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8-1-10 22:36 發表 
乜毓民呢家唔可以公開發言咩?
就算佢無得係商台做, 睇唔到係非法廣播的理由...
可以發表的地方, 亦唔係只有電台
我想你可能係講緊網上電台
無錯, 科技的進步, 越來越多人擁有數碼電子產品, 傳播模式已不再單單只是利用大氣電波和傳統式的收音機
但不要忘記, 利用大氣電波,
只須配備價格相宜, 晌女人街廿零卅蚊已經買到的收音機仔, 已經能夠接受到
發揮流通性強大的特點, 就是它的重點
亦是民間電台的發起人所持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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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ky 於 2008-1-10 23:56 發表 
我想你可能係講緊網上電台
無錯, 科技的進步, 越來越多人擁有數碼電子產品, 傳播模式已不再單單只是利用大氣電波和傳統式的收音機
但不要忘記, 利用大氣電波,
只須配備價格相宜, 晌女人街廿零卅蚊已經買到的收音 ...
其實我唔會反對大氣電波的好處, 但始終個情況, 我睇唔到係所謂 "官迫民反",
需要去到 "公民抗命" 去表達....
講真, 有關法例, 一直都存在, 根本不是針對言論自由/人權...而是一個
大氣電波, 係需要有一個制度去管理, 確保運作....
係法律上呢個當然可以再討論....有關制度是否不合時而, 是否違憲...
但係現時程序上, 係犯法, 就係犯法, 出左禁制令都係要播.....
而且現在個情況, 根本唔係去到一d表達方法都無, 係唔係一定要用一個挑戰
法律的方法去處理? 有d人仲係立法會議員, 我唔知佢地有無尊重過法律...
如果下下有咩唔o岩心水, 就用自己認為o岩的方法去做, 唔理其他事,
我唔知呢d係咪就係呢班人所謂的自由民主...
如果佢地以正確方法, 通過法庭, 去取消有關禁制令, 再去廣播, 我唔會反對...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8-1-11 00:2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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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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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好拉晒班友,要佢地坐下花廳...咁就可以拉晒班友下台.泛民班友沒有勇氣集體辭職,要爭民主要有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堅持!
今次事件, 阿牛接受RTHK訪問時, 答到好含糊, 我斬好唔滿意. 不過, 其實禁制令只是對民間電台同有關人等有效, 如果不是民間電台同有關人等作廣播而是"轉贈"器材予他人使用,就有可能沒有違反禁制令, 到時政府真係吹佢唔漲, 次次用唔同人, 唔同名義開咪, 咪一路播lor...政府有一星期禁制令,就玩足佢一星期ma...依家咁玩,又俾人有話柄話佢地"蔑視法庭",使部分市民不認同他們的做法.
我同意應有程序讓有心人可以合法提出開台,而不是由政府"邀請"才可開台. 法例是有必要修定,而要求開放大氣電波不是今天的事, 政府是有必要面對的. 君不見本站都有最少2位站友有參與某些網上電台嗎?
提多樣,毓民依家逢星期一都有在一個網上電台 myradio.com.hk 開咪的, 要收聽,除了 live 外還有MP3下載, 不過始終唔及用收音機聽咁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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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han - 我們堅持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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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11/1/2008 00:17 發表 
如果佢地以正確方法, 通過法庭, 去取消有關禁制令, 再去廣播, 我唔會反對...
佢地可能覺得咁慢吞吞會被政府恰,
而且佢地未必夠資源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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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rus 於 11/1/2008 03:06 發表 
突然想起了本版的評分制...... ...
敢問兩者有何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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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件事就好似 :
A 偷野, 被 B 捉到, A 說 B 為左打壓自己所以先去捉A,
B 叫 A 唔好再偷野, 但 A 唔理 B 繼續偷. A 謂要悍衛大眾
一些利益所以一定要偷野, B 要捉佢即係同大眾作對.
問題係 :
A 除左偷野外, 是否沒有其他選擇?
A 偷野為大眾帶來了什麼實質利益?
有人偷野, 被人捉, 有否不妥?
有了A, 然後再有A1, A2, A3, A(n) 出現, 會變成什麼局面?
請注意 A (不單指目前一方, 亦泛指將來好多可能性) 唔一定來自公義,
亦可能來自好多自以為正義/或各具目的的各式社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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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 E46 320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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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olphin 於 11/1/2008 10:54 發表 
其實件事就好似 :
A 偷野, 被 B 捉到, A 說 B 為左打壓自己所以先去捉A,
B 叫 A 唔好再偷野, 但 A 唔理 B 繼續偷. A 謂要悍衛大眾
一些利益所以一定要偷野, B 要捉佢即係同大眾作對.
問題係 :
A 除左偷野外, 是 ...
其實《明報》同樓上容生都講咗好多次呢個邏輯,
但用偷嘢做比喻好似唔係好貼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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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38X 於 2008-1-10 19:03 發表 
問題係特區政府同中央喺維權方面認受性太低,
而且有太多打壓異己嘅紀錄,今次泛民係食住上,
班死忠就算明知政府有理據都無可能唔撐到衡,
因為無人知政府之後會點。
總之今次真係做又死,唔做又死。
禮拜日大家都係上街睇下條電車路幾墟冚吧啦...
立法既人公言話自己犯緊法,要人拉
要講廢法就返立法會動議講
我地選佢地去立法,唔係叫人睇佢犯法
甚至係度教香港下一代點樣犯法
先至唔會比人拉.......
越來越覺得
佢地根本唔係講民主自由
死都話要雙普選
(佔據商營電台節目已夠了,仲要非法廣播)
根本唔係代表民意
係度欺騙香港市民
成班人似乎係度搞「革命」
目的由你地自己諗......
我十幾年在維園年宵市場做生意
佢地又做生意
(佢地係1號檔 及 45....,曾經三年係正隔鄰)
睇住佢地越來越放肆去欺騙香港市民
黎緊的歲晚,維園應該會好多戲睇
(琴晚幾個比人拉晒,維園會仲好睇)
我不是話所有民主派人仕唔好
香港民主派仲有為香港好既人
偽 民 主 派 的 願 景
2012/2017/........雙普選
.......2047港獨
[ 本帖最後由 n281 於 2008-1-11 19:3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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