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2/12 蘋果: 城 巴 拒 租 車 被 指 歧 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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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ndolino 於 2008-12-14 02:06 發表 
容忍唔到同性戀咪係Morally Incorrect囉。
p.s. 之前衣衫襤褸個Case其實個餐廳都係Morally incorrect架喎。咁同華人與狗有乜分別?
衣衫襤褸甚或身有異味,都可以話影響其他食客,係有實際運作需要而作出勸止。
同志租車作”私人”活動(車上冇非參加活動人士),而且脫衣舞行為並非發生在車上時,又有何實際需要而需要被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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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ndolino 於 2008-12-14 02:06 發表 
容忍唔到同性戀咪係Morally Incorrect囉。
p.s. 之前衣衫襤褸個Case其實個餐廳都係Morally incorrect架喎。咁同華人與狗有乜分別?
If you apply credit card, the bank reject you, will you say that also
morally incorrect?
華人與狗 aga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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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mins ISMe-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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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54 於 2008-12-14 02:01 發表 
有咩 morally incorrect?
因為同性戀就係 morally correct? 要證明同性戀真係 morally correct 先得喎。
平權係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道德標準
而你應該尊重其他人與你不同的道德標準
而不以此剝奪任何人之權利
因此同性戀對於你或城巴是否 Morally correct 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是否尊重這個團體
與其他任何團體一樣
享有平等的租車自由
或同樣的審批標準!
若果你有不同標準
無論同性戀是否 Morally incorrect 都好
你都是 Morally incorrect
[ 本帖最後由 ahbong 於 2008-12-14 02:1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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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ummins 於 2008-12-14 02:12 發表 
If you apply credit card, the bank reject you, will you say that also
morally incorrect?
華人與狗 again?
唔過信用卡一般黎講係申請人無證明到自己有還款能力,
你憑甚麼證明個位人兄無錢畀?
個邏輯有少少唔同,但係前者係叫銀行向你付鈔,後者係客付鈔予餐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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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hbong 於 2008-12-14 02:14 發表 
平權係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道德標準
而你應該尊重其他人與你不同的道德標準
而不以此剝奪任何人之權利
因此同性戀對於你或城巴是否 Morally correct 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是否尊重這個團體
與其他任何團體一樣
享 ...
其實自由主義核心價值在於容忍別人
如果你係接受到對方的觀點的話
咁根本就唔需要容忍
有Moral disagreement係正確的,但係moral disagreement都可以agree to disagr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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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ndolino 於 2008-12-14 02:06 發表 
容忍唔到同性戀咪係Morally Incorrect囉。
p.s. 之前衣衫襤褸個Case其實個餐廳都係Morally incorrect架喎。咁同華人與狗有乜分別?
華人與狗係種族歧視,豈能相提並論?
近年社會都在提倡反歧視,但這些被反對的「歧視」大多數是一些與生俱來、
或者維持生活有關的,例如種族、婚姻、家庭崗位、懷孕歧視等。以華人與狗
為例,種族是與生俱來的,不是一種罪,也沒有人可以改變,所以不應因一個
人的種族關係而受歧視。
但也有些「歧視」是針對行為和品格的,例如一個在巴士上高聲談話,旁人
側目之,這也可以算是一種歧視,但這是一個人自身可以控制的品格問題。
有人會說人家的「自由」,但我相信向他側目是沒有甚麼道德問題的。
我也鮮有聽見世上會有反對歧視行為和品格的法律。
至於歧視同性戀是前者還是後者?不少同性戀者提出同性戀是天生的,但我相信
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我也不多作評論了。不過我個人還是覺得同性戀有很大程度
是後天「培養」的,所以我會偏向質疑同性戀的道德合理性。
對不起,離題太遠了。不過希望各位討論時不妨反思何謂「歧視」。
P.S. 附圖:世界各地法律「歧視」同性戀情況分佈圖 (Souce: Wikipedia)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08-12-14 02:3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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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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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ndolino 於 2008-12-14 02:19 發表 
其實自由主義核心價值在於容忍別人
如果你係接受到對方的觀點的話
咁根本就唔需要容忍
有Moral disagreement係正確的,但係moral disagreement都可以agree to disagree... ...
Agree 係一件事
Action 係另一件事
你可以反對同性戀或者任何其他你認為不道德的事
但以此去侵犯其他人的自由則是不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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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hbong 於 2008-12-14 02:30 發表 
Agree 係一件事
Action 係另一件事
你可以反對同性戀或者任何其他你認為不道德的事
但以此去侵犯其他人的自由則是不該的
巴士是巴士公司的私有財產,其他人有甚麼「自由」去強行租用巴士公司的私有財產?
全世界的自由社會都是會保障私有財產的。不保障私有財產的社會肯定不是真正的自由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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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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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54 於 2008-12-14 02:35 發表 
巴士是巴士公司的私有財產,其他人有甚麼「自由」去強行租用巴士公司的私有財產?
全世界的自由社會都是會保障私有財產的。不保障私有財產的社會肯定不是真正的自由社會。 ...
我沒有說任何人可以強行租用巴士
我亦已經指出
我贊成巴士公司可以不租用巴士公司給任何團體
只要有一套一視同仁的標準
至於你上面有關同性戀的什麼資料
我不認為與城巴審批租車有什麼關係
該些資料只是閣下的一套道德觀念而已
城巴不是宗教團體
亦不以你或其他人的道德標準辦事
而每日登上城巴的同性戀者更加不計其數
[ 本帖最後由 ahbong 於 2008-12-14 02:4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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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hbong 於 2008-12-14 02:42 發表 
我沒有說任何人可以強行租用巴士
我亦已經指出
我贊成巴士公司可以不租用巴士公司給任何團體
只要有一套一視同仁的標準
在自由商業社會下,根本不存在需要「一視同仁」的問題。
(大前提是有關業務是在合法框架下,及不屬公共服務範疇)
要「一視同仁」的話,就等於走向計劃經濟、社會主義了。
每日登上城巴的同性戀者數目如何和城巴是否租車並沒有關係,
因為你說的是城巴的公共服務,而不是本文討論的私營租車業務。
我提出「同性戀的什麼資料」,正正是要點出本文題旨其中一詞──「歧視」。
你可以不認同,甚至否定。但我相信所有人都應該想清楚何謂「歧視」。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08-12-14 02:5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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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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