口仇恨我們)。現在唔俾他們開咪,你估他們就
這樣罷休(衰在他們又不是煲呔針),結果....咪促成這樣的
局面囉!

儘管黃毓民的過火言論是激發03年七一五十萬人
遊行的助燃器,但是當今經濟暢旺,毓民的言論d人咪當笑話聽囉。
雖然有毓民不代表有普選,但起碼可讓人消消氣。只是當權者
不給予他們一個舞台讓他們表現,人民的怒氣無法消除,
萬一香港經濟再崩潰,使不是50萬人上街遊行,而是500萬人
上街破壞,衝擊政府總部、稅務大樓、商人住宅以及香港會計師
公會會址了......

尤其是2012年雙普選無望,來屆泛民立會議席又可能不幸言中
減少兩、三席,他們宜家不攪,唔通等2017年普選時被提名
委員會篩走果陣才攪咩?

事到如今,我只能講句:我不介意會計界功能組別取消,
亦不介意他們肆意批評我們,只是希望他們唔好迫人參加
113遊行,否則一定不會饒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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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 發表於 2008-1-10 21:29 | 顯示全部樓層
呢家問題 唔係話一個台可以真係影響公眾利益,
而是如果昨日的判決生效, 現時電台頻道受到控制的
制度, 將會失效.....到時情況可能唔係一個台咁簡單....

今日行過旺角, 聽到有人發言話 香港的發言空間越來越窄....
其實電台一直都係咁多, 一直都知法例禁止非法廣播....
究竟呢件事, 又何來發言空間越來越窄.......?

從法律角度, 雙方都有一樣的權利, 可以上訴/申請禁制令
如果以非政治方向出發, 呢件事可能簡單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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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marklam 發表於 2008-1-10 21: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238X 於 2008-1-10 19:03 發表


我諗容生可能將自由同民主撈亂。

其實唔計政治因素的話,政府盡力做好監管唔係壞事。
就算唔計技術因素,喺重新立法之前盡力避免法律真空都係應該。

問題係特區政府同中央喺維權方面認受性太低,
而且有太多打壓異己嘅 ...


其實容生講得對的,我聽人說港英政府安排
各電子傳媒總部設於廣播道,又把廣播道
設計成只有一個出口落聯合道,就是萬一
電台/電視台有人玩野,政府便可以派人堵塞廣播道
的出口,以甕中捉鱉。

只是在現時這樣的政治氣候,
講呢句說話,難免會被泛民批評。
3ASV196 發表於 2008-1-10 21:53 | 顯示全部樓層

                                    Advertisement



原帖由 marklam 於 2008-1-10 21:30 發表


其實容生講得對的,我聽人說港英政府安排
各電子傳媒總部設於廣播道,又把廣播道
設計成只有一個出口落聯合道,就是萬一
電台/電視台有人玩野,政府便可以派人堵塞廣播道
的出口,以甕中捉鱉。

只是在現時這樣的政治氣 ...


其實唔係萬一電台/電視台有人玩野,
而是可以係戰爭/出現狀況時, 較易
保護電台, 確保香港通訊穩定...
3ASV196.KE7270
virus 發表於 2008-1-10 22:32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簽名被屏蔽
3ASV196 發表於 2008-1-10 22: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virus 於 2008-1-10 22:32 發表


頻度無少到
之但係可以揚聲既人呢?

唔通甘快就唔記得左大班同毓民?


乜毓民呢家唔可以公開發言咩?

就算佢無得係商台做, 睇唔到係非法廣播的理由...

可以發表的地方, 亦唔係只有電台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8-1-10 22:42 編輯 ]
3ASV196.KE7270
 樓主| a396 發表於 2008-1-10 23:4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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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o岩o岩睇晚間新聞最頭果段, 嘩...
好多觀眾或者圍觀者想發言喎, 不過
佢地會唔會犯法呢?

另阿牛阿梁(我之前打錯佢o既姓)o既
代表律師已經講o左會o係下個禮拜向
法庭申請撤消臨時禁制令.


[ 本帖最後由 a396 於 2008-1-10 23:44 編輯 ]
獨派交通迷同政治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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