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fai 於 22/1/2009 23:08 發表 
帶氧氣樽上巴士係犯法,但佢地都係政策既受害者,其
實政府應該為佢地設立一d相應措施幫助佢地 ...
其實有關病患可否使用非緊急救護車服務
(即係經常在街上見到的醫管局小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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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或跟推文者帖,一律舉報,不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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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事實氧氣樽真係有佢既危險性,多年前屯門公路就試過
雞車同救護車相撞後救護車上既氧氣樽爆炸導致車上四個救
護員同病人死亡。不過有一點值得思考既就係係咪因為呢單
意外就要禁止救護車携帶氧氣樽?
[ 本帖最後由 fai 於 2009-1-22 23:2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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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影像.從心[/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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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冇引導大家既思考方向,只係帶出一些我覺得值得思考
既地方。
原帖由 Snoopy@FB8617 於 2009-1-22 23:27 發表 
救護車=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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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影像.從心[/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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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ai 於 2009-1-22 23:08 發表 
咁講,用得氧氣樽既都係長期病患者,的士錢對佢地黎
講可能真係好重負擔甚至負擔唔起(佢個氧氣樽可能係社
署出錢買既唔出奇)。
帶氧氣樽上巴士係犯法,但佢地都係政策既受害者,其
實政府應該為佢地設立一d相應措施幫助佢地 ...
對少數人造成不便,總比危害百多人安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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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4# 的帖子
若果將巴士同救護車相提並論
各下既說話有咩值得思考既地方?
難道巴士可以載傷病者?
救護車可以當共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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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n3509 於 2009-1-22 19:10 發表 
病人唔係重點
支氣樽先係重點
病人冇左支氣一陣攪到氣促喎...
冇左支氣既潛台詞就係叫佢唔好上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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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_6686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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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38X 於 2009-1-22 23:18 發表 
其實有關病患可否使用非緊急救護車服務
(即係經常在街上見到的醫管局小巴)?
該病人由於是去睇私家醫生而不是去醫管局轄下的公立醫院/診所覆診,並不乎合使用醫管局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NEATS)資格
可以幫到佢的, 應該是聖約翰或醫療輔助隊的非緊急救護車服務,復康巴士,易達轎車(不是巴士)以及在最壞0情況,消防隊的救護車(即正常白車)
值得一提, 就算是NEATS, 也有限制每車的氧氣樽數目, 而車上本身有氧氣供應.
[ 本帖最後由 leslie 於 2009-1-23 09:5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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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han - 我們堅持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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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ai 於 2009-1-22 23:08 發表 
咁講,用得氧氣樽既都係長期病患者,的士錢對佢地黎
講可能真係好重負擔甚至負擔唔起(佢個氧氣樽可能係社
署出錢買既唔出奇)。
帶氧氣樽上巴士係犯法,但佢地都係政策既受害者,其
實政府應該為佢地設立一d相應措施幫助佢地 ...
所以, 巴士公司唔俾佢上是合理的, 而政府應增加醫療運輸的資源, 讓呢類病人有合適的交通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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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han - 我們堅持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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