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kbw 於 2008-2-22 09:47 發表 
如果佢早D以版權人身份自居, 可以肯定既係, 一定唔會落得如此下場, 警察要拉人封艇會更容易.
就係佢拖到而家先出來道歉, 已經令到事件惡化.
明明走左但又話自己唔係逃避, 唔係睜大眼講大話是甚麼?
明明係佢自己一走了之, 令到有關遺害加深, 仲話唔想社會及有關人士受到傷害? 都傷害左啦!
聲明中佢自稱一直有同警方合作..但如果係一直有合作, 點解釋要到今時今日先肯俾警察入屋拎證物?
仲要討價還價話不被調查先肯合作?! 這些又不是大話?!
好簡單,偷左人地既作品並發佈,本身已經係一個侵犯版權既行為,唔係要板權持有人開聲講先至會成立,
正如造老翻、買老翻、用老翻既人唔通唔知自己係侵犯板權?唔好講笑啦。
偷相同發佈既人明知有咩法律責任,甚至警方高調追查緊之下都繼續犯法行為,唔通陳冠希講一句d相係我既就會停止?
唔通你以為事發十幾日之後突然冇晒新相,此時陳冠希又返港,背後真相真係因為陳冠希終於肯同警方合作咁表面咩。
同埋陳生份聲明係話唔想傷害加深,你唔好miss左重點字眼先得。又如果陳生有犯法,你認為佢會自願交出証物,
而証物交到警方手上佢都唔會畀人告呀?你唔係想話我知香港法治真係黑暗成咁呀嘛?我理解唔到佢講左咩大話播。
係咪逃避就佢自己先知啦,但你認為佢話一早計劃去外國照顧家人同愛人係講大話既,咁就好明顯係你假定佢一定會講大話囉。
原帖由 hkbw 於 2008-2-22 09:47 發表 
從來小弟都冇話鍾小姐冇做錯, 係社會上一D人誇大其錯處, 將過份既責任放在她身上.
除非香港個個都係基督徒, 否則, 請那些道德標準 "突然崇高"起來的人唔好再硬將一些不會放落自己身上的標準, 放在被公審的人的身上..
如果香港的人係唔接受婚前性行為既, 大可以話人地有做錯...
但事實上, 香港有幾多人真係唔接受婚前性行為?
小弟看不出可以當陳先生濫交不是甚麼的一回事的人, 在道德標準上有何理據繼續批判鍾小姐.
同樣地, 小弟看不出看了陳先生大話連篇的聲明而接受並認為 "真誠"的人, 在"誠實"的標準上還有甚麼餘地可以繼續公審鍾小姐.
而家社會主要係話鍾欣桐虛偽,我既立場亦都係一樣,我就見唔到邊d人將乜野過份既責任放於佢身上啦,
因為呢d人唔係批評佢濫交,而係批評佢表裡不一,講一套做一套,呢個絕對係佢自己既責任而唔係屬於人地既。
假如純品形象唔係佢自願既,咁佢接受得公司安排既形象,就要貫徹始終,否則一樣係虛偽。你願意接受呢個事實未?
你分得到虛偽同接受婚前性行為呢兩個指控未?
況且,唔係基督徒就唔可以或unlikely唔接受婚前性行為架啦?又為何唔接受婚前性行為就等如人格高尚呢?
你唔好強加高低之分於非教徒之上喎,請尊重他人。
仲有,唔認同陳冠希性濫交態度既人,自會對鍾欣桐性開放既態度持相同立場,相反亦然,至少我係如此,
但唔會因為佢地既性觀念未及社會道德標準,就拒絕接受佢地就事件對社會同涉及人士既真誠道歉,請你唔好扭曲討論基礎。
最後,我再一次強調我認為陳冠希既聲明並冇講大話,所以我自問絕對有資格批評鍾欣桐虛偽。
若你堅持咬定我及持相同立場既板友o係度維護緊一個誠信有問題既人但同時批評另一個人既誠信,
好遺憾,我覺得你侮辱緊我地既道德觀念。
[ 本帖最後由 epsilon 於 2008-2-23 14:27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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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psilon 於 2008-2-23 14:11 發表 
好簡單,偷左人地既作品並發佈,本身已經係一個侵犯版權既行為,唔係要板權持有人開聲講先至會成立,
正如造老翻、買老翻、用老翻既人唔通唔知自己係侵犯板權?唔好講笑啦。
偷相同發佈既人明知有咩法律責任,甚至警方高調追查 ...
又一次強烈支持你既觀點(再講落去,我都唔知可以加幾多分俾你)
我都覺得有部份基督教徒否定非基督教徒既價值觀,
我自己有時都覺得被侮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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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iotism is idiots being idio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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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呢件事有份影相既人個個都係抵罰,被迫既點可能影到相,
不過各人對事件既處理手法唔同先係著眼點,
唔理有冇人認同,陳冠希出黎認左有份影相,
但係鐘欣桐就用天真及傻去掩息,
你用常識去諗,佢成廿幾歲人話自己天真及傻,
你過唔過到自己o個關去信佢?
現實社會中人人都有虛偽一面,
既然係人人平等,點解冇資格批評?
鐘欣桐認d相佢有份既邊有人會話佢,
最離譜係佢打埋小朋友出黎擋箭。
如果你話係公司要佢咁做,
佢俾我既感覺係為自身利益出賣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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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bw 於 2008-2-22 19:28 發表 
道德標準真係咁高既, 就唔會睇個D相, 仲要周圍傳俾"朋友", 仲要係某D論壇日以繼夜等待這些相片..
因此, 從這件事看來 閣下的 "不見得其他人的道德標準一定沒有你的高" 論, 不成立的居多..
多謝你,
呢d叫做「一竹篙打晒一船人」,
咁就難怪你會認為基督徒的道行會俾非基督徒高。
如果呢個結論都可以過關的話,
咁唔怪得無咩立論過唔到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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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罵不建議=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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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psilon 於 2008-2-23 14:11 發表 
而家社會主要係話鍾欣桐虛偽,我既立場亦都係一樣,我就見唔到邊d人將乜野過份既責任放於佢身上啦,
因為呢d人唔係批評佢濫交,而係批評佢表裡不一,講一套做一套,呢個絕對係佢自己既責任而唔係屬於人地既。
假如純品形象唔係佢自願既,咁佢接受得公司安排既形象,就要貫徹始終,否則一樣係虛偽。你願意接受呢個事實未?
你分得到虛偽同接受婚前性行為呢兩個指控未?
況且,唔係基督徒就唔可以或unlikely唔接受婚前性行為架啦?又為何唔接受婚前性行為就等如人格高尚呢?
你唔好強加高低之分於非教徒之上喎,請尊重他人。
仲有,唔認同陳冠希性濫交態度既人,自會對鍾欣桐性開放既態度持相同立場,相反亦然,至少我係如此,
但唔會因為佢地既性觀念未及社會道德標準,就拒絕接受佢地就事件對社會同涉及人士既真誠道歉,請你唔好扭曲討論基礎。
最後,我再一次強調我認為陳冠希既聲明並冇講大話,所以我自問絕對有資格批評鍾欣桐虛偽。
若你堅持咬定我及持相同立場既板友o係度維護緊一個誠信有問題既人但同時批評另一個人既誠信,
好遺憾,我覺得你侮辱緊我地既道德觀念。
我都好有同感...
點解一定要將某一套道德標準放在另外一些人的身上?
我地的回文就只係針對有人多年前的形象,
為今天的自己自找「麻煩」。
一個形象唔統一、唔一致,
轉型亦都失敗的人,
唔通就可以因為一句「天真、傻」,
而可以輕輕帶過?
如果咁樣都得的話,
就應該係雙重標準的最佳寫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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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罵不建議=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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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07 於 2008-2-25 10:08 發表 
多謝你,
呢d叫做「一竹篙打晒一船人」,
咁就難怪你會認為基督徒的道行會俾非基督徒高。
如果呢個結論都可以過關的話,
咁唔怪得無咩立論過唔到關。 ...
係囉,我好認同307兄既見解。
我曾經於造訪朋友屋企時,因為佢正上網睇陳冠希同鍾欣桐既床上照,而令我睇到一千零一張,
除此以外,餘下既幾百定幾千張相我都冇睇過,亦冇去發掘過,但我唔係基督徒,
我諗我一定係因為識到呢個朋友而被人話我道德標準唔夠高,我覺得我同我朋友都好可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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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psilon 於 2008-2-26 04:47 發表 
係囉,我好認同307兄既見解。
我曾經於造訪朋友屋企時,因為佢正上網睇陳冠希同鍾欣桐既床上照,而令我睇到一千零一張,
除此以外,餘下既幾百定幾千張相我都冇睇過,亦冇去發掘過,但我唔係基督徒,
我諗我一定係因為識到呢個朋友而被人話我道德標準唔夠高,我覺得我同我朋友都好可憐。
哈哈...
如果有人要將個問題在某一些事情上看得這麼微細,
但同時間就有另一些問題看得「極之長遠」,
甚至把那個標準無限擴大,
那豈非持雙重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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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罵不建議=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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